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干县清理农民建房违法用地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时间:2011-4-27点击:2【浏览字号选择:大中小】关于印发新干县清理农民建房违法用地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农林场:《新干县清理农民建房违法用地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新干县清理农民建房违法用地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土地管理,保障乡村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强治理整顿建设用地秩序,打击违法、违规用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清理目标依法对全县范围内的农民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建设用地、违规使用土地、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全面整顿。对违章建设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补交各项规费,补办手续和处理,全面规范我县的土地使用秩序。二、清理重点从下文之日起到春插之前,各乡镇要对农民违法建房用地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原已查处除外)。清理重点为:占用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违法用地、集中连片、引起连锁反应的违法用地、“开天窗”的违法用地。三、处理办法1、对已填土、打墙基的违法用地,一律要清除,恢复土地原状,确保今年春插期间插上秧。2、对已建一层及以上的违法用地,由各乡镇视情况自行处置。3、对所有违法用地要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为荒地(空地)每平方米10元、一般耕地每平方米20元、基本农田每平方米30元。四、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新干县违法用地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邹福根县国土局局长副组长:陈高敏县监察局副局长李爱林县国土局副局长成员:徐金荣县法院副院长邹新明县农业局副局长邓军县公安局副局长杨波县城管局副局长聂小荣县文广局党委副书记宋冬平县规划建设局维稳信息督查员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对本辖区内的建房违法用地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排查。要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违法用地行为。2、强化部门配合。清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县国土部门要负责典型案件的材料收集和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规划建设部门负责村庄规划的审核;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好现场秩序,对妨碍执行公务的要严格进行处理;法院负责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执行和追缴违法用地罚款;农业部门负责对恢复土地原状的耕地土壤质量的认定;监察部门负责此次行动的监督检查;宣传部门负责对违法用地清理查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城管部门参与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的查处和日常监管工作。3、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农村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农民建房用地监管工作。对违法用地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理,严禁不管不问,任其发展。对因工作失职造成辖区内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案件频发的乡镇,对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对违法用地隐瞒不报的,要追究乡镇国土所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