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案例王春飞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引言•审计是国家反腐的利剑和尖兵。6月28日,审计署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份一万多字的报告就是国家钱袋子的“体检报告”,其中有着国家经济运行的健康状况,也有向腐败问题亮剑的问题线索。•近期,中国青年报与审计署办公厅合作,派记者深入审计人员工作现场,剖析典型案例,为读者讲述审计工作报告背后一个个扣人心弦的中国审计故事,力求推动和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云南“双百院长”落马记(1)王春飞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云南“双百院长”落马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的名字,出现在了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6月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报告在分析审计移送的违纪问题时提到,一些违纪问题发生在民生领域,如云南省第一医院原院长王天朝违规要求进口医疗设备供应商在中标后,将采购合同“委托”其亲属参股企业代理以牟取暴利,并接受药品供应商出资购买的房产等财物。•王天朝也因为涉嫌收受100套房子和100个车位被网友称为“房叔”“双百院长”。•其实,王天朝的最后一次升迁梦只做了一天就破碎了——2014年7月29日,云南省委组织部在网上发布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其中王天朝拟任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云南“双百院长”落马记•然而,就在公示发布的第二天,一份有关王天朝涉嫌利用职权为其女儿参股的企业牟利,并涉嫌收受药商贿赂的审计材料被送到了云南省纪委。•随后,云南省纪委根据审计提供的线索,进一步深入调查掌握相关证据后,向云南省委组织部提出此人不适合提拔任用。•2014年9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王天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牵出王天朝贪腐行为的其实是他亲自签名的数份医疗设备代理进口“三方协议”,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审计人员就是顺着这个耐人寻味的“三方协议”,一层层揭开了白大褂遮掩下不为人知的黑幕。成立仅一年的公司拿到2000多万元合同•2013年年底,审计署统一组织对18个省的财政存量资金进行审计。根据安排,审计署昆明特派办牵头负责对云南省本级的财政存量资金进行审计。•据专家介绍,财政存量资金是多年累积形成的,原因复杂,既有体制机制原因、也有管理能力问题;既有预算编制的因素、也有预算执行的原因。大量资金长期趴在账上带来的闲置浪费、管理漏洞、挤占挪用等问题凸显。•为此,着眼存量,成为本届政府的一个重要思路。201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部署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成立仅一年的公司拿到2000多万元合同•在云南卫生系统,作为第一大存量资金单位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自然成为此次财政存量资金审计的重点对象。承载着总理寄托的反腐败“利剑”的使命,审计组并没有单纯将目光局限于医院账上“躺”着多少钱,都是些什么钱,同时也带着“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其症结在哪里”“医疗设备采购招投标中的不合规问题,该院是否存在”等疑问,在核查存量资金规模与结构的同时,对医疗设备采购、药品经销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进行了深入核查。•审计过程中,一家成立时间不长并获取大量业务的公司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怀疑。通过收集和分析医院的财务数据发现,2004~2013年的9年间,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共向7家医疗设备供应商进行采购,并支付款项1.64亿元。而其中一家供货商M公司,在2010年才开始成为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疗设备供货商,当年的合同金额就达2194.17万元,占该医院当年采购金额4656.84万元的47%。成立仅一年的公司拿到2000多万元合同•这组数据让审计组产生了疑问。“医疗设备供应商的准入门槛比较高,从设备质量和价格等方面的因素考虑,医院一般愿意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进行交易。”审计组的一位审计人员说:“按照常理来看,即使医院引入新的供应商,也不应该有这么大的采购量。”•随后,审计人员进一步从外围延伸调查,发现的结果让人吃惊:该公司2009年5月才成立,注册资本仅300万元。•一个资质如此之浅的公司,为何仅仅成立一年,便获得了2000多万元的采购合同?不参加竞标也能获得5000万元大单•M公司是一家以进口医疗设备为主的外贸企业,但审计人员发现,该公司在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做第一笔生意的时候,还没有取得医疗设备代理进口的资质,而是在以后几年里才逐步取得的。•那么,资质较浅的M公司如何拿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的大单,王天朝父女有没有从中获取利益呢?•问题很快有了答案。•在新一轮核查中,审计组发现,2010年4月至2011年4月,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与M公司一共签订了13份医疗设备代理进口协议,金额共5071.25万元。不参加竞标也能获得5000万元大单•然而,当审计组要求医院提供招投标材料时,医院只能提供与M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无法提供招投标材料。•也就是说,M公司并没有参与省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却拿到了医院的采购合同。•其方式就是一份“三方协议”。•经审计人员了解,在省第一人民医院的公开招投标中,有六家知名的公司参加了竞标。•而竞标成功后,他们都与M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王天朝作为院方代表人也在三方协议中签字。不参加竞标也能获得5000万元大单•按照协议约定,医院将全部采购资金付给M公司,由M公司代理中标公司采购进口医疗设备。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中一家已经获得西门子公司授权经销医疗设备的公司,中标该医院1797.73万元的西门子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后,并没有从国外生产商进口设备,而是将设备采购工作全部委托给了M公司,自身仅获得10万元报酬。•“由于医疗设备专业性较强,并且配置不同,同样的设备价格就会不同,所以无法利用其他医院的同类设备来进行比价。”一位审计人员说,查证至此,问题已经显而易见。•为避免打草惊蛇,审计人员又将取证重心转向外围,寻找新的证据,最终,审计人员从13份协议相关信息的比对中,锁定其中3份协议,经测算得出M公司获得购销差价1320万元,3份协议购销差价率高达47%,其中最高的一份达到77.5%。“双百院长”获利惊人•2014年9月10日,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云南省委主要领导同意,成立了“9·10”专案组,对王天朝等人的腐败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经查,2004年至2014年,王天朝利用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医疗器械和药品试剂采购、人事任命和职称评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他人现金贿赂共计4500余万元人民币,收受价值8400余万元人民币的房产100套、车位100个,两项合计1.29亿元人民币。此外,王天朝本人还交代收受礼金150万元人民币。“双百院长”获利惊人•通报称,“9·10”专案是一起典型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涉及医疗卫生领域的腐败,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危害严重,影响恶劣。涉案人员除王天朝外,还有部分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医疗专家和私营企业人员。•目前,已初步收缴涉案款2000余万元,暂扣涉案房产100套、车位100个,王天朝等主要涉案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双百院长”获利惊人•王天朝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女儿参股企业牟利的事实从此浮出水面。那么王天朝本人是否还存在其他违法违纪嫌疑?•这个问题很快在对药品和医疗耗材采购的延伸审计中有所发现:2005年7月,两家长期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合作的药商,分别以10万元和20万元的金额,向同一家房地产企业汇款。经查,这笔款项是用来支付王天朝购房款285万元中的一部分。另外255万元是现金交款,实际交款人不详。•今天,云南省纪委在昆明召开“9·10”专案情况通报会,通报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等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和案件查处情况。一家房地产公司“撂倒”两任省国土厅长(2)王春飞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房地产公司“撂倒”两任省国土厅长•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本是中国房地产业中一个平淡无奇的名字。目前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南街168号的这家企业已停止营业。•永兴公司最引人瞩目的一天也是它的落幕日。2014年6月18日,石家庄市工商局吊销了它的营业执照。同日,这个名字出现在审计署发布的2014年度第8号审计结果公告中。房地产公司“撂倒”两任省国土厅长•在那份公告中,审计署公布了审计中发现并移送的总计35起经济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其中一起涉及到永兴公司。•审计署在2011年实施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中发现,2006年,时任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党组书记的周明违规批准省国土资源厅原所属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延续企业改制前的支持政策,致使该企业“不当获利”。•2011年,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查处。2013年11月,河北省纪委认定业已退休的周明失职,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房地产公司“撂倒”两任省国土厅长•在今年6月28日审计署发布的第22号公告中,又一次提到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并进一步明确,2006年至2011年,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违规批准原所属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的26个耕地开垦项目,并帮助该公司通过转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获取巨额不正当利益。2014年8月,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等有关单位给予省国土资源厅时任厅长张绍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这意味着,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有两任厅长因为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被追责。•两则均不足200字的公告难以详述包括6名厅级干部、22名处级干部在内的80余名违纪违法人员挑战国家耕地保护“红线”的大案。除了党内处分,一些涉案人员已陆续被追究法律责任,被指控受贿、职务侵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商业贿赂等,最高已被判无期徒刑。永兴公司的“特权”•审计人员最早注意到这个名字,是在2011年3月。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的一位审计人员对记者回忆,当时,审计署组织全国力量对地方债情况进行“摸底”,他所在的审计小组负责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政府性债务审计。•这个审计小组抽查了几条河北境内的高速公路。修建高速公路需大量占用耕地,而我国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这意味着,在修路之前就须获得相应的补充耕地指标,表明已在其他地方新增了耕地。•从建设单位的土地案卷中,审计人员看到,2008年前后,该建设单位从河北省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耕地指标,指标对应的耕地却位于张家口市——这样,在衡水、沧州等地修路所占的耕地,就从张家口“补”了回来。永兴公司的“特权”•然而,根据河北省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只有在同一设区市范围内的县(市)之间,可以有偿转让补充耕地指标。“那为什么永兴公司可以跨地市转让呢?这非常蹊跷。谁给了它这样的权力?”审计人员说。•修建大广高速所须土地指标,有一部分直接购自县级国土局的下属单位。国土资源部2001年曾规定,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以土地开发整理的名义,兴办与土地开发整理有关的经营性经济实体。已经开办的经营性经济实体,必须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脱钩,没有脱钩的,不得参与项目工程建设。•而审计部门了解到,河北有4家单位拥有跨地区转让耕地占补指标的“垄断经营权”。拥有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永兴土地开发整理公司正是其中两家。•永兴公司的“特权”•为了弄清“垄断经营权”的源头,审计小组去了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永兴公司原为河北省国土厅下属的国有企业,2005年年初改制为民营企业。2002年9月,周明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决定每年为永兴公司安排2000亩~3000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优先立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在全省转让。•永兴公司改制后,2005年8月18日周明主持召开了一次厅长办公会,又决定继续给予永兴公司土地占补平衡指标在全省转让,并在一定时期内优先立项的扶持政策。•此后至2006年11月,河北省国土厅批准永兴公司4个土地整理项目共计1.02万亩新增耕地指标。这些指标售出后,除了弥补改制前的全部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