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著作权制度概述著作权——来源于日本,由日本著名教育家福泽谕吉根据英文copyright创造的。著作权一词上世纪初从日本传入我国,1910年大清著作权律首次采用。1991年著作权法“本法所称的著作权与版权系同义语”。2001年著作权法“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第一节著作权的概念狭义著作权,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广义著作权包括:邻接权著作权:大陆法系(作者权)版权:英美法系(最初:复制权)一、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一、特许出版权时期(从15世纪始)特许出版权是一种封建政府或君主授予的出版特权,是一种公权力。二、现代著作权保护时期现代意义上的著作权制度开始产生。(1709年英:安娜女王法)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着著作权制度的发展。中国著作权制度的概况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2001年增加了对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的法律保护。2005和2006年分别:《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二、著作权的客体作品的概念创作是将内心世界的思想感情借助语言、艺术和科学符号体系加以表达的过程。法律上的定义: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具体理解:1、“作品”必须是人类的智力成果。2、“作品”必须是能够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著作权的客体问题:如何判断作品中的哪些成分属于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思想?3、只有具有“独创性”的外在表达才是“作品”。问题是:“独创性”的概念以及判断“独创性”的标准如何明确?如何理解:独创性A、“独创性”中的“独”(一)“独创性”中“独”的含义独创性”中的“独”是指“独立创作、源于本人”。(二)具有“独”的两种情况12问题:精确临摹是否创作了作品?(绘画)B、“独创性”中的“创”的含义1对“独创性”是否包含“智力创造”要求的不同理解独:是对劳动成果的独立的贡献,它实际上是“有和无”的判断,即对“量”的判断。创:是另一个要求,智力创造的高度问题,是“高与低”的判断,即“质”的判断。2“独创性”中的“创”不同于专利法中的“创造性3“独创性”中的“创”并不意味着具备高度文学和美学价值,但要求智力创造性不能过于微不足道4“独创性”中“创”的要求有所不同三、我国《著作权法》中的“独创性”《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虽然规定只有具备“独创性”的劳动成果才能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思考:1、在全国的卡拉OK厅播放音乐电视著作权纠纷诉讼中,MV画面是否能构成符合“独创性”要求的作品?2、短标题是作品吗?(如:“中华老字号”、歌曲“娃哈哈”、杂志的期刊名称)案例分析2009年12月,某省房地产业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某市召开,会后组织先进工作者进行座谈,交流经验。《××》杂志社派记者参加了该座谈会,在会议过程中,该记者进行了录音,会后又对一些先进工作者进行采访,并将先进工作者在表彰大会上的发言稿复印带走。回杂志社后,该记者根据录音整理、采访笔记、先进工作者发言稿等材料,写了一篇《房地产业经验谈》发表在《××》2010年第2期上。2010年底,该记者偶尔在《××文艺》杂志上发现一署名“张某”的报名文学《直冲云天》,该文中大篇摘引《房地产业经验谈》的内容,甚至一连数段一字不变。《房地产业经验谈》作者认为张某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公开道歉。张某不予理睬,记者经多次交涉未果,愤而诉诸法院。审判过程中,被告方律师认为《房地产业经验谈》一文所引用的事例、数据都是从会议代表书面材料或座谈录音中摘引出来的,并非由原告自行创作,因而该采访稿《房地产业经验谈》不是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被告引用该文未构成侵权。原告方律师则认为,记者采访会议,势必要以会议中代表的发言和录音作为素材,并对这些素材加以整理使用,以保证其报道的客观性、真实性。但原告的采访稿中的事例、数据,并不是简单地照抄原发言材料,而是根据自己的写作构想对素材进行了取舍和加工,采访稿中运用了原告的智力劳动,这种写作方法应是创作,而应由原告享有著作权,被告不经原告允许,大篇幅抄袭,构成侵权。案例分析本案争执的焦点是根据他人材料而写的采访侧记是否为创作,也即采访侧记是否属于作品,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节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一、思想(一)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思路、观念、理论、构思、创意、概念、工艺、系统、操作方法、技术方案,而保护以文字、音乐、美术等有形的方式,对思想的具体表达。(TRIPs协议第9条第2款、美国版权法第102条第2款、台湾著作权法第10条等)著作权法第5条: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不受保护。(二)思想与表达的分界在许多情况下,思想和表达的分界点并非十分清晰。(三)“混合原则”与“场景原则”(批准场景)“思想”与“表达”的混合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对某种“思想”只有一种或极其有限的表达。“场景理论”是指在文学作品之中,根据历史事实或者人们的经验、观众的期待,在表达某一主题的时候,必须描述某些场景,使用某些场景的安排和设计,那么这些场景即使是由在先作品描述的,在后作品以自己的表达描写相同场景也不构成侵权。课堂作业:1、为什么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2、教师上课使用的ppt受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二、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和实用功能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6条有相关规定(技术方案:专利申请就保护,而在论文或著作中就能使用)(一)实用艺术品中受保护的范围著作权法中有关实用艺术品的规则严格遵循技术方案和实用功能不受保护的原则,只有当实用艺术品中的艺术成分能够在物理上或观念上独立于其实用功能而存在时,著作权法才对该艺术成分加以保护。(二)计算机软件中受保护的范围同类软件在功能和操作方法上总是具有较大的相似性,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后开发的软件侵犯了在先软件的著作权,因为这完全可能是软件编制者针对某一特定功能进行独立创作的结果。三、事实及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一)事实本身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事实包括:科学事实、历史事实、新闻事实(二)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四、被法律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在我国,根据《著作权法》第4条的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五、官方正式文件法律、法规、政府决议、决定、命令、法院判决等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官方正式文件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六、竞技体育活动无论这种其中的动作组合是否为“独创”的,由于其并非以展示文学艺术或科学美感为目标,不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七、公有领域的作品作品如果因超过保护期等原因进入了公有领域,则成为人皆得而免费用之的公共财产,不能再为任何人所垄断。案例:香港“艳照门”事件中的照片是否有著作权?07年春节前后,香港娱乐圈发生了一场“地震”,陈冠希把所有跟他交往过的女朋友和他在一起亲密的照片在维修电脑的时候不慎泄露出去了。于是,世人皆哗然。最后的结果是帅哥陈冠希黯然宣布退出香港娱乐圈。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大大小小的涉案明星、模特、富家子女已经多达24人。事件刚发生时,大家以为是有人恶意拼凑出来的照片;可是随着阿娇勇敢地站出来承认,我们就知道,这些并不是技术拼凑,也不是故意恶搞,而是实实在在地发生了。在“艳照门”事件发生后,随着事件调查的深入,各种细节不断浮出水面。但是有一个细节值得思考,就是:陈冠希主动向香港海关举报,要求对传播艳照的人采取措施,同时还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这就引发我们的思考:为什么陈冠希敢于这样去举报,他这么做的法律依据何在?其次,在版权领域,所谓的“艳照”是否享有版权,它是不是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如果它是作品,在目前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它又是否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第三节作品的分类一、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用语言文字符号记录的,用以表达作者思想情感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的创作成果,他包括小说(长、中、短篇)、诗歌、散文、论文、剧本、电影、电视创作、歌曲等表达方式,无论作者采用的是手写、打字、印刷、磁盘、光盘等书写记录方式,都是文字作品。注意:(1)文字作品不同于文学作品。只要有独创性的文字组合仍是文字作品。(2)文字还包括以数字、符号表示的作品。二、口述作品口述作品亦称口头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探讨:黄健翔的激情解说是口述作品吗?(该现场解说的录音被网络制成手机彩铃供用户下载)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1、音乐作品音乐著作权是指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核心:旋律、音调等音乐要素的和谐)案例:《吉祥三宝》侵犯了电影《蝴蝶》主题歌(LePapilon)的著作权吗?法国电影《蝴蝶》主题曲小女孩:“为什么鸭会下蛋?”老爷爷:为了蛋都变成小鸭。小女孩:“为什么情侣们要亲吻?”老爷爷:是为了鸽子们咕咕叫。小女孩:“为什么漂亮的花会凋谢?”老爷爷:因为那是游戏的一部分。小女孩:“为什么会有魔鬼又会有上帝?”老爷爷:是为了让好奇的人有话可说。小女孩:“为什么木头会在火里燃烧?”老爷爷:是为了我们像毛毯一样的暖。小女孩:“为什么大海会有低潮?”老爷爷:是为了让人们说:“再来点”.小女孩:“为什么太阳会消失?”老爷爷:为了地球另一边的装饰小女孩:“为什么会有魔鬼又会有上帝?”老爷爷:是为了让好奇的人有话可说小女孩:“为什么狼要吃小羊?”老爷爷:因为他们也要吃东西。小女孩:“为什么是乌龟和兔子跑?”老爷爷:因为光跑没什么用.小女孩:“为什么天使会有翅膀?”老爷爷:为了让我们相信有圣诞老人。小女孩:“为什么会有魔鬼又会有上帝?”老爷爷:是为了让好奇的人有话可说老爷爷:你喜欢我们的旅行吗小女孩:非常喜欢老爷爷:我们看到了很多漂亮的东西,不是吗?小女孩:可惜我没能看到蟋蟀。老爷爷:为什么是蟋蟀?小女孩:还有蜻蜓。老爷爷:嗯,也许下一次吧。小女孩:我能问你点事情吗?老爷爷:又有什么事?小女孩:我们继续,不过由你来唱?老爷爷:绝对不可以。小女孩:来吧。老爷爷:不,不,不。小女孩:这是最后一段了。老爷爷:你是不是有点得寸进尺了呢?老爷爷:为什么我们的心会“滴答”?小女孩:因为雨会发出“淅沥”声老爷爷:为什么时间会跑得这么快?小女孩:是风把它都吹跑了。老爷爷:为什么你要我握着你的手?小女孩:因为和你在一起,我感觉很温暖。老爷爷:“为什么会有魔鬼又会有上帝?”小女孩:是为了让好奇的人有话可说。《吉祥三宝》歌词“阿爸!”“哎!”“太阳出来月亮回家了吗?”“对了。”“星星出来太阳去哪里啦?”“在天上。”“我怎么找也找不到它?”“它回家了。”“太阳.星星.月亮就是吉祥的一家!”“阿妈”“哎!”“叶子绿了什么时候开花?”“等夏天来了。”“花儿红了果实能去摘吗?”“等秋天到了。”“果实种在土里能发芽吗?”“它会长大的。”“花儿.叶子.果实就是吉祥的一家。”“宝贝”“啊?”“爸爸像太阳照着妈妈。”“那妈妈呢?”“妈妈像绿叶托着红花。”“我呢?”“你像种子一样正在发芽。”“噢!明白啦。”“我们三个就是吉祥如意的一家。”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2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5四、美术、建筑作品1(审美意义:因人而异,没严格的标准)书法是文字作品还是美术作品?2(不包括平面设计图和建筑模型),只能指三维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五、摄影作品根据《著作权实施条例》的定义,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抓拍的照片是作品吗?)关于影楼拍摄的照片著作权一、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起产生。二、顾客同影楼的关系:“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三、营利性使用照片,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