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矿山储量动态监管主讲:王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注册会计师律师矿业企业的特殊性(一)矿产资源的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二)矿产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三)矿业投资的高风险性(四)矿业企业经济效益的递减性(五)矿业基建投资的持续性(六)矿山作业场所的移动性带来开采条件的复杂性(七)矿业工作和生活环境的艰苦性(八)矿山生态环境的广泛破坏性(九)矿山企业生产投入原料的特殊性(十)矿业效益的后续性矿业企业税费负担重,高于加工工业,缺乏自我发展能力,矿业面临严峻的挑战1、税改后增值税增幅大2、矿业企业增加了新税种,加重了矿业企业的税费负担3、税改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加矿产资源开发中造成的环境污染相当严重1、工业固体废弃物成灾2、植被破坏,生态环境恶化3、水污染比较严重4、地质环境问题日益严重5、空气污染矿难不是越来越多,而是逐渐在减少解放前,中国的矿难十分频繁;解放后,中国的矿难有两个高发时段,一是大跃进的时候,最多一年死了6000多人;二是九十年代中期。现在国有重点煤矿平均每百万吨死1人左右;地方煤矿是5人左右;小煤矿死人将近17、18人。与过去纵向比,中国每百万吨死亡率一直呈下降趋势,80年代死8.7个人,现在死4.64个人。但如果横向与世界其它产煤大国比,就会发现,美国50年代1.27个人,现在0.03人,我们每一百万吨煤死人率到90年代中期将近美国的200倍。如果说美国是发达国家,也可以与印度比。在各项经济和人类发展指标方面,印度都无法与中国比,但说到煤矿每百万吨死亡率,中国却是印度的10倍。一是监管对象有问题,一是监管机制有问题。凡是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就会产生对能源的高需求和高开发,这时往往是矿难的高发期。就拿代表世界经济水平的美国为例,也经历了一个事故多发、加强立法和管理、最终进入一个安全状况明显改善的过程。美国的煤矿生产和事故多发期发生在生产和技术都比较落后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当时是每年6%的矿工死亡,6%的残废,6%的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加起来每100个人里有18人会碰到这样的事情,情况最严重的是1907年,那年死了3000多个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矿难也发生在这年的12月份,一次矿难就死了362人。拿美国今天的结果和中国现在的过程进行比较是不合适的,只有用类似的发展阶段比较才是合理的。我们比人家晚起步一百年是一个不能回避的事实。一是来自于国有煤矿经营者的问题,以前实行的是软预算二是来自乡镇煤矿的问题,第三是矿工的问题,第四是地方政府有问题,监管机制的问题则是,1999年前,中国的煤矿监管机制有两个特点:一是煤炭系统的煤炭安全检查机制只管国有矿,排斥了乡镇领域——而恰恰是这部分为事故高发区;二是监管机构都隶属于负责煤炭生产的行政机构,自己监管自己。这从制度安排来讲,缺陷是明显的。美国的煤矿安检人员每年必须进矿山检查4次,中国根本不可能做到,因此中国的监管往往是事后的惩罚而不是事先的防卫。这也跟总体的指导思想有关系,总的思想就是发展经济,其他东西都可以等,包括社会公正,包括环境保护,包括安全生产;这就变成上边有这种偏好,底下更加严重。煤矿生产美国先后出台了十几部法律,最重要的是1977年出台的安全法律。美国的矿难在1907年达到最高点后,随着政府监管的增加而开始下降;下降最快是1930年代罗斯福新政时期,政府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到二战时期,政府放松了监管,死亡率开始出现徘徊。二战后,继续加强监管,到1977年,就降到很低,2003年,美国整个煤矿产量比中国低一点,但总共只死了53个人,是我们的一个零头。扔掉的煤够用10年三大因素致煤炭资源浪费严重有关调查显示,我国煤炭企业的资源回收率平均只有40%左右,小煤矿的资源回收率更低,平均只有15%,与国际上产煤国家一般都在60%以上、高的可达到70%到80%相比,资源浪费十分严重。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4年,我国累计产煤约370亿吨,煤炭资源的消耗量却超过1000亿吨,有人估计可能超过2000亿吨,即使按1000亿吨计,也至少扔掉了630亿吨煤炭资源。按2005年的全国煤炭消费21亿吨左右和国际平均采煤回收率计,被扔掉的煤炭资源至少仍够我们再用10多年。矿业活动中“三率”指标执行监督博弈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性资源,在世界及我国资源形势日益严重的今天,面对资源的短缺,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三率”系指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它是衡量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集约利用的重要指标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29条明确规定,“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达到设计要求”。然而,目前我国仍有部分矿山企业没有很好地执行矿山设计的“三率”指标要求。在企业采矿活动中,企业“三率”指标的执行与监督机构的监督是一对矛盾,存在相互博弈的关系。部分企业不执行矿山设计时核定的“三率”指标(如采富弃贫等),是为了提高采矿“效率”,从而提高经济利益,但却浪费了资源。监督机构对企业“三率”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是为了管理好有限的矿产资源,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但却需要监督成本。博弈论关于,流传最广的是一个叫做“囚徒困境”的故事。话说有一天,一位富翁在家中被杀,财物被盗。警方在此案的侦破过程中,抓到两个犯罪嫌疑人,并从他们的住处搜出被害人家中丢失的财物。但是,他们矢口否认曾杀过人,辩称是先发现富翁被杀,然后只是顺手牵羊偷了点儿东西。于是警方将两人隔离审讯。检察官说:“你们的偷盗罪确凿,所以可以判你们1年刑期。但是,我可以和你做个交易。如果你单独坦白杀人的罪行,我只判你3个月的监禁,但你的同伙要被判10年刑。如果你拒不坦白,而被同伙检举,那么你就将被判10年刑,他只判3个月的监禁。但是,如果你们两人都坦白交代,那么,你们都要被判5年刑。”显然最好的策略是双方都抵赖,结果是大家都只被判1年。但是由于两人处于隔离的情况下无法串供。这样两人都选择坦白的策略以及因此被判5年的结局被称为“纳什均衡”,也叫非合作均衡。“纳什均衡”首先对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提出挑战。按照斯密的理论,在市场经济中,每一个人都从利己的目的出发,而最终全社会达到利他的效果。从“纳什均衡”引出一个悖论:从利己目的出发,结果损人不利己。两个囚徒的命运就是如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纳什均衡”提出的悖论实际上动摇了西方经济学的基石。因此,从“纳什均衡”中我们还可以悟出一条真理:合作是有利的“利己策略”。但它必须符合以下黄金律:按照你愿意别人对你的方式来对别人,但只有他们也按同样方式行事才行。也就是中国人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前提是人所不欲勿施于我。其次,“纳什均衡”是一种非合作博弈均衡,在现实中非合作的情况要比合作情况普遍。3.2.2关于CC为监督成本,其值大小与监督人员的劳动投入、监督的设备投入、监督的技术条件等因素有关。C值越小,不等式A-C0越容易成立。因此,政府应通过加强管理和技术创新,尽量减少监督成本。需要说明的是,A-C0,说明监督机构的监督得益大于其监督成本。“理性”选择的情况下,只有不等式成立,监督机构才会选择“监督”,这是均衡(监督,执行)实现的基本前提。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考核和测算按薄煤层、中厚煤层、厚煤层分别测算实际采区回采率并取整数,测算公式为:实际开采回采率=(开采区内的煤炭采出量÷开采区内的动用资源储量)×100%。有多个采区开采同一个煤层的,实际开采回采率是指全矿井的采区总回采率,测算公式为:采区总开采回采率=(各采区实际开采回采率与其动用资源储量乘积的和÷各采区动用资源储量之和)×100%。对不分采区的小煤矿,按动用块段测算实际开采回采率。矿山储量动态监管所谓矿山储量动态监管,是指矿山企业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具备资质条件的地质测量机构开展矿山储量地质测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矿产开发全程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过程。目前,我国已有24个省(区、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这项工作。今后国土资源部将负责石油、天然气(煤层气)、放射性矿产的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其中放射性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委托中国核工业总公司负责。其他矿种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由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矿业权评估等必须以经审查的矿山储量年报为依据。对资源不清、储量不实的矿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督促矿山企业补做地质工作,核实资源储量,履行储量评审备案和登记手续。矿山企业必须按要求开展矿山储量地质测量,依法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送矿山储量变化情况。不按规定进行地质测量、不提交矿山储量年报的,不予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省(区、市),应在2007年底前全面建立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制度;矿山企业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其动用、消耗、损失的资源储量的地质测量工作,建立矿山技术档案和资源储量台账,并在下一年1月底前将矿山储量年报报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辽宁省从2001年起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储量动态监管工作。山东省是目前全国实施储量动态监管比例最高的省份,监测比例达74.9%,实施动态监管的矿山为5006家。意义所在1、储量动态监管工作有利于国家掌握矿产资源家底。贵州省已有2341家矿山基本摸清资源储量家底;山西省各市都建立起较为准确的矿产资源储量台账,摸清了资源储量家底。2、储量动态监管工作有利于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近两年来辽宁省通过储量动态监测,先后发现和制止越界开采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41起,其他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440起。吉林省通过动态监测,全省共发现113个矿区的实际开采范围与采矿许可证的范围不一致,矿政部门及时予以了纠正。储量动态监管有利于监督矿权人合理开发、有效利用矿产资源。如安徽省淮南市认真开展储量动态监测,把储量管理与回采率管理、推广运用新技术等工作有机结合,有效提高了回采率,自2002年以来共增加经济效益近7亿元。3、储量动态监管还为科学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提供了客观依据,有利于加强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同时也有效促进了矿山的科学开采和安全生产。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全面加强矿产开发监管1.围绕整顿和规范工作,摸清矿山企业各类矿产资源家底,加强储量登记和矿山统计年报等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逐步实现全国各类矿山基础状况和矿业权网上登记与管理,提高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能力。2.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矿山地质测量机构,完善各类储量管理图件和台帐,推进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管,探索实施矿山开采专家会诊等管理制度。3.强化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管职能,重点加强基层矿产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加强矿政监管力量,保障人员、经费和监管设备,明确职责,实行任务到矿、责任到人,建立查处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定义: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是指采矿权人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及其在闭坑、停办,关闭矿山后为保护矿山自然生态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恢复植被等工作应缴纳的恢复治理资金。原则:保证金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缴纳”的原则建立。征收部门:保证金由市政府统一委托市地方税务局组织征收,各级地方税务局及其所属的税务分局(所)和稽查局是保证金的征收机关,负责全市保证金的征收管理工作.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经验收合格的,保证金及利息(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返还采矿权人。保证金的征收范围包括:(1)原煤(不分煤种);(2)金属矿产。主要是铁、铅、锌、铜等;(3)非金属矿产。主要是磷、石灰岩、大理岩、砂岩、粘土等。开采或者生产矿产品销售的,按销售数量从量计征;开采或者生产矿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从量计征。采矿权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品目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品目产品的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品目产品数量的,从高适用定额。保证金应纳数额,依照应缴保证金产品数量和规定的单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