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编制和送审2009年3月一、依据的标准和规定主要是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各类标准和技术要求。主要有:1、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17766—1999),实施时间:1999年6月8日;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实施时间:2003年1月1日;3、19个各矿种(金、银、铜、铁、锡、铅、锌、稀土金属、建筑材料、磷、硫、盐类、煤等等)勘查规范(DZ/T****—2002),实施时间:2003年3月1日;4、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实施时间:2003年3月1日;以上文件属GB(国标的)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属DZ(行标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5、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7〕26号),实施时间:2007年2月6日;6、关于印发《〈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实施指导意见》(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7〕40号),实施时间:2007年2月14日;7、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68号),实施时间:2007年3月28日;8、关于发布《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MV13051—2007)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7年第1号),实施时间:2007年3月27日;9、云南省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暂行规定(云国土资储〔2004〕18号),实施时间:2004年2月10日;10、云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地质勘查程度暂行规定(云国土资储〔2004〕23号),实施时间:2004年2月19日;11、其它相关规范、规定等此类为国家制定的规范、标准上引用执行的文件。主要有:①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12719—1991);②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DZ/T0078—1993);③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DZ/T0079—1993);④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D201303—94(已有新的);⑤地勘测量管理规范;⑥钻探规程;⑦测井规程;⑧物化探管理规程;⑨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MT/T1042—2007),实施时间:2008年1月1日;⑩煤炭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MT/T1044—2007),实施时间:2008年1月1日;(⑨、⑩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行标)二、地质勘查报告的种类和名称1、报告的种类:①以探矿证为依据编制的各类普查、详查、勘探报告。②以采矿权或划定矿区范围之类文件为依据编制的各类资源储量核实报告。③供矿业矿评估转让之需要,单纯的以原资料为依据对储量进分割估算的资源储量核实分割报告。④已有采矿证的矿山,因资源储量有重大变化或提升勘查程度以满足矿山开发设计之需的各类生产勘查报告。⑤矿区已作勘探工作,因局部地段工作程度不够,或某一单项工作程度不够而作的补充勘探报告。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2、关于报告名称按“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规定,地质勘查报告统一为xx省(市、自治区)xx县(市、镇或矿田、煤田)xx矿区(矿段、井田)xx矿(指矿种名称)xx(勘查阶段名称)报告。矿山闭坑报告统一为xx省(市、自治区)xx县(市、镇或矿田、煤田)xx矿区(矿段、井田)xx矿(指闭坑的具体中段坑口、采场等名称)闭坑地质报告。以上两类报告中,除闭坑报告的“报告”两字之前加“地质”二字之外,其余不要“地质”二字。报告名称不能随意的冠以企业的名字,或以探矿证、采矿证上的名字。对于近几年来部分“地”改“市”的地区,属县级区的地方,报告名称中在其县级区名称之前,再加上市的名称,如昆明市西山区、保山市隆阳区等。如遇一些特殊情况,应在不违反上述各条原则的基础上,认真斟酌确定报告名称,以避免一些报告名称的重复。三、报告的格式及内容要求1、一般要求应按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及其附录A、B、C、的要求来编排。报告的目录按正文、附图、附表、附件次序排列,并要有页码。附表、附件较少的,可并入报告正文之后,但要说明,一般应单独成册另附。附件一般将法定要件排在前面,同时将各类附件集中一起,切忌前后零量放置。2、对扩股、上市核实报告的要求因这类报告按规定要求属国土资源部评审备案,因此,这类报告编制的格式、内容要求要按“国土资发〔2007〕26号《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要求来执行。其它属省内评审备案的核实报告,既可按部、也可按省厅规定的编写内容格式执行。3、按部要求,各类报告均应在文本的目录后、正文之前加<400字的摘要。4、关于各类报告的附件除原有规定外,目前尚有一些新的要求。原要求必备的附件为:有效的探矿权证、采矿权证、划定矿区范围批文,勘查合同、工业指标的批文或说明(采用一般工业指标的除外)、业主对提交报告的初审意见。另还必须有:相关的选矿试验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上二者可摘编)、勘查单位对报告资料真实可靠性的承诺,测量、钻探、测井技术总结(此三项如属本勘查单位所作,可不作附件),原报告相关的审查文件,以及规范(规定)要求的其它资料;矿山核实报告涉及开采注销量较大或超规模开采的,要提供县国土主管部门相关的采出量证明。上述各类附件均要求加盖必要的公章,勘查资质证除盖章外还要说明用途。另:按省国土厅资源处要求,在送审属原国家出资探明资源量范围内的核实报告时,应提供原报告的相关内容(如报告封面、扉页、目录、资源量估算部分、资源量估算图)的复印件,另成册袋装,作为送审报告的评审参考件,作为评审备案检查核对之用。此件不作为报告正式附件,评审备案完后即退回送审单位。四、报告的送审按上述要求完成包含报告文、图、表、附件全部内容的编制并全部数字化之后,再按省国土厅要求作好相关报盘,连同全套报告及业主的申报表(表中已包含了业主对资料真实可靠的承诺),到省国土厅二楼窗口办理申报评审手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然后将窗口的收件单、业主的申报表各一份及按规定的送审份数将报告(全套)和光盘送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同时由业主和评审中心签定评审合同。送窗口和评审中心的各类资料要求内容齐全、合法有效。否则退回。五、目前报告编制及评审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近些年来,存在各类送审报告的质量下降,问题不少,返工较多,评审时间长等问题,加之各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新规定,使报告的编制和评审面临更高的要求。如不认真对待,加以解决,那么这种困难局面对所涉及的各攸关方都是极为不利的。现将近年来评审中涉及到的一些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列述于下,供大家今后工作中参改。1、重视矿权关系,作好矿界关系示意图近年来,因此问题交待不清,图未作好,坐标有误而造成返工的报告不少。矿权范围(含标高限定)是勘查工作的法定基础,不能超越。对该范围必须在野外工作之前进行实地勘验,报告资料的相应图件上(如地质图、剖面图、储量估算图等)应给予表示,在报告文字上应给予必要的说明和交待。以此避免因矿界问题出现重大错误或纠纷。文字报告的矿区位置、交通中要准确表述矿权区及重点工作区的地理坐标(或极值),在本次工作情况中,要交待本次重点工作区和资源量估算范围在矿权区中的相对位置,并列表将矿权区、重要工作区和资源量估算范围拐点坐标(含地理和三度带直角坐标)用不同的拐点编号在文字报告中表示出来。同时用插图的形式将上述三类坐标位置(图上只用三度带直角坐标即可)用A3或A4单页图幅,分别用图形、表格、图例表示出来。图框上加上坐标格和数值,图框外加上图名,图名用xx县xx矿勘探(或普查、详查、核实)矿界关系示意图即可。资源储量估算范围是指本次提交报告估算范围(含采空消耗区)的水平投影面积和最低至最高的估算标高。各拐点坐标表中,要加上相应的面积(用km2表示)和标高(矿权面积、采矿限定标高、资源量估算面积、估算标高等)。核实报告亦可将采空区和保有区范围在图形上直观表示。如有相邻矿权,则将其用线条及中文名称标注即可,不用列坐标表。如本次矿权区之中,包含有其它矿权,则图形中除用拐点线条表示外,还应列出直角坐标表。图中图形、图例、表格中的各相关内容要素要对应统一。图中相关内容有重复的(如有的范围、标高等),不再重列表格,只用文字注明即可。此图作好后还应转换成JPG格式放于电子光盘的附件之后,便于评审中使用。此图至关重要,它是在收集齐全相关资料并综合整理后才能作得出来,此图一旦出来,又对相关工作人员理清矿界关系,理清工作思路有重要的帮助。所以一定要作好。矿权关系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要在本次工作情况中表述清楚本次矿权范围和资源量估算范围与以往该范围内国家出资查明资源储量或其它出资人探明的已上表量的关系,说明占用的相对位置面积大小等。同时要在资源量估算这一章之后,将占用量分别估算出来,并用本次估算量与之对比增减情况,用文字叙述和表格说清。Xx县xx铅锌矿普查矿界关系示意图2、抓住资源储量这个核心,设计并列好资源储量汇总表对于资源储量而言,任何地质勘查(或核实)报告,它都是处于核心位置的,应该在大量实物工作的基础上,经过综合整理、分析研究,采用最合适的估算方法,准确可靠的参数将其估算出来,并用文字、表格将其计算过程、估算结果清楚的反映出来,最终形成一个反映全貌的资源储量汇总表。要改变一些报告只有分表而无汇总表的状况。鉴于各个报告由于矿种不同,规模大小不一样,矿体多少差异大,以及报告性质的不同,很难有相同的总表格式,但应掌握要反映其主要内容和全貌这个原则,不能让人看了不得要领。一般应分矿体、矿石类型、品级、分类编码,要各矿体、各类编码的小计、合计、总计,要将不同类型(性质)的资源量的矿石量、金属量(铁、锰等黑色金属除外),品位表示出来,伴生元素少时要主元素结果表一并表示,多时可另列表表示。对于各类核实报告来讲就更复杂些,要算清累计查明资源量、开采注销量、核实保有量三笔大帐。如属原国家出资查明资源地,则还有占用原查明资源量,如属有新工程点参与估算,则还要反映出新的增减量。总之,特别是对一些大中型的核实报告来讲,这项工作较复杂,要在充分查清原有资料基础上,针对各自不同的情况,结合前面讲的矿界关系中的有关内容,设计出一个能反映资源全貌的汇总表,这对理清工作思路,充分展现资源储量估算成果十分有益。3、关于报告中区内地震烈度的表示改为用地震动峰值加速度表达矿区稳定性的问题。关于该问题国家已有新标准,要求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2002年8月1日施行)中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来表示,原要求用的地震基本烈度已取消。4、关于报告中工作矿区所处“行政管辖”位置的表述问题。今后改为“工作区(矿区、井田、矿段、或其xx部分)位于xx县城(市)xx°(指方位角)、直距xxkm,地处xx县(市)xx乡(镇)境内”即可。在交通情况中,要叙述矿区至县(市)城区的公路距xxkm。5、关于采用新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问题。2008年3月,由国土资源部正式上报国务院《关于中国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请示》,并于2008年4月获得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7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国家测绘局受权组织实施。国家测绘局2008年6月18日发布公告。公告中提供了新坐标系的技术参数。公告同时对新旧坐标系的转换和使用作出说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与现行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衔接的过渡期为8至10年。现有各类成果,在过渡期内可沿用现行国家大地坐标系;2008年7月1日后新生产的各类测绘成果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现有地理信息系统,在过渡期内应逐步转换到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008年7月1日后新建设的地理信息系统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6、关于圈矿工业指标新提交的各类勘查报告,是采用现行规范规定的一般工业指标的,则在报告中说明是采用一般工业指标即可;如采用工业指标高于规范规定的一般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