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授课人:省略讲授内容一、概述二、行政强制原则三、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四、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五、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六、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七、法律责任一概述(一)出台背景行政强制法自2005年12月到2011年6月,历时六年半时间,经五审才通过。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由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共7个法律部门组成。——行政法:(1)行政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公务员法、机构编制条例等。(2)行为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立法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诸多单行法。行政强制法属于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3)救济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2、解决行政强制权行使中的突出问题由于对行政强制缺乏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既存在滥用行政强制手段,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问题,也存在强制手段不足执法效率低,不能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问题。具体表现为:(1)设定权不明确。(2)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繁多,名称不一,缺乏规范。(3)实施主体混乱。(4)程序不规范,行政强制的随意性大。(5)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程序烦琐,时间过长。混乱滥+反响大+关系紧张你如何评价?..\资料\视频资料\“治超”开月票\新京报:淮滨“治超”开月票“先罚款后上路”.f4v..\资料\视频资料\城管事件\贵州摊贩死亡事件城管局长被免职.f4v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行政强制权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必要手段,既涉及行政管理效率,又涉及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限制,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行政。(1)确立行政强制设定权制度,有利于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行为,提高立法质量;同时约束和限制了随意设定强制的行为,有利于减少行政机关对经济社会事务的过度干预。(2)实施行政强制的主体资格制度,还原了行政强制的公权力性质,有利于减少行政强制权的滥用。(3)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强制措施权制度,为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4)关于行政强制的程序规定,有利于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5)确立救济和法律责任制度,有利于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行政强制法》的立法争议1、是要公平还是要效率?一是主张公正永远是第一位的,中国目前的问题是一些行政机关滥用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法》绝不是为了膨胀政府的强制力,而是对政府的强制行为作出限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是主张加强政府行政效率,根治目前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理软弱无力现象,从我国国情出发,规定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原则上都由行政机关自己来执行。两种意见针锋相对。你们认为呢?..\资料\视频资料\拆迁事件\视频:重庆最牛钉子户与拆迁方僵持三年.flv2、行政强制设定权限归谁?有人坚决主张,行政强制只能由法律设定;有人主张行政法规也应该可以设定行政强制;也有人主张,按照中国国情,必须赋予地方法规设定行政强制的权力,否则,不利于有效地管理。以上争论,实际上是行政强制设定权限在人大、国务院、国务院部委、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和较量。3、对于基本原则的争论行政强制法定原则,“法”是什么意思?是大法还是小法?是指法律,还是包括法规、和规章?行政强制适当原则,“适当”一词的含义是严格的还是宽泛的?适当原则是否就是“最小损害原则”?--怎样把握适应性?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教育是特定教育还是一般教育?是不是不教育就不能强制?或教育后就不用强制了?--教育与强制的界线在那里?你怎样认为?(三)行政强制概念和特点1、概念(1)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2)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3)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强制措施强制执行即时强制(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不以相对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如洪水到来时征用劳力)一般强制(强制戒毒、强制注射预防针、查封等)直接强制执行(强制服兵役、强制拘留、强制从事劳动、强制退还土地、强制拍卖)间接强制执行代执行执行罚(滞纳金或者罚款)2、特点(1)强制性;(2)单向性;(3)从属性;(4)非处分性。3、行政强制法的目的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行政强制原则1、法定原则行政强制法定,是依法行政原则的延伸,包括法律优位(下位法服从上位法)、法律保留(一些行政强制事项必须由法律作出规定)和主体法定、手段法定、程序法定等要求。这里的“法”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行政强制法第4条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职权法定(1)设定权法定设定范围和条件法定范围和条件法定(2)实施权法定实施范围和条件法定程序法定(3)设定程序法定实施程序法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设定权配置比较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国务院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或者虽已制定法律,但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且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执行可以行政法规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所有法定范围的行政许可;决定可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扣押财物两项行政强制措施。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地方性法规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资格、资质、企业、组织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以外的行政许可地方法规部委不得以规章设定任何行政强制可以规章设定警告、罚款(限额由国务院规定)不得以规章设定任何行政许可规章地方政府不得以规章设定任何行政强制可以规章设定警告、罚款(限额由地方人大常委会规定)可以规章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一年后失效或提请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2、适当原则——行政强制法第5条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适当原则包含两个层面的考量:一是不同管理手段之间的考量,即特定行政目的能够通过非强制手段实现的,不得诉诸行政强制;二是目的与手段之间的考量,它要求采取强制手段是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具体有三个要求:(1)在采取非行政强制措施能实现行政目的时,应当采取非强制措施;(2)采取行政强制手段为实现行政目的所必需;(3)在能达到行政目的前提下,应当采取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措施。行政强制法贯穿了这一原则(1)严格设定权限和设定程序;(2)实施行政强制体现比例原则:A.情节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可以不采取强制措施(第16条)。B.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涉案财物数量较少,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不再执行。(第39条)C.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应当相当。(第23条、第29条)D.选择行政强制执行手段时要适当。优先适用代履行、执行罚等间接强制,间接强制无法实现行政目的的,才适用直接强制执行。3、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行政强制法第6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行政强制教育与强制相结合。行政强制只是促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当事人经教育自觉改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行政机关就不应该再对其采取行政强制。这里的教育,主要是特定教育。具体要求如:(1)违法行为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2)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催告”。4、行政强制救济原则实施行政强制,必须建立相应的救济制度,因为行政强制有两面性,一方面维护公共秩序,另一方面对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和财产有损害,所以,一旦行政强制违法实施,就必须给以公民和法人法律救济,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5、不得谋利——行政强制法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谋取利益。”行政强制权是公权力,只能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具体要求如:(1)收支两条线(第49条、第60条)。(2)不得使用、损毁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第26条)。(3)不得收取查封、扣押财物的保管费。三行政强制种类设定(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设定1、种类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形式有:盘问、留置、约束、立即拘留、拘留审查、强制带离现场、强制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2、设定(1)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2)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和扣押财物。(4)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5)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6)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和设定1、方式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资料\视频资料\天价滞纳金终结\天价滞纳金终结.flv行政强制分为直接强制和间接强制行政强制执行直接强制间接强制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划拨、拍卖、依法处理等其他强制停产强制收购强制服兵役执行罚代履行加处罚款加处滞纳金2、设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行执行与申请法院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依法加处罚款或滞纳金行政强制法直接授予执行权代履行依法强拆违章建筑单行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执行拍卖查扣财物行政处罚法规定单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3、行政强制执行的几个问题(1)坚持人文关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保证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节假日和夜间不得实施行政强制;逾期加处罚款或滞纳金,不能超过本金;不得突袭拆迁,不得断水断电断气,野蛮拆迁;临时聘用人员不得参与执法;行政强制实施全不得委托;不得查封、扣押公民生活必需品;不得重复查封。这些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行为时要特别注意。..\资料\视频资料\拆迁事件\夜晚执行.mp4(2)金融监管要审慎必须严格按照的法定程序:实施主体职能由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向金融机构提出冻结存款、汇款,要求划拨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予拒绝;行政机关采取金融手段时要注意保密;行政机关实施金融监管手段,一定要注意法律文书和期限。(3)正确实施代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然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