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我国的三大法律体系侵权、违约民事责任行政违法民商法行政法刑法行政责任刑事犯罪刑事责任停止违法履行义务行政处罚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行政“法典三部曲”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第4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是我国规范行政处罚的主要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处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实施。①行政处罚在性质上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②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相对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从而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③其实施的目的是对违法相对人的一种惩罚和警示,不以督促相对人完成某项义务为目的。行政处罚不同于纪律约束和道德谴责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以案说法1:行政处分不适用《行政处罚法》浙江某地一公务员在上班时间上开心网,玩开心农场“种菜”。某网友将其行为公布于某论坛,随后在论坛引起一阵哗然。而后,该名公务员被其所在单位开除。一网友发言论,认为该单位对该公务员的处罚,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建议该名公务员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解析:事实上,该名公务员所在单位对该公务员所作出的开除行为是一种行政处分,(是针对违纪而非违法行为作出的)即国家行政机关对其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该行为并不适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违法处罚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还可以请求行政赔偿;而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依据《公务员法》寻求行政机关内部解决或依据《行政监察法》寻求行政监察机关解决,即向有关行政机关进行申诉,而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该单位作出行政处分行为并不适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该名公务员也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只能向有关行政机关进行申诉。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以案说法2:行政违法是行政处罚的前提某县交警队开展行动,严查酒后驾车。某日,陈某从单位开车回家,经过某十字路口,被交警宋某拦住,要求进行酒精测试。陈某配合着做完测试,酒精测试结果正常,此时,陈某随口说了句:“怎么不检查前面的司机,我滴酒未沾,干嘛检查我?”交警宋某说:“就你这态度,罚款50元”。当即撕了一张50元的罚款单,要求陈某缴纳罚款。解析:本案中,交警宋某的行为违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也就是说,行政处罚的对象只能是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违法是行政处罚的前提。本案中的陈某并无违法行为。宋某并不能因为陈某的态度作出罚款这一行政处罚。陈某的违法之处表现在: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未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二、未听取当事人的合理意见;三、对当事人的申辩加重处罚;四、执法人员只有一人,并未出示执法证件。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需要强调的是,行政机关不得对当事人进行态度罚。行政处罚中的“态度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行政执法时,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被处罚人的“态度”作为处罚依据实施处罚。这种态度不好予以处罚的做法显然违背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法律之所以赋予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目的在于使这种授权能适应不同的案件,从而使行政机关更准确地适用法律上的规定,但绝不意味着行政机关对某一特定的违法行为可以任意实施处罚。只有行政违法才是行政处罚的前提。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行政处罚法主要内容《行政处罚法》共8章64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第六章行政处罚的执行。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二、行政处罚的原则•法定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处罚救济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一)处罚法定原则依据具体要求1、行政处罚设定合法: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的各部委。2、行政处罚主体合法:必须是法定的行政主体。3、行政处罚依据合法:实施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明确规定。4、行政处罚程序合法: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处罚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处罚。•行政处罚按其性质划分,大体可以分为四类:一是涉及人身权利的人身自由罚;二是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的行为罚;三是罚款、没收非法财产等财产罚;四是警告、通报批评等申诫罚。•根据以上原则,本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作出了明确规定,强调了行政处罚的设定权由本法统一调整,采取法定原则。并且,行政处罚的实施要依本法的规定。•实施处罚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实施的主体,一是实施的行为或实施的原则和程序。即:1.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行政处罚权,哪些行政机关有行政处罚权,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2.行政机关只能对自己主管业务范围内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以行政处罚;3.每个行政机关有权给予什么种类的行政处罚,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法律也作了具体规定。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以案说法3:超市“偷一罚十”中“罚”的性质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也未获得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委托,仅依据自己作出的有关规定对孔女士实施处罚,并无法律的授权和依据,显然违法了处罚法定原则。今年年初,孔女士带女儿逛商店购物时,不懂事的女儿将一盒耳钉放在了自己的上衣口袋里。结果店主硬说东西是孔女士偷的,要求实施“偷一罚十”。商家“偷一罚十”的做法究竟是否合理?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二)公正、公开原则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依据具体要求1、公正原则(1)动机纯正(符合行政目的)(2)正当考虑(3)过罚相当(4)合乎理性2、公开原则(1)处罚过程公开(2)处罚结果公开保障制度表明身份制度告知制度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公正、公开的原则。公正,是指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公开原则在行政处罚上的主要表现是:(1)法的公开。(2)执法人员的身份公开。(3)有关文书,除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以外,允许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阅览、摘记及复制(4)案例公开。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以案说法4:上海钩子迷局——善良会被骗?2009年9月8日,网友张军以网名“善良的被骗”发帖讲述了自己的一段经历——他出于好心,帮助了一位自称胃疼又打不到车的路人。没想到,那是一个俗称“钩子”的交通行政执法队协查人,他的私家车当场被扣。事件引发网络议论狂潮。张军告诉记者,因为急于拿车,他妥协了。而且,他还在调查笔录上违心的声明:“我放弃陈述、申辩”。另外,他还要在《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名,因为不承认自己是开黑车,被认为态度不好,原来说情说下来的2000块钱也不让免了。交了一万元罚款和200元停车费之后,他终于把车领了出来。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社会关注知名作家韩寒在博客写道,在这个社会上,如果你生病了或者家里有急事需要搭车,有人愿意让你上车是很罕见的,这样的人是珍稀的物种,是单纯的好人。闵行区交管部门做的事情说简单点,就是将这些单纯的好人从茫茫车海中分辨出来,拘押下车然后罚款一万。在《新闻1+1》栏目中,白岩松提出,执法部门“胃疼关你什么事”的思路会破坏社会的道德底线,人们会因此不敢做好事了。白岩松还提出,在一辆车上的两个个体,究竟信谁的说法呢?如果有明确的证据,有录音,那是不是就说明存在“钓鱼”式执法?如果没有录音,只是嘴上的说法,那凭什么只认定乘客说法,不认定司机的呢?上海惊见防钓鱼车,车主贴出最牛车贴,“防止钓鱼,拒绝搭乘”。成都一私家车主姚先生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后续处理2009年11月19日下午,上海闵行区“钓鱼执法”案在闵行区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一个小时庭审和半个小时的休庭后,法官当庭宣判,被告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在9月14日作出的NO.2200902973行政处罚决定违法。50元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据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注意事项1、行政处罚的目的:“惩”已然的行政违法行为+“戒”未然的行政违法行为。2、“惩”与“戒”的关系:不可偏废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时,不能只处罚不教育(以罚代教),处罚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并行,纠正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教育其自觉守法,使其以后不再犯,从而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目的。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以案说法5:限速牌“林立”,高速路何以成了“罚款路”以湖南一高等级公路为例,设计时速80公里的高等级公路,一些路段限速从每小时60公里、50公里、40公里甚至30公里、20公里不等,导致过往司机无所适从。最令人困扰的是在一段不到25公里的路段,设立了限速标志牌和雷达测速牌达40块之多。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行政学校解析:应当承认,对高速公路某些地段进行限速,是为了行车安全。但是,限速标志牌如此密集,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车辆全程行驶的速度,这与建高速路的初衷是相悖的。更重要的是,这样的“限速底线”使得交管部门有利可图。面对司机们“追求速度”的心理与行为,交管部门选择的是“以罚执法”这样的简单执法手段。造成了“高速不高速,罚单满天飞”的现象,当罚款在某个领域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那就说明罚款本身已经失去了它的实际意义,因为它既不能纠正违规行为的发生,也没有起到应有的防范作用。难免使人怀疑罚款背后的真实动机:“以罚代管,以罚生财”。因此,只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才能真正体现执法的意义,维护法律的尊严。该卷资料名行政处罚法讲座中共修水县委党校修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