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一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前言“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首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国家将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资本市场发展,北京金融业也将全面加快改革、创新和发展步伐。实事求是地编制一个具有前瞻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对于北京金融业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国家金融体制改革政策的精神,特编制《北京市“十一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本规划在总结分析北京金融业“十五”期间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城市定位、经济发展实际以及金融业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环境,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推动北京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发展目标及重点工作措施。第一部分“十五”期间北京金融业发展回顾“十五”期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北京金融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政策,改革、开放和创新步伐加快,风险防范能力提高,以市场为导向的金融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实现自身平稳快速发展的同时,有力地促进了首都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一、发展成就“十五”期间,北京金融业保持较快增长,增加值年均增长10.6%,2005年达到793亿元,占第三产业的17.2%。金融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2005年辖内中资金融机构实现利润409亿元,比“九五”期末增长了2倍;2005年末驻京金融监管部门管辖范围内(以下简称“辖内”)中资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为3.28%,比2002年下降了5.58个百分点。(一)金融组织体系更趋健全。多元化的银行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京分支机构网络布局更加合理,外资银行在京分行和代表处继续增加,北京银行引入了境外战略投资者,北京农村信用社改制后组建了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数量有所增加。截至2005年末,北京辖内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61家,其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22家。保险业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呈现多元化、专业化发展格局。相继有3家保险公司完成了股份制改造,3家保险集团公司成功在海外上市,2家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了产寿险分业经营。截至2005年末,北京地区共有保险公司44家,其中产险公司14家,寿险公司28家,外资再保险分公司2家,政策性保险公司营业部1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227家,兼业代理机构5800多家。证券经营机构也有较大发展。截至2005年末,北京地区共有证券公司总公司14家,分公司2家,证券营业部171家,证券服务部14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家,管理证券投资基金42支;期货经纪公司20家,期货营业部26家。此外,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也逐渐发展壮大起来。辖内其他金融机构发展迅速。大众汽车金融公司、丰田汽车金融公司和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金融公司相继在京成立。(二)金融市场交易规模继续扩大。银行信贷市场规模增长迅猛。截至2005年末,北京辖内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28970亿元,比“九五”期末增长了1.53倍,其中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6785.9亿元,比“九五”期末增长了1.7倍,占全国市场份额的8.9%,比“九五”期末提高了1.1个百分点。北京辖内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5335.5亿元,比“九五”期末增长了1.42倍,其中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13834.5亿元,比“九五”期末增长了1.3倍,占全国市场份额的7.1%,比“九五”期末提高了1.1个百分点。货币市场交易活跃。2005年,北京辖内商业银行累计拆入和拆出额分别为1571.96和1579.34亿元;累计债券正回购和逆回购分别成交7261.18和4043.87亿元;累计买入和卖出现券828.93和973.22亿元。北京地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增加到103家,交易额也有很大增长。股票和债券市场稳步发展。北京地区上市公司由“九五”末期的65家增加到2005年末的116家,截至2005年末累计上市融资3331亿元,比“九五”末期增加了2374亿元;2005年在京企业当年共发行企业债券340亿元,截至2005年末地方企业累计发行企业债券110亿元,比“九五”末期增加85亿元。2005年证券市场各类证券成交额9322.5亿元,其中股票成交额4343.7亿元,国债成交额305.4亿元,基金成交额91.3亿元。保险市场发展迅猛。2005年北京地区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97.7亿元,比“九五”末期增长了4.3倍,年均增长37.7%。其中,财产险市场保费收入67.1亿元,人身险市场保费收入430.7亿元,分别较“九五”末期增长了1.1倍和5.8倍。保险深度达到7.4%,保险密度3293元,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三)金融改革和创新步伐加快,金融服务品质进一步提高。稳步推进金融改革,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农村金融改革获得突破,改制设立了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实现了由合作制向股份制的历史性转变。原北京商业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后更名为北京银行,经改制和重组后资本充足率明显提高。成立了区域金融稳定评估分析小组,加强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和评估。认真做好被关闭金融机构的破产清算工作,努力维护首都金融体系稳定。各金融机构规范落实国家金融改革政策,加强新形势下的金融创新,过度依赖存贷款利差的盈利模式有很大改观,2005年辖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比2003年增长了60.3%。金融创新品种的研发力度加大。从负债方管理上看,储蓄替代型产品不断出现,例如货币市场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万能险、各种企业和个人理财服务以及信托投资计划等品种;从资产方管理上看,逐步出现了多样化的消费信贷品种,以及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处置及信贷二级交易等新的金融产品;从金融产品功能上看,从传统的资金融通型开始向风险管理型、成本锁定型和提高流动性的方向发展。此外,电子化金融产品也蓬勃发展起来。在金融服务上,开始向以需求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买方市场转变。银行机构和产品设置更加贴近客户需求;证券经营机构服务品质有了进一步提高;基金业坚持投资与服务并重的经营理念,引进了旨在提高客户服务质量的标准认证体系;保险业的服务手段日趋多样化,保险电子商务也在探索中有了一定发展。(四)金融业对外开放取得积极进展。2004年12月1日北京市对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成为第14个准许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城市。截至2005年12月末,共有10家外资银行北京分行正式开办了人民币业务。外资金融机构在京数量继续增加,种类趋于多元。截至2005年底,北京地区共有外资银行分行25家,支行4家,外资银行类代表处78家。截至2005年末,在京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达到17家,其中直接在京营业的寿险总公司5家,寿险分公司10家,再保险分公司2家。外资保险机构驻京代表处达到87家。外资金融机构在京业务量也达到了一定规模。截至2005年末,外资银行北京分行的营运资金规模达到7.28亿美元,吸收存款20.96亿美元,发放贷款41.99亿美元。外资保险机构保费收入所占份额继续提升,扣除不可比因素,2005年底外资保险机构保费收入达到29.3亿元,市场份额达到9.6%。(五)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成效。金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得到加强。完善了“北京金融城域网”,发布了《银行信息化通用代码标准》,为各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的信息交换提供了安全、高效的信息高速公路。实现了同城票据交换的网络化,提高了票据交换速度。将网下融资拆借备案由纸质备案改为电子备案。开发了“北京地区保险中介资格语音电话和网络查询系统”,建成了全国第一个“机动车保险风险信息库”,初步实现了全市财产保险公司与交管部门之间的实时信息共享。各金融机构大都设立了研发机构,办公自动化水平和金融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支付结算系统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一些基础业务系统得到强化和完善,“现代化支付系统”、“国家金库管理系统(TBS)”、“中央会计核算系统(ABS)”、“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帐户信息管理系统”、“个人征信系统”等涉及资金结算、信用管理的重要业务系统相继建成并日趋完善,对提高支付结算效率、规范企业帐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联网开通了北京、天津、廊坊三方票据清分系统,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银行卡发展成绩巨大。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已经完成,用卡环境不断改善。截至2005年底,北京地区累计发行银行卡5413.75万张,比“九五”末期增长了3.5倍;全市刷卡交易金额累计达1443.18亿元,比“九五”末期增长了近80倍,占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9.7%,比“九五”末期提高了42.7个百分点。(六)金融业发展环境继续得到改善。2005年,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海淀区、西城区和朝阳区也分别出台了促进本区金融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作为金融业发展载体的城市功能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各个功能区都制定了发展规划,功能定位和发展思路更加清晰明确。金融街地区的软硬件环境日趋完善,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及金融机构总部聚集地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集聚国内金融资源的功能进一步强化;中央商务区汇集了北京地区80%以上的外资银行类机构,已经成为北京金融业与国际金融业接轨以及引入外资金融资源的核心功能区;海淀区设立了金融走廊,积极推动金融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加快。市工商局牵头建立了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出台了《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人民银行积极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辖内所有银行联网入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初步建立;信用中介机构得到初步发展,基本形成了征信公司、信用评级公司、信用担保机构等多个层次的信用中介服务体系。(七)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法治框架日趋完善。金融分业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强化。2003年10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挂牌成立,负责对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存款类金融机构在京分支机构进行监管;2004年初,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办事处、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办事处分别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金融法规规章得到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北京银监局搭建了辖内银行业法律事务信息交流平台,累计出台各种规章制度近百项;北京保监局在保险业务规范、投保人利益保护等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北京证监局梳理了证券期货监管工作规程,进一步提高了市场的规范化程度。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初步建立。2003年,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和北京保监局建立了北京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北京金融业的监管水平。金融业行业自律能力有新的提高。2004年北京上市公司协会成立,与北京证券业协会、北京期货商会共同构成了证券期货业的自律监管体系。二、存在问题总体上看,北京金融业仍然处于传统金融业向现代金融业转型时期,金融业推动金融资本向产业资本转化的效率还不高,金融资源优势还难以有效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在结构、质量、效益等方面,与北京率先实现现代化的需要相比,与首都经济、区域经济以及全国经济发展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结构不完善。金融市场结构发育不均衡。有形交易市场缺位,风险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发育不足,信贷二级交易市场、房地产金融市场等新的市场形态发育迟缓,市场细分步伐慢,市场层次单一。金融组织结构不健全。为中低端客户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力量薄弱,企业年金、社保基金等新的机构投资者仍处在发展初期,金融资讯、金融信用管理、现代投资银行等高端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有待发展。融资结构失衡较为严重。直接融资发展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