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鼓励政策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沈龙海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高级顾问国际节能环保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第一届主任二0一一年四月上海主要内容一,中国节能节能任务艰巨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定义和模式三,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发布和贯彻落实一,中国节能任务艰巨“十一五”期间中国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十一五”五年累计单位GDP能耗下降19.1%,完成了“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20%左右的目标,扭转了“十五”后三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上升9.8%的趋势。“十一五”通过节能提高能效少消耗能源6.3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6亿吨。“十一五”五年累计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2.45%、14.29%,提前实现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0%的约束性指标。一,中国节能任务艰巨----化石能源资源约束日益明显;----总体看,能源供求矛盾突出,能源供应安全,特别是石油供应安全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大量使用化石能源,造成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气候变暖成为国际关注的热点问题。总的看,目前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一,中国节能任务艰巨目前,我国仍是高能耗、高污染、低能效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2009年中国消耗了世界钢铁、水泥总产量的50%左右、能源总产量的18%,但国内生产总值总量34亿元人民币,约合4.7万亿美元,仅为世界总量的8.7%。2010年中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29.9亿吨标准煤。这种依靠大量消耗资源支撑发展的方式是不可持续、难以为继的。一,中国节能任务艰巨“十二五”规划提出了节能减排目标,要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分别降低16%和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8%(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至10%(氨氮、氮氧化物)。一,中国节能任务艰巨加快推行基于市场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机制,大力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是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及中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目标的有效措施,也是探索发展低碳经济的路线途径。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发布,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营造了良好的大环境。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定义和模式1,合同能源管理的定义: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英语简称:EP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定义和模式2,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概念之一: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实施的节能项目应有经济效益,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分享节能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基本概念之二: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基本概念之三:节能服务公司具有节能项目的融资能力。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为用能单位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获得节能效益的这种投资或经营方式,收回自己的投入并获得合理利润。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定义和模式3,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是指在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根据约定的比例共同分享实际的节能效益的合同类型。----节能量保证型:节能量保证型合同是指在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保证达到合同承诺的节能效益,节能服务公司获得用能单位支付的相关费用;如达不到承诺的节能效益,节能服务公司按合同约定赔偿给用能单位。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定义和模式----能源费用托管型:在合同期限内,用能单位按照约定的能源费用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或节能改造。用户委托节能服务公司出资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双方约定将该能源系统的能源费用交节能服务公司管理,系统节约的能源费用归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类型。----融资租赁型:节能服务公司或租赁公司将节能设备租赁给用能单位,用能单位用节能设备产生的节能效益支付租金。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定义和模式4,节能服务公司(EMCo,国外:ESCO)节能服务公司(EnergyServiceCompany,英语简称:ESCO;中国:EMCo)是为用能单位提供用能状况诊断或能源审计、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全过程服务的专业化公司。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定义和模式目前,节能服务公司大体有四种类型:----技术和产品依托型;----资金依托型;----市场依托型;----综合型。三,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发布和贯彻落实目前中国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障碍:----一些用能单位和政府机构对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机制的认识不足,认知度不高;----融资困难和融资渠道不畅,绿色信贷远远不能满足中小节能服务公司融资需求,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创新金融工具少;----社会诚信不足,行业不规范,节能服务合同执行力较差,节能服务公司不能及时分享到节能效益;三,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发布和贯彻落实----很多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偏小,被排斥在政策扶持之外;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少,公平竞争和共赢合作模式尚未建立;有资质的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机构少等,难以适应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共机构缺乏节能改造积极性,政府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力度不够,带头节能的表率作用有待加强。三,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发布和贯彻落实为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克服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障碍,培育发展节能服务产业,中国政府研究制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有关法规,加大政策措施的支持力度。----在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一期实施一年半后,即2000年6月,原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司就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通告》。三,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发布和贯彻落实----2006年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2007年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08年4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令《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规和政策中,都提出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机制,发展中国的节能服务产业。三,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发布和贯彻落实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很多省、市政府设立了省、市级节能专项资金,采用补助、奖励、贴息等方式,支持节能项目。其中,一些省、市在节能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上,明确规定资助节能服务公司、扶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并且还出台相应的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三,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发布和贯彻落实2010年4月2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主要内容包括:1,充分认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意义;2,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两条基本原则:一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引导。3,完善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二要实行税收扶持政策;三要完善相关会计制度;四要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4,加强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三,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发布和贯彻落实该通知提出了完善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有条件的地方也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和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三,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发布和贯彻落实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前提下,对节能服务产业采取适当的税收扶持政策:一是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二是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发布和贯彻落实三是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四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也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三,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发布和贯彻落实完善相关会计制度: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三,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发布和贯彻落实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三,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发布和贯彻落实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三,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发布和贯彻落实2010年6月3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6月29日,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查有关事项的通知》;2010年8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第22号公告,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一批);三,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发布和贯彻落实2010年10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2010年1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第二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2010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2011年3月3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2011年第3号公告,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二批)。三,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发布和贯彻落实2010年6月3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支持对象: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支持范围: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已享受国家其他相关补助政策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纳入本办法支持范围。三,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发布和贯彻落实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节能服务公司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后,对外公布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三,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发布和贯彻落实支持条件:(一)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二)单个项目年节能量(指节能能力)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其中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三)用能计量装置齐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