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对空导弹(美国篇)------------------------------------------------------------------------------------------------------------AIR-2“妖怪”(Genie)核空对空火箭弹(虽然不是导弹但是已经有了现代导弹的雏形了。所以一起介绍了。)AIR-2“妖怪”核空对空火箭弹F-89D“蝎子与AIR-2“妖怪”核空对空火箭弹美国用两枚原子弹轰炸日本宣告了二战的结束,同时也把人类带入了核武器时代。二战结束后,美苏为各自的利益拉拢了一些国家搞起了军事对抗,核武器所具有的毁灭性的杀伤力让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寒而栗,当然成了美苏两家的首选,二战刚结束,美苏就投入巨额资金研制核武器。在弹道导弹技术成熟前的四、五十年代,战略轰炸机是当时最有效的核攻击武器,它航程远、速度快、载弹量大、升限高,具有代表性的有,美国:B-29、B-47、B-52、B-58等,苏联:图-4、图-20(图-95)、图-16、图-22、米亚-4等。为了避免遭受核打击,两国空军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截击入侵轰炸机,截击机就是那个时代的新名词,它速度快、升限高,爬升率大,机载雷达先进,武器齐全,但还是无法保证百分之百地拦截轰炸机,尤其一些轰炸机的升限和速度几乎与截击机相同,任何一架漏网之鱼都会给对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为了使截击机更有效地对付苏联不断增加的轰炸机,美国空军提出了核空对空导弹设想,就是用低当量的核武器对单个或轰炸机群进行核攻击,此时核武器的小型化为这种概念武器提供了可能,轰炸日本的两枚原子弹每枚都有2吨以上,且体积庞大,当量不过20000吨TNT,而这一时期的相同当量的小型核弹头重量甚至不到100千克,如W-76当量为10万吨TNT,重量只有96千克。1954年,道格拉斯公司决定研究空军提出的小型核空对空导弹的可行性,为了使这种拦截武器尽可能地简单、可靠,道格拉斯公司决定发展无制导的空对空火箭弹。核弹头不同于普遍的弹头,它的安全性是首先必须考虑到的,由于导弹存在着被干扰的可能性,干扰后可能造成导弹严重偏航,起不到杀伤效果,安全得不到保证,无制导火箭此时所具有的优点明显,它直接靠飞行员目视对来袭方向的轰炸发射火箭弹就行。考虑到过远距离发射火箭弹,累积误差可能太大,而且对方轰炸机有充分的时间做机动轻易躲过一劫,研究认为无制导火箭射程应在10千米以内(晴天,飞行员普遍可以看到10千米甚至更远距离的轰炸机),三倍音速的速度飞行,可在10秒左右到达目标。对使用原则和战术要求进行研究后,1955年道格拉斯公司开始了全面的研制工作,这个绝密计划最初有好几个名称,如“捕鸟犬”(BIRDDOG)、“叮咚”(DINGDONG)和“大牌”(HIGHCARD),最后其绰号定为“妖怪”(Genie),编号为MB-1。MB-1的外形是普通的圆柱体,头部因装有W-25核弹头而略粗于弹体,火箭弹只有尾部起稳定作用的尾翼,尾翼可以收缩,这个收缩装置与法国的“响尾蛇”导弹几乎一模一样,该弹长2.95米,翼展1.02米(全展),弹径0.44米,重373千克或400千克(使用不同的发动机),速度为3M,射程为9.6千米,固体火箭发动机为THIOKOL公司的SR-49-TC-1(TU-289),推力为162千牛,战斗部为一个当量为1500吨TNT(由于这个数字不是精确值,所以也有的说是2000吨)的W-25核弹头,战斗部重量为110千克。弹头上有一个计时器用来定时引爆核弹头,火箭弹发射后直到燃料用完后才开始计时,这是为了避免火箭弹提前在安全距离爆炸或其它什么故障导致它爆炸。由于没有制导系统,研制工作十分顺利,大概一年左右的时间,即1956年早些时候,MB-1进行了首次发射试验,试验的载机是F-89D“蝎子”。1957年7月19日又进行了一次实弹发射,载机是F-89J,这次试验的地点是尤卡弗拉斯(YUCAAFLATS)核武器测试站点上空4500米,为了证实空中核爆炸对人口居住区是安全的,一群空军官员自愿站在核爆炸点下方地面,后来这些人员的健康情况不得而知。在这次试验后,MB-1已具有了实战功能。1962年MB-1正式生产并赋予了全新的编号:AIR-2A(AirInterceptRocket)“妖怪”,1963年底前道格拉斯大约生产了3150个弹体,1965年THIOKOL公司开始生产新型固体发动机,该发动机具有更长的使用寿命和更少的发射温度限制,这种发动机的生产一直持续到1978年,大部分AIR-2A都换装了新发动机,70年代中期换装发动机的AIR-2A编号为AIR-2B“超妖怪”,这只是半官方的编号,六十年代,道格拉斯公司曾打算研制AIR-2B“超妖怪”,但后来放弃,70年代中期的重新起用的AIR-2B是这个型号是换装发动机后的编号,但这个编号一起没有得到正式确认,外刊说这个型号是为加拿大研制的,但实际情况应该是加拿大使用了这个型号。半官方编号的AIR-2B只是为了研究和使用人员方便区别先前的A型,官方其实把这两个型号认定为一个型号。为了训练,道格拉斯还研制了训练弹MB-1-T,名称后改为ATR-2A,该弹弹头爆炸时会放出大量的白烟,为飞行员模拟实景。AIR-2A的研制费用为3300万美元,出厂单价为70000美元(均为1959年币值)。总产量为10141枚,其中141枚为发展研究所用,10000枚为生产型,带有核弹头的数量不详。它的型号有:AIR-2A、AIR-2B、AIR-2L(常规训练型)和AIR-2N(也是训练型)AIR-2唯一的国外用户是加拿大,其载机是CF-101“魔术师”,1964年底开始在加布置。为了安全起见,加拿大在美国的协助下给弹头设计了双重保险,幸好,一直没出现什么问题。这句话指的是1960年6月7日一枚带有核弹头的“波马克”地对空导弹在发射架上着火爆炸造成核污染一事。加拿大本国没有制造核武器,但遭受核污染不止一次,另一次是1978年1月24日苏联核电池卫星宇宙954坠落加拿大,给其带来一系列的麻烦。美国空军打算将其装备在F-89J、F-101和F-106截击机上,使用方法是,飞机在低于敌机的高度飞行,在接近敌机时飞机打开加力迎头前冲,在距敌机24千米处开始爬升到与敌机相同高度,发射时,AIR-2指向敌机稍高的位置,发射AIR-2A后,载机必须做一个急转弯逃避核爆炸,由于射程只有9.3千米,飞行时间不超过12秒,这就要求亚音速的F-89J具有很好的机动性,F-101和F-106速度快,面临的危险小些。AIR-2A是世界上第一种空对空核武器,在当时也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拦截轰炸机武器,因为,一、它的飞行时间短(小于12秒),对方大型轰炸机来不及做机动;二、没有制导系统,因此不怕干扰;三、三百多米的杀伤半径,可以弥补精度方面的不足,它可以杀伤单机,更适合对机群拦截,需要说明的是,三百米只是毁伤半径,而原子弹所产生的强电磁波对方圆数十公里的机载电子都会造成很大的破坏。AIR-2A的射程短是个优势,也是缺点,核弹头在9.3千米这个距离爆炸,很容易伤及载机。喷气战斗机转变半径至少要达到1500-2000米,挂载武器后的速度更高些,转变半径会更大,一般得需要4-5秒左右才能掉头,这个距离是十分危险的,因此飞行员普遍对这个“妖怪”没有好感。AIR-2A因本身固有的缺点,美国空军很快便开始研制其它核空对空导弹试图取代它,但想取代它的核空对空导弹却没能胜此重任,它们要么停止研制,要么服役几年就退役了,而AIR-2A一直服役到1985年,随着F-106A一起退役。------------------------------------------------------------------------------------------------------------AIM-4/26/47“猎鹰”(Falcon)GAR-1D(AIM-4A)GAR-2A/B(AIM-4C/D)GAR-3A(AIM-4F);GAR-4A(AIM-4G)AIM-4G,AIM-4A,AIM-4F,AIM-4C,AIM-26A,AIM-4DGAR-2B(AIM-4D)GAR-11(AIM-26A)GAR-11(AIM-26A)左:AIM-47A,右:AIM-54A基本情况“猎鹰”空空导弹是战后美国研制并装备使用的第一个空空导弹型号,也是战后世界上最先进入现役的空空导弹。该导弹及其配套使用的机载火力控制系统,均由美国休斯飞机公司研制。在参予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所有国家中,美国是唯一把战火拒之门外、本土安然无恙的国家,因而是战后唯一有雄厚经济实力迅速发展各类导弹核武器的国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美国休斯飞机公司于1947年自投资金,在同年研制成功的“受激辐射微波放大”(MASER)器件的基础上,研制一种能从截击机上发射的、不受任何气象条件限制的、雷达制导导弹。1949年休斯飞机公司向美国海/空军提交研制称之为“猎鹰”空空导弹的建议书。这项计划在当时被认为是无法实现的,因为当时最好的小型雷达也只能装在重型截击机上,故遭到了海军的拒绝,但空军为解决其防空截击机远距拦截武器装备之急需而接受该建议。休斯飞机公司1950年开始设计制导系统,到1951年已花费数百万美元,为研制发动机和其它部件更花费了出乎意料的巨额款项。到1953年6、7月间,休斯公司面临严重的资金短缺,其直接后果是许多著名的专家流失,1953年底该公司经理H·乔治同他的全班人马撤走,使休斯飞机公司几乎陷入破产境地。休斯飞机公司的创建人—豪厄德·休斯,被迫动用他拥有的、占环球航空公司80%的股金,不顾各方反对,继续坚持研制“猎鹰”空空导弹。随着微小型电子元件的发展应用,到1953年,导弹的心脏部分—制导装置已见端倪,从1950年时占据1m3空间的装满电子管、变压器、干电池的庞大设备,改造为1个长圆筒形装置。到1954年初,使体积进一步缩小到直径150mm、长度0.5m的1个部件,达到了原来确定的设计标准。随后制成了供空中试射用的代号为XF-98的“猎鹰”导弹。与此同时,设计了与之配套使用的XMA-1火力控制系统。1954年春,在军方观察人员面前,从F-94战斗机上首次实弹试射,尽管地面遥控的B-17靶机作各种规避机动,还是被导弹上的雷达导引头截获、跟踪,在几秒钟内被击落。首次试射成功,使休斯飞机公司得以从五角大楼获得一笔继续改善和提高导弹性能的经费。1954年小批投产并装备部队使用,到1955年即从军方获得“猎鹰”导弹和MA-1火控系统的大量订货。至此,休斯飞机公司走出困境,进入大发展的新时期。首次进入空军服役的“猎鹰”空空导弹,最初编号为GAR-1,随后在该型号基础上迅速改进发展,到1961年3月向空军交付了30000多枚各型“猎鹰”导弹。其中,4000枚GAR-1/1D,9500枚GAR-2,300枚GAR-3“超猎鹰”,800枚GAR-3A“超猎鹰”,100枚GAR-11“核猎鹰”。1962年上述GAR-1/2/3/4/11各型号按三军统一编号改为AIM-4/26/47。到1970年,“猎鹰”导弹就发展为包括12种型号的完整系列,成为美国空军国土防空截击机的标准装备,并输出瑞士、瑞典和芬兰空军。虽然该导弹系列发展很快,其形成期所跨越的年代,比美国同时发展的“响尾蛇”空空导弹系列要短得多。但面对现代局部常规战争,两者的命远却大不一样。“猎鹰”导弹是为拦截敌方非机动轰炸机编队而设计的,该系列中仅有AIM-4D红外型有机会在越南战场一试身手。这个专门为美国空军F-4D战斗机改进的第一个近距空战导弹在与越方战斗机空战中,共发射43枚,仅4枚命中目标,如此低的命中率使其迅速被美国空军撤下战场,被同时代的更适宜于近距空战的“响尾蛇”AIM-9D型所取代。其余“猎鹰”导弹系列型号留在本土的截击机上,而北越的飞机不可能飞到美国本土去轰炸,“猎鹰”系列导弹当时无用武之地。到1971年,该系列中在AIM-4D基础上改进的最新型号AIM-4H因无订货而被迫取消,随后生产线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