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地区道路交通事故致因与对策分析摘要:现代科学技术、规模经济的发展,机动化、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的提高,使交通事故的过程具有系统复杂性、物质高能性的特点,事故的致因性、隐蔽性、突发性、规律性已成为安全问题的主要研究内容。事故的致因表现在任何交通事故形式都有自己的安全问题;任何事故过程都存在致因作用;任何事故的出现都有自己的致因效应。因此,对交通事故致因与对策的研究刻不容缓。关键字:交通事故;事故致因;对策;统计分析RoadtrafficaccidentcausationandcountermeasureanalysisAbstract:Modernscienceandtechnology,thedevelopmentofeconomyofscale,mechanization,informationtechnologyconcentrationlevel,makeprocessoftrafficaccidenthasthesystemcomplexity,highenergyofmaterialcharacteristics,accident,concealment,sudden,lawhasbecomethemainresearchcontentofthesafetyproblems.Anaccidentprocessistocauseeffectaccidentformhasitsownsecurity;anyaccidentprocessistocauseeffect;anyaccidentsoccurringhavetheirowncauseeffect.Therefore,thetrafficaccidentcauseandcountermeasureresearchofbrooknodelay.Keywords:Trafficaccident;Cause;Countermeasure;Statisticalanalysis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道路的修建、改造的投入加大人们的生产、生活对道路交通的依赖也越来越大,但随着各类机动车辆的持续增多,道路越来越拥挤,人们的安全意识,要遵守交通法则的意识也依然淡薄,因而使得交通违章现象与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并与交通量的增长成正比发展,机动车的使用固然推动了社会的发展,改变了人们日常的生活习惯,同时也给现代文明社会人类所追求的宁静、安逸、温馨的生活带来了无法估量的灾难。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对人类的生命财产构成了巨大的威胁。本文是在对博州地区交通事故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成因从人、车、路、环境几方面进行了统计分析,阐述了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种因素与事故的关系,分析了当前常用的几种交通事故统计分析的方法。“安全第一”还得以“预防为主”,我们要想寻求提高交通安全水平的途径,首先就必须对交通事故现象进行统计和分析,找出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及原因,并对未来的发生趋势做出预测,从而达到事故预测的目的。1道路交通事故1.1概况汽车运输业的迅速发展,大大提高了运输能力,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并且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方便。然而,当汽车的数量过多以后,它又给人们带来了许多始料不及的祸端,据统计2011年,我国共发生有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比2010年减少8709起,下降4%;造成62387人死亡,同比减少2838,下降4.4%;造成248701人受伤,同比减少5374人,下降2.2%;交通事故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1.7亿元,同比增加2.4亿元,上升20.51%。如今,世界各国都把对付交通事故视作“永无休止的交通战争”。交通安全成了人们普遍关注的重大课题。下表1-1为近五年交通事故统计表。表1-12007-2011年博州地区交通事故统计表年份发生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日均死亡人数20072008200920102011327209265204238000219521210812816497348467159652256238738044230491927512525407524870112亿元10.1亿元9.1亿元9.3亿元11.7亿元223201184179171从表1-1中,可以看出在这五年间,我国交通事故次数、死伤人数处于下降的趋势。这说明我区公安机关开展的道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大力整治交通秩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区的大力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尽管如此,我们也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虽然我区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与其他发展较好的地区相比,差距还很大。因此,如何进一步提高我区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仍然是我国面临的一个巨大问题。1.2交通事故的定义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致因理论可以指导机动车驾驶人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参与人安全交通;能够指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政策及措施的制定、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事故调查、事故鉴定、判断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从而比较准确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致因理论还可用以指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或者规则。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人为的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自然灾害造成。从以上的定义中可以看出,构成交通事故应具备7个缺一不可的要素:1.在道路上:各国对道路的定义在交通法规上都有明确规定。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日本的道路法中对道路的定义是:“道路是供一般交通用的道路,即高速公路、国道、府县道以及市镇村道。与道路成为一体的桥梁、隧道、轮渡设施以及作为道路用的电梯等统统包括在‘道路’中作为道路的附属设施”。这里确指的是公用的道路,不包括厂区、校园、矿区、庭院的道路。同时应以事态发生时车辆所在的位置来判定。2.车辆: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自己在走路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伤亡不属于交通事故3.在运动中:即定义中所说的行驶或停放过程中,这里所说的停放过程,应理解为交通单元的停车过程,而交通单元之间的静止状态停放所发生的事故(如停车后装卸货物时发生的伤亡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停在路边的车辆,被过往车辆碰撞发生事故,由于对方车辆处在运动中,因而也是交通事故,所以关键是车辆是否运动。4.发生事态:即发生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如果未发生上述事态,而是由于行人或旅客因其他原因(如心脏病发作)而造成的死亡不属于交通事故。5.违章;违反道路交通法规。6.过失:即发生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如果未发生上述事态,而是由于行人或旅客因其他原因(如心脏病发作)而造成的死亡不属于交通事故。7.有后果:即发生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如果未发生上述事态,而是由于行人或旅客因其他原因(如心脏病发作)而造成的死亡不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每个国家级地区都面临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增长,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也在增加。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我认为应该先了解交通事故的影响因素。以上的7种要素,可以作为鉴别道路事故的必要条件和依据。1.3交通事故的分类对交通事故进行分类,目的在于分析、研究和预防、处理交通事故;同时,也便于统计和从各个角度寻找对策。分析的角度、方法不同,对交通事故的分类也不同。通常,交通事故分类方法主要有以下6种:1.3.1按事故责任分类根据交通事故重要责任人涉及的车种和人员,在统计工作中常将交通事故分为4类。(1)机动车事故;(2)非机动车事故;(3)行人事故;(4)其他事故1.3.2按事故后果分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程度或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1992年1月1日起,事故统计和处理中统一使用的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1轻微事故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1.3.3按照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分类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起交通事故往往有几个原因,其中必有一个是起主导作用的,是统计事故原因的项目。如果从分析事故成因规律的需要出发,则对于一起事故中的诸原因要重复进行统计分析。事故原因一般可以分为机动车原因,非机动车原因,行人原因,乘车人的原因等;也可以分为主要原因、客观原因,机件设备原因,人为原因;心里生理原因,违法原因等。1.3.4按事故发生地分类按事故发生地分类,也叫事故管理界分类。交通事故发生在哪一区或县即按哪一区或县的管界事故统计。也可以按事故发生地在郊区、近郊区还是远郊区分类。1.3.5按交通事故的对象来分类(1)车辆间事故即车辆与车辆碰撞的事故。又分为正面碰撞、追尾碰撞、大转弯时侧面碰撞、超车时的接触性碰撞以及右转弯是的侧面碰撞等。(2)车辆对行人的交通事故(3)汽车对自行车的事故这类事故在我国特别多,约占事故总数的30%以上,有的城市甚至高达50%。(4)汽车单独事故这类事故一般来说比较少,但都是恶性交通事故。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1995年一次死亡20人以上的13起交通事故中,就有12起是汽车单独事故。(5)汽车与固定物碰撞事故(6)铁路道口事故1.3.6其他分类方法为满足交通事故统计分析的需要,以寻找事故规律,采取相应对策,还可按当事人的性别、年龄、职业、单位、系统分类,按时间、路线分类等。2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的方法及作用2.1道路交通事故统计的方法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研究的内容很广泛,与交通事故有关的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的方法有:坐标图法、直方图法、圆图法、排列图法、分析表法、事故图法等。2.1.1交通事故的发展趋势简单的坐标图是由一个横坐标和一个纵坐标构成的。横坐标一般是连续数列,例如时间、年龄等等。纵坐标可以是某一绝对指标或相对指标。用坐标图进行分析比较,有很强的直观性,一般用来表示交通事故中某一特征指标的发展过程趋势。图2-12011年博州地区逐月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图为2011年博州地区逐月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趋势图。从图中可以看出在2011年中每个月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及发展趋势,如图所示,九月份死亡人数最多,说明九月是交通事故发生的高峰期,需要引起注意,提高防范。2.1.2交通事故的分布直方图由一横坐标及一系列高度不等的矩形组成。横坐标可以是性质不相同,但互相有联系的各种因素,也可以是同一因素的数值分段。各矩形的高度代表对应横坐标的某一指标数。直方图的特点是形象直观。用直方图进行交通事故统计分析,不仅可以反映出交通事故的变换和趋势,还可以比较出各种因素对交通事故的影响程度。图2-22011年上半年博州地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较图2.1.3各种事故形态的比例分布圆图法是将要分析的项目按比例画在同一个圆内。整个圆周360°被看作是100%,半圆周180°相当于50%,90°扇形相当于25%。用圆图法可以直观地看出各个分析项目所占比例大小。从下图可以看出,车辆间的事故是博州地区2011年十月,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事故形态,其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