1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影视创作、生产特点,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在电影《》(以下简称本片)担任工作,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合作双方甲方:代表:乙方:身份证号:地址:电话:第二条聘用工作甲方投资拍摄电影《》,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在本片中担任工作。第三条聘用时间聘用期自年月日----年月日。第四条摄制周期4-1.本片摄制周期的限定为本合同重要条款之一,如因乙方原因而使本片摄制周期延误,造成甲方摄制预算超额、影响该项目整体运做,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及其他连带责任。4-2.本片摄制周期为天。拍摄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乙方必须提前2天到达剧组。由于影视生产周期不确定的常规特点,2甲方可将乙方聘用期限的起始日期有所变更,提前或延后都不得超过7天。第五条聘用酬金5-1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酬金。5-2.经双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的酬金包括片酬、加班费及所有补助在内,总计人民元。第六条付款方式6-1.本合同书签订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的10%,计人民币_____元作为工作定金。6-2.乙方工作过半,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的40%,计人民币_____元。6-3.乙方工作全部结束,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的50%,计人民币_____元。第七条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7-1.本片为甲方投资与全权管理及运做的影视项目,乙方必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保障本片的艺术和技术质量。7-2.乙方在工作活动中,必须对本片的艺术质量负责。如双方因工作产生分歧,应以甲方意见为主。7-3.本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拍摄期间因工的伙食、住宿、交通费用(费用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7-4.本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7-5.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剧组日常管理规定,遵守甲方拍摄通告日期及时间并准时到达完成工作。7-6.本合同期内,乙方若违反本合同和摄制组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7-7.本合同期内,乙方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此之前已付乙方的酬金外,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天数,支付相应酬金,但甲方不再给予其它补偿,余额也不再支付。乙方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应于解除合同后离组。37-8.本片的宣传工作由甲方组织安排,乙方有义务参加、配合甲方有关本剧任何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乙方不得收取任何酬金,乙方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7-9.本合同期拍摄内容及相关产品,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为著作权人,其著作权包括:声音、影像、人物造型、服装设计、场景设计、剧照、音乐、道具、发行版权等著作财产权及其他一切属于本片著作权衍生之权益。7-10.在本片的运做过程中,甲方有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之权利及义务于其他公司或剧组,受让公司或剧组将会取代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一切权利和义务。7-11.乙方享有在本片中相应的署名权和评奖权。乙方的署名权按国家有关影视署名管理规定执行。如乙方未完成本片的工作,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本剧中的署名权。7-12.乙方必须在甲方投资额度内进行创作及摄制工作。如因乙方工作不当,而导致甲方投资超额,甲方有权扣缴乙方的酬金。7-13.乙方应遵守摄制组的财务制度,严格按甲方预算执行。所有票据需合法,并有经手、验收等签名,经甲方审核后方可报销。未经甲方同意的电话费、交通费、餐费、医药费、办公等其它私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7-14.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后,应自行处理好所有私人事务,甲方概不负责承担乙方因上述事宜处理不当,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但甲方可出具乙方参加本片拍摄工作的证明。7-15.乙方应保证按合同规定时间到达摄制组,不得跨组拍摄和中途退组。7-16.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提出合同书内容以外的不合理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怠工,影响摄制工作的正常进行。7-17.甲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应付酬金。否则乙方有权从即日起停止工作,甲方承担乙方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7-18.本片的整体运作为甲方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外泄露有关本片的摄制成本、演职人员合同内容、摄制构想、运做计划、宣传发行情况等有关内容。如果因泄漏有关内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7-19.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排的不定时的工作方式,必须向甲方提供详实确切的联系方式。47-20.本合同期内,乙方因工伤患病,其医药费用由甲方承担。非因工伤患病或慢性病复发,医药费用由乙方承担。7-21.本合同期内,乙方以生病为由,故意不完成摄制工作,又没有在甲方指定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乙方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要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7-22.本合同期内,乙方因伤病或慢性病复发,在10日内无法康复,不能继续进行摄制工作,甲方不再支付未付酬金,乙方亦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酬金,本合同予以解除。7-23.本片因审查或其他因素需要进行修改,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按时到场工作,甲方负责乙方交通、食宿费用,甲方不另行支付乙方酬金。7-24.在本片的摄制过程中,乙方必需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安全生产,乙方非因公外出造成意外由乙方负责。7-25.本合同期内,乙方要严格遵守摄制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不得违背。如乙方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摄制组有关规章制度,其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违约与提前终止8-1.在执行合同期间,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相关权利,且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8-2.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造成对方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损失。8-3.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意外灾害等),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本片不能按计划完成,双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8-4.由于特殊原因,致使本片不能按期开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顺延拍摄周期。第九条附则59-1.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西安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9-2.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侵害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9-3.本合同及其附件,取代双方此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合同、意向。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有法律效力。9-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9-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9-6.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