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埔区教育局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黄埔区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区创建办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广州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精神,以2008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下简称《测评体系》)及其《操作手册》为导向,以构建和谐黄埔教育为目标,以创建工作为载体,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校园内外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学校文明程度,为推动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和城市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做出应有贡献。二、工作目标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使师生文明素质明显提2高,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教育教学秩序优良,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黄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测评达标责任分解表》的标准和要求,认真查找不足,采取各种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创建办及市教育局下达的各项创建任务,力争所有项目达到A级标准,争当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排头兵。三、领导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确保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如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和资料审核小组。(一)领导小组。组长:黎秀英(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唐宏武(副局长)副组长:崔萍(副局长)孙恺敏(区纪委派驻教育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李月丽(副局长)成员:赵文衡(副调研员、综合教育科科长)史庆(督导室主任、黄埔职业技术学校校长)何锐南(督导室副主任)黄晓萍(党政办公室主任)区永军(计划基建科科长)罗奕(组织人事科科长)3钱文群(纪检监察审计科科长)周国强(教研室主任)邢世富(教育工会主席)许卫民(中学教育科副科长)林悦群(党政办公室副主任)陈静思(妇委会主任)李南娟(招考办副主任)林剑豪(教育装备中心副主任)曾伟冰(小幼科负责人)翁卡睦(团委副书记)局属各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党政负责人联络员:林悦群(兼)翁卡睦(兼)领导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有关单位落实相关任务和指标,研究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及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资料审核小组。赵文衡(副调研员、综合教育科科长)史庆(督导室主任、黄埔职业技术学校校长)何锐南(督导室副主任)黄晓萍(区教育局党政办主任)区永军(计划基建科科长)罗奕(组织人事科科长)4钱文群(纪检监察审计科科长)邢世富(教育工会主席)周国强(教研室主任)许卫民(中学教育科副科长)林悦群(党政办公室副主任)陈静思(妇委会主任)李南娟(招考办副主任)林剑豪(教育装备中心副主任)曾伟冰(小幼科负责人)翁卡睦(团委副书记)资料审核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是:督促各承担创建测评任务的科室积极、及时完成好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对接收的创建材料进行审核,对内容(特别是统计数据)不能准确引证测评体系标准要求、形式不符合材料整理要求的材料要退回材料提交者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做好,直至符合要求。各成员原则对应各自科室职能审定创建材料,及时签署并移交创建材料至局党政办公室。四、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一)组织动员阶段(5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区教育系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责任分解下达到局各科室和系统各单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广泛动员,部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51、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任务分工。2008月5月底,召开黄埔区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各单位对照《黄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测评达标责任分解表》,拟订具体实施方案,分头动员和部署,广泛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建活动。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宣传报道区教育系统创建各个阶段工作情况,报道创建先进典型、经验及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声势,树立黄埔教育的文明形象。通过网络、宣传栏,编印宣传材料、小册子,制作标语、广告牌等阵地加大宣传力度,使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人心。3、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倡人人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引导市民树立科学观念,提高卫生意识,养成良好文明习惯,形成上下联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献策献力的良好氛围。(二)迎“市检”、“省检”阶段(2008年6月底)。主要任务是:局各有关科室和各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分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测评体系》,对有关创建资料进行建档,切实开展自评活动,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尽快落实,为高分好评通过考评打下坚实基础,争取以高水平、高质量的工作迎接“市检”、“省检”。6(三)迎接“国检”阶段(2008年7-11月)。主要任务是:大力整改“市检”、“省检”中发现的问题,制订迎检工作计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创建工作制度,抓好创建成果的巩固提高,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对尚未达到A级标准的项目,进行认真整改,确保所有项目达到A级标准,全面掀起创建工作高潮,以最佳状态迎接“国检”。(四)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11-12月)。主要任务是:配合做好区创建文明城市的总结表彰工作,召开教育系统创建工作总结会议,树立典型,推广创建工作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使全区教育系统在创建文明城市这一重要载体的带动下,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健康协调发展。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坚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以保证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测评体系》,将工作项目责任进行分解,拟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任务和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创建工7作。(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局属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及时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等。要通过宣传栏、广播站、网络等阵地定期刊登、播送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并对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曝光。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创建工作的覆盖面,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真正在全区教育系统形成上下重视、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四)强化督查,取得实效。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局属各单位一定要统筹兼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做到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坚持定期通报制度,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调度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加快推进步伐,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