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监控系统改造工程监理细则1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监控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监理细则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监控系统改造工程监理细则2北京中企建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审核:审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监控系统改造工程监理细则3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3、建设单位: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4、施工单位:北京富盛星科技有限公司5、监理单位:北京中企建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6、工程特点:自动化程度高,控制原理及所用设备先进,要求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具备较高的自动化、电子电气理论和实践知识与经验7、工程内容:T2航站楼电视监控装置,主要包括管路安装、电缆敷设、设备安装、调试试验。二、编制依据《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商用建筑布线标准》(EIA/TIA568B)《国际布线标准》(ISO11801)《建筑与建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7)《建筑与建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CECS82:97)《民用电器建筑设计规范》(JGJ/T16-92)《中国电器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BJ232-82)三、工程安全监理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作为“国门”机场,其安全责任重于一切,由于T2航站楼无法长时间关闭,施工只能在凌晨0:00-6:00施工,亦属于不停航施工。1.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监控系统改造工程监理细则4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3.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4.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5.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7.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8.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9.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10.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安全保护记录及相关维修资料及验收手续,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准投入使用。11.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12.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13.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安全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14.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监控系统改造工程监理细则515.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对事故采取的抢险、处理工作。在认定非监理方责任后参与事故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16.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要求。17.机场内禁止携带、藏匿任何管制刀具、爆炸物、放射性物质及其他违禁品等;18.任何明火、易燃物等不得带入飞行区内,如施工中需动火或电焊等作业时,需提前向相关管理部门开具动火证,无动火证不得施工。19.进入现场施工,必须佩戴控制区通行证,且不得随意走动,只能在通行证件指定的范围内活动。20.施工必须在每日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无法完成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以延长开航时间。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现场,确认无遗漏后离开。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一)主要设备、材料的进场验收1、进场的智能化系统器材、线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进口材料设备还需提供国家商检部门证明及中文的有关技术文件,合格证、质保书等资料齐全有效。2、光缆等新材料、新设备进场应具有法定的准用文件及有关性能测试报告,还需提供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和试验要求等有关技术文件。3、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应由施工、监理共同进行,施工单位为主。监理确认,检验结论应有记录;有异议时送交有资质的试验室抽样检测,试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确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才能在施工中使用;进口材料、设备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商检证明及中文的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安装使用操作说明书等技术文件、4、审核进场材料、设备的物流及储运计划,其运输和储存应符合材料、设备要求,符合施工进度计划。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监控系统改造工程监理细则6(二)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A、质量控制点序号项目质量控制点控制内容控制方法、要求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材料、设备进场报验质保资料齐全、有效、质量合格现场检查、测量管、槽敷设位置、连接、弯曲、支架安装、接地现场巡视、检查、验收线缆敷设穿线、导线截面、导线固定、连接现场巡视、检查、验收摄像机安装、云台安装安装位置、高度、接线、接地现场巡视、检查、验收系统调试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调现场检查、调试报告系统检测功能与主要性能、防雷接地等现场检查、检测报告2监控机房材料、设备进场报验质保资料齐全、有效、质量合格现场检查、测量管、槽敷设位置、连接、弯曲、支架安装、接地现场巡视、检查、验收线缆敷设穿线、导线截面、导线固定、连接现场巡视、检查、验收监视器及监控设备安装位置、固定、接线、接地现场巡视、检查、验收系统调试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调现场检查、调试报告系统检测功能与主要性能、防雷接地等现场检查、检测报告B、质量控制1、线缆敷设多芯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外径的6倍,同轴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15倍,同轴电缆应一线到位,中间无接头。2、摄像机安装首先检查摄像机的规格、型号与适用场所,使用功能、系统结构是否配套,在满足摄像面积、见识目标要求的情况下,安装高度室内以2.5m-5m为宜,室外以3.5-10m为宜。摄像机及其配套装置,如镜头、防护罩、支架、雨刷等,应安装牢固、运转灵活;应注意放破坏,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监控系统改造工程监理细则7在强电磁干扰环境下,摄像机安装应与地绝缘隔离。信号线盒电源线应分别引入,外露部分用软管保护,并不影响云台的转动。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厢门的上方左或右侧,能有效监视厢内乘员的面部特征。摄像机镜头要避免强光直射,应避免逆光安装;若必须逆光安装时,应选择将监视区的光对比度控制在最低限度范围内。3、云台、解码器安装云台的安装应牢固,转动时无晃动,应根据设计要求,检查云台的转动角度范围是否满足要求。4、监视器的安装监视器一般安装在固定的机架和机柜内,机柜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应使屏幕不受外来光直射,当不可避免的光照时,应有避光措施。监视器外部可调部分应便于操作。5、监控室控制设备安装控制台、机柜(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稳牢固,便于操作维护,其背面、侧面离墙不应小于0.8m。所有控制、显示、记录等终端设备的安装应平稳,便于操作。在控制台、机柜内安装设备的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内部接插件与设备连接应牢固。控制室内所有线缆应根据设备安装位置设置电缆槽盒进线孔,排列、捆绑整齐、编号齐全,并为永久标志。6、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调试、检测(1)按GA/T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检查并调试,摄像机的监控范围、聚焦、环境照度与抗逆光效果等,使图像清晰度、灰度达到系统设计要求,并按该“技术要求”对抗干扰性能进行测试。(2)检查并调整对云台、镜头等的遥控功能,排除遥控延迟和机械冲击不良现象,使监控范围符合设计要求。(3)检查并调整视频切换控制主机的操作程序、图像切换、字符叠加等功能,保证工作正常。(4)调整监视器、录像机、打印机、图像处理器、编码器、解码器等设备,保证工作正常,满足设计要求。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监控系统改造工程监理细则8(5)检查与调试监控图像与回放图像的质量,尤其回放图像质量也要求达到相关标准要求,至少能辨别别人的面部特征。(6)系统整体功能检测,应包括视频安防系统监控范围;矩阵监控主机的切换、控制、编程、巡检、记录等功能。(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图像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7、电源及接地工程(1)线路敷设应满足与入号通讯线路的间隔的要求,并遵守GB42、GB50200、GB50198有关规定;(2)布置电源线路走向及电源插座,与网络传输线应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以防交流电对网络的干扰;(3)仪表箱内安装的供电设备其裸露带电体互相或其他裸露电体之间的距离不小于4mm。(4)UPS设备用电源(设备)安装好后,应检查其自动切换装置的可靠性,切换间及切换电压因符合设计要求。(5)检查供电设备的带电部分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用500兆欧表测试,其值应不小于5MΩ。五、系统测试及调试1、按合同或设计文件逐条对系统的工程及性能进行测试;2、采用设置故障点及异常条件的方法,测试设备的容错性和可靠性;3、按合同或者设计说明书的规定,逐条进行可维护性和可管理性测试。六、工程验收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在该系统试运行一个月以后进行,竣工验收时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1、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会审记录,技术核定等洽商记录;2、施工方案;3、竣工图;4、主要材料、器具、设备的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等原材料质量保证资料,性能检测、试验报告;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监控系统改造工程监理细则95、设备试运行记录;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等有关安全功能测试记录;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8、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9、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0、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抽查记录;11、不合格项目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12、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13、观感质量检验项目评定记录;14、工序交接合格等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5、分项工程(含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实施。工程竣工验收时,智能化工程实物质量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