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2013年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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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13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汾阳市食安办司学纯法定义务•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十一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培训内容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三个制度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流程一、汾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三个制度”•1、汾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督查制度•2、汾阳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定期报告制度•3、汾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档案管理制度1、汾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督查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汾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涉及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和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参与监测工作的其它部门与机构。督查分类•(一)现场督查现场督查中,督查组应采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记录或资料、座谈讨论、现场核查、个人访谈等方式,核查监测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亮点和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各被督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承办科室负责人及承办人要参加汇报会,并配合督查组,完成督查工作。•(二)非现场督查通过收集各被督查单位常规数据和定期报告情况来开展。具体包括监测实施方案的起草、上报及审核情况、对相关机构的培训情况、开展督查工作的情况、季度工作总结和数据分析报告的上报情况、简报的报告情况及其他要求上报的内容。督查结果的反馈和利用(一)结果的反馈1.督查小组讨论,整理督查意见,填写现场督查记录表(见附表1)。2.撰写督查初步报告:包括优点与经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建议与解决的方法等。3.现场反馈督查的初步结果。4.撰写督查书面报告(见附表2),以书面形式正式反馈到被督查的单位,同时上报有关上级部门,并抄送到被督查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等。(二)结果的利用1.及时发现、解决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进行总结推广和经验共享:督查中所发现的经验可为其它被督查单位学习和借鉴,形式可分为:简报、培训班或工作会议等。3.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4.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市卫生局(食安办)将监测工作情况列入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中,进行绩效考核。附表1汾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现场督查记录表一、背景二、目的三、督查方法(包括督查的组织工作、督查时间、督查人员及组成、被督查单位的选择方法、督查方法)四、督查结果(分领域、分项撰写)每个领域包括四部分内容:工作进展,成功经验与亮点,存在问题及建议附表2:汾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现场督查报告模板被督查单位名称督查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督查员督查组组长督查内容工作进展亮点存在问题和不足建议被督查方提出的技术支持需求被督查单位签字(加盖单位公章):2、汾阳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定期报告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市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监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涉及的市卫生局(食安办)、疾控中心和各医疗机构的有关科室。报告机构•(一)市卫生局(食安办)为责任报告单位。市疾控中心负责收集、汇总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卫生局(食安办),市卫生局(食安办)审核后报至吕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市卫生局(食安办)应建立分管领导总负责,承办科室具体负责,确定专人承办的报告体系。•(三)市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应建立本单位的定期报告制度,确定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及具体承办人,明确工作职责及任务。报告内容、方式及时间要求类别报告内容报告方式医疗机构报告时限市疾控报告时限市卫生局报告时限周报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定期报告表(附表1)电子版及加章纸质版每周一报市疾控中心月报1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定期报告表(附表1)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每月2日前报市疾控中心每月4日前报市卫生局每月5日前报吕梁市疾控中心工作动态、简报电子版每月2日前报市疾控中心季报2季度工作总结(含数据分析报告)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每季度首月5日前市疾控中心每季度首月7日前报市卫生局(食安办)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吕梁市疾控中心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汾阳医院每季度首月5日前报市疾控中心每季度首月7日前将季度报告报市卫生局(食安办);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省疾控和吕梁市疾控中心事件定期报告表(附表1、2)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食安办);每季度首月14日前报吕梁市疾控中心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汾阳医院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季度表报市疾控中心;每季度首月7日前将季度表报市卫生局(食安办);每季制度首月10日前报省疾控中心和吕梁市疾控中心;年报年度工作总结(含数据分析报告)、事件定期报告表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每年首月5日前报市疾控中心每年首月7日前报市卫生局(食安办);每年首月10日前报吕梁市疾控中心;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汾阳医院每年首月5日前报市疾控中心每年首月7日前将年度表报市卫生局(食安办);每年首月10日前报省、吕梁市疾控中心其他需报告内容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上报附表1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定期报告表编号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发生场所暴露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可疑)致病因素报告周期:年月日—年月日填表人:审核人:填报单位:(加盖公章)时间:附表2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定期报告表编号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发生场所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可疑)致病因素报告周期:年月日—年月日填表人:审核人:填报单位:(加盖公章)时间:3、汾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档案管理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涉及的市卫生局(食安办)、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的有关科室及参与监测工作的其它部门与机构。管理原则•(一)科学建档: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推荐的资料分类方法建立档案。•(二)规范整理:各单位应按照目录、资料、借阅登记表的格式整理档案。•(三)及时归档:各机构应该在各项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四)集中管理:各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档案应实行专柜、专档保存。•(五)专人负责:各单位具体承办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有关工作承担人员应根据所承担的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交由专人集中管理。资料分类方法•可分为管理资料和业务资料等。(一)管理资料:•1.体系建设:包括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管理制度、体系内各机构和人员职责分工、运转流程等。•2.来文:•3.发文:•4.监测方案和实施方案。•5.工作总结和数据分析报告:包括季度和年度工作总结、数据分析报告,可以按照时间分类。•6.监测队伍建设:包括人员外出和内部接受培训情况、培训班资料等。•7督导资料:包括督导方案、现场记录表及督导报告等资料,按时间排序。•8.工作动态/简报/通讯:包括本级及上、下级单位编印的简报。可以按照编写单位分类,每类按时间排序。•(二)业务资料•1.活动资料:主要反映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会议、培训及其它工作,每项活动所有相关资料应集中保存。•每项活动档案资料中应包括:通知、日程、签到册、讲义、讲话稿、小结(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要目的、内容、相关评价)、影像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2.技术资料:主要是与监测工作有关的业务资料。包括技术指导手册等技术性文件,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处置资料及其他业务资料。资料保存形式•可分为纸质档案(附表1)•电子文件档案•声像资料档案•年度资料汇编附表1:卷内目录编号文号内容收到日期整理人接收人是否完整页号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流程•一、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报告工作•二、建立和完善体系•三、组织培训•四、督导工作•五、建立健全档案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报告工作•(一)定期报告简报、周报、月报、季报及年度工作总结、定期报告表•1.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网报。•报告时限:事件处置完毕一周内完成报告。•报告部门:市疾控中心。•2.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网报。•报告时限:确诊后逐级上报。•报告部门:市疾控中心。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报告工作•(二)及时报告•1.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1)医疗机构发现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病人或事件及时报告至卫生行政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工作。•(2)卫生监督协管员发现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病人或事件,及时报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所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报告工作•2.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1)重点监测医院:山西省汾阳医院。••(2)汾阳医院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组织院内专家组会诊,确认后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确认后发现符合定义的异常病例/事件报给专管人员疾控中心市卫生行政部门市疾控中心网报填写纸质报告卡市疾控中心审核后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确认后发现符合定义的异常病例/事件报给专管人员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行政部门市疾控中心网报填写纸质报告卡市疾控中心审核后建立和完善体系•(一)卫生行政部门•1.机构(卫生行政、医疗、疾控)、职责、运转流程和相关制度(详见2013年汾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附件3、4);•2.明确分管领导、科室、人员;•3.组建会诊专家组,包括临床、流行病、食品卫生等人员建立和完善体系•(二)疾控中心•1.机构、职责、流程;•2.明确分管领导、科室、人员。建立和完善体系•(三)医疗机构•1.安排风险监测工作的文件或记录;•2.明确各科室职责;•3.指定专管领导、科室、人员;•4.制定院内监测运转流程图;•5.制定工作制度,包括:信息报告制度(所有医疗机构)和技术培训、问题病例会诊、数据上报、配合调查、信息收集等制度(汾阳医院);•6.建立院内专家组(汾阳医院)。组织培训•(一)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对象:负责市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办医、民营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的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培训内容: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诊断、处置、报告、监测方案、工作手册、数据报告系统等,并进行培训效果评估。组织培训•(二)疾控中心•培训对象:自行组织和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市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办医、民营医院的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培训内容:方案、工作手册、诊断、处置、报告知识等。组织培训•(三)医疗机构•培训对象:对临床科室全员进行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培训内容:方案、工作手册、诊断、处置、报告知识等。督导工作•(一)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督导,全年应将市所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医疗机构全部督导一次,并做好督查记录。督导工作•(二)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对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全年应将市所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医疗机构全部督导一次,并做好督查记录。督导工作•(三)疾控中心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督查,也可自行督导,全年应将市所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医疗机构全部督导一次,并做好督查记录。督导工作•(四)医疗机构每周对临床科室进行督查,重点科室应全覆盖,并做好督查记录。建立健全档案•(一)管理资料:主要是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管理工作中所产生的资料。包括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监测队伍建设、收发文件、监测方案及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督导报告、数据分析报告、简报等。建立健全档案•(二)业务资料•1.活动资料:主要反映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会议、培训及其它工作,每项活动所有相关资料应集中保存。可按照活动类型分类,每类按时间排序。每项活动档案资料中应包括:通知、日程、签到册、讲义、讲话稿、小结(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要目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