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台州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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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举办台州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关于举办2015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的精神,决定举办台州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艺术节主题和重点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艺术节活动的各项内容要围绕主题,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展示我市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各地在开展艺术节活动时,要面向全体学生,强化学生艺术活动的普及性与覆盖面,增强活动的吸引力与学生参与率,引导学生在参与活动中提高审美情趣和艺术素养。二、活动时间3月至10月。三、市级主要活动(具体的单项活动方案另行通知)1.全市中小学生美术作品比赛(3月-7月);2.全市中小学生综艺表演比赛(3月-5月);3.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征文活动(3月-6月);-2-4.全市教师艺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3月-6月);5.全市中小学生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活动(4月至7月);6.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3月—10月)。四、有关要求(一)项目按2015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要求,本届艺术节活动项目分为综艺表演、美术作品、“阳光下成长”艺术征文和艺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四类。(二)对象与分组综艺表演、美术作品和“阳光下成长”艺术征文的参加对象为全市各中小学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综艺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所学校的学生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乙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活动。由于省里的综艺表演比赛时间安排在下半年的10月份,请各地各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活动时尽量不要组织毕业班学生参加。(三)作品要求和报送数量-3-1.综艺表演节目分曲艺、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等,上台表演人数不超过40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1)声乐仅限于合唱、室内乐合唱和重唱,均演唱一首歌曲,伴奏一律使用钢琴,不得使用伴奏带。合唱人数为30-40人,指挥必须是本校师生;室内乐合唱人数为10-15人,不设指挥;重唱人数为4-10人。(2)器乐器乐仅限于合奏和室内乐合奏,均演奏一首曲目,合奏人数为30-40人,室内乐合奏人数为10-15人,不设指挥。(3)舞蹈仅限于群舞,人数不超过30人。2.美术作品美术作品包括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三类。(1)绘画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国画尺寸不超过4尺宣纸对开(69cm×138cm),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2)书法、篆刻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4尺宣纸对开(69cm×138cm)。(3)摄影-4-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4)美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如不符合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美术作品需填写《作品标签卡》(见附表2),由所在学校审核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后,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每件作品的作者不超过2人,指导教师限1人。美术作品不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对上报作品有处置权。(5)初选出的获一、二等奖的书法和绘画选手将进行现场复赛,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3.综艺表演和美术作品报送数量1.报送数量。(1)声乐、器乐、舞蹈三类各组别临海、温岭两市分别报2个节目,其他县区分别报1个节目。曲艺、戏剧两类各组别每个县市区分别报一个节目。根据201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获奖结果,小学组椒江区、温岭市、天台县、仙居县各增加一个参赛名额、中学组路桥区、临海市、温岭市各增加一个参赛名额,仙居县增加2个参赛名额,增加的名额具体安排在那个类别,由各县市区自己确定。(3)美术作品,临海、温岭两市每个项目(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三项)各上送16幅,其他县区各上送10幅,开发区各上送5幅。小学组和中学组的比例分别为60%和40%。4.“阳光下成长”艺术征文征文内容为反映广大中小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文体不限。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评选后统一报送,临海、-5-温岭两个市每个组别各报20篇,其他县区各报15篇(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年级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征文由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评选,并遴选优秀获奖作品参加省级评选。5.艺术教育论文(1)主题和重点论文主题为“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主要围绕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现状调研、改革成果案例以及评价制度研究等重点内容,关注和突出基础性、应用性研究。(2)评选范围论文评选范围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12年12月及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12年12月及以后公开发表的论文。已参加过历届全国中小学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含获奖和未获奖)评选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论文申报和评选。(3)报送数量。在县市区评选的基础上推荐论文。临海、温岭两市每市15篇;其他县区各10篇。各地报送的论文中,甲类论文不得少于70%。(4)报送要求。每篇论文正文不超过5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5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调研报告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引文注释一律采用篇末注的形式。-6-甲、乙两类论文均需同时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字。纸质文本双面打印,一式5份。为便于论文的密封评选,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公开发表的乙类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论文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推荐,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者应填写《论文评选申报书》(见附表6),填写代码,并加盖报送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一式5份,装订在每份论文首页。(5)代码说明。论文代码由5位字码构成,第1、2位是浙江省代码21,第3位是论文类别代码,第4、5位是作者代码。具体分类如图所示:论文类别代码(第3位)甲类(未公开发表的)A乙类(已公开发表的)B作者类别代码(第4、5位)中小学艺术教师01中小学校长02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03教育行政管理人员04高等院校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教师05其他06例如:浙江省某小学教师已发表的论文,代码为21B02,浙江省某教研人员未发表的论文,代码为21A03。6.报送办法-7-(1)综艺表演类: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13号前;报送地点:台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朱伟荣,电子邮箱:1054487188@qq.com。市级比赛定在5月底前,请各地按要求上报节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2)美术类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底前,报送地点:临海市巾山实验小学,联系人:洪海珠,电话:13757615153,邮编:317000,美术比赛报送作品登记表电子稿发至邮箱:10115364@qq.com,作品请勿用包裹的方式邮寄。(3)“阳光下成长”艺术征文、艺术教育论文: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底前,报送地点:台州市教育局教研室,联系人:刘燕玲,电话:88582049,艺术征文登记表和教育论文评选申报书电子稿发至邮箱:106355299@qq.com。五、奖励办法(一)奖项设置1.优秀组织奖:奖励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的中小学校和有关单位。2.综艺表演、美术作品、艺术教育论文、“阳光下成长”艺术征文各项目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4.指导教师奖:奖励获综艺表演一等奖的指导教师(表演人数10人以上的节目不超过2名,其他限1名)和美术作品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5.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艺术节舞蹈项目原创的优秀节-8-目。(二)优秀组织奖评选优秀组织奖主要面向中小学校,要求:领导重视,有活动实施方案,有活动宣传方案,有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专项经费,认真组织举办校级艺术节活动并有活动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工作成绩突出。向市推荐优秀组织奖名额:临海、温岭两市分别可推荐4所学校,其他各县区分别可推荐2所学校。相关文件资料、光盘快递寄至台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朱伟荣,电话:88582025。请各地加强领导,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认真组织实施。附件:1.2015年台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综艺表演类节目报送表2.2015年台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综艺表演类节目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名单3.2015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比赛报送作品登记表4.2015年全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比赛参赛作品标签卡5.2015年台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阳光下成长”艺术征文登记表6.2015年台州市中小学艺术节艺术教育论文评选申-9-报书台州市教育局2015年3月17日-10-附表12015年台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综艺表演节目报送表县市区教育局(盖章)序号节目形式节目名称组别参演人数节目时长学校全称指导教师联系电话备注填表人: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传真:电子邮箱:注:表演人数10人以上的节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其他限1名。-11--12-附表22015年台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综艺表演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县市区教育局(盖章)序号节目名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类别备注注:1.“类别”:填“学生、教师”;2.“备注”:填写“指导教师、指挥、伴奏”等。-13-附表32015年台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报送登记表县市区教育局(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序号作者姓名性别年级身份证号学校全称项目作品题目指导教师(限1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注:“项目”可填“绘画、书法(篆刻)、摄影”。-14-附表42015年台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类参赛作品标签卡作品项目:县(市)、区:学校:学校地址:邮编:作者姓名:作者身份证号:年级:指导教师姓名:指导教师身份证号:作品题目:作者声明:本作品系本人(和合作者)独立完成,不存在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问题。本人同意本作品可由2015年台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主办单位处置,作者享有署名权。本人完全意识到以上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作者签名所在学校审核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15-附表52015年台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阳光下成长”艺术征文登记表县市区教育局(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序号作者年级学校全称身份证号题目联系电话-16-附表62015年台州市中小学艺术节艺术教育论文评选申报书论文代码(5位)论文题目论文类别□甲类□乙类发表于何种报刊(期数、日期)论文内容□学校艺术教育现状调研;□学校艺术教育综合改革成果案例;□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研究作者姓名(含合作者不超过2名,调研报告不超过5名)第一作者有关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单位职称职务地址邮编电子邮箱电话(座机和手机)作者声明本论文系本人(和合作者)独立完成,并且没有参加过全国第一、二、三、四届中小学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评选;本论文资料和数据真实确凿,不涉及泄密问题;本论文除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不含其他任何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不存在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问题。本人同意本论文可由2015年台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主办单位处置,作者享有署名权。本人完全意识到以上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论文作者(含合作者)签名年月日学校、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签名必须手写(含合作者);2.“论文类别”和“论文内容”栏在所属项目前的方框内画“√”。-17-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5年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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