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主要内容一、目的意义二、环境规划编制的一般理论三、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依据和思路四、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基础研究五、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方法六、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文本结构及内容七、其它一、目的意义矿山环境问题,是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各类环境问题中最重要的类型之一。矿产资源的开发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同时,由于不断改变和破坏矿区周围的自然环境,因而产生众多的环境问题。采矿破坏和占用大量耕地,使得农作物减产甚至绝产;破坏地下水均衡系统,造成井泉干枯,周围群众饮水困难;引发地面塌陷、山体开裂、崩塌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产生了大量“废渣、废水、废气”,污染了周围环境;破坏了自然景观和地貌景观。这些环境问题,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严重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江泽民总书记在2001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特别强调:“矿山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尚未得到有效防治。逐步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工作,加强矿山环境管理和治理力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上指出:“积极探索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新机制。”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做出明确批示,要求加快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要求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国家计委发布的《“十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专项规划》中,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列为重点工程内容。近年来,国土资源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积极开展矿山环境保护工作。为了查清我国矿产资源开采中的环境地质问题,在地质大调查中安排资金,自2002年开始,开展了全国范围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目前已有黑龙江等12个省(区)完成调查工作,其余19个省(区)在2004年底完成调查工作。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自2001年开始,选择了一批不同类型、不同矿种、不同地区的老矿业基地,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为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提供了好的经验和典型。2003年安排资金17200万元。同时,努力推进矿山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开展矿山环境保护技术标准研制和制度建设,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管理的基础研究。鉴于目前我国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形势,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科学、合理地指导和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全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因此,开展全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势在必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是为了使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而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所作的时间和空间的合理安排。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从而保护矿山环境。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是克服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随意性的科学决策活动。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是国家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国家矿山环境保护政策和战略的具体体现。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管理和保护矿山环境的指导性文件,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对矿山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根本要求。因此,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具有重大意义。二、环境规划编制的一般理论环境规划的涵义环境规划是指为实现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把“社会-经济-环境”作为一个复合系统,依据社会经济规律、生态规律和地学原理,对其现状、发展变化趋势及原因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对人类自身活动和环境保护做出时间和空间的合理安排。环境规划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是为了达到预期的环境目标,应用各种科学技术信息,在预测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及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的基础上形成的带有指导性的最佳方案。其目的在于调控人类自身的活动,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而保护人类生存、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所依赖的基础─环境。环境规划的类型依据不同目的和角度,环境规划可分为多种类型。如:1、按规划范围和管理层次划分——可分为国家环境规划、区域环境规划、部门环境规划。2、按规划期划分——可分为长远环境规划、中期环境规划、年度环境保护计划。3、按环境规划内容划分——可划分为大气污染控制规划、水污染控制规划、固体废物污染控制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等。应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选择环境规划的类型和层次。不同层次环境规划之间的关系是:上一层次的规划是下一层次规划的依据和综合,并对其起指导和约束作用。下一层次规划是上一层次规划的条件和分解,并且是其有机组成部分和实现基础。环境规划的理论基础●可持续发展理论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对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一是公平性原则,即当代人的发展不能影响后代人的发展;二是持续性原则,即人类要根据生态系统持续性的条件和限制因子,调整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对资源的需求;三是共同性原则,即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可持续发展是为了我们共同的未来;四是和谐性原则,即人与自然界和谐共存;五是协调性原则,即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经济的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条件,社会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可持续发展是对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概括,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目标。●生态理论生态系统是客观存在的,具有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人类的经济活动和社会行为都会对生态系统产生影响,并改变着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人类只有认识掌握生态规律,并运用生态规律去改造环境,才能使之更适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违背生态规律就会使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发生不良变化,使生态系统恶化。与环境规划相关的生态理论有:(1)物物相关和相生相克律在生态系统中,每一种生物在物质和能量的运动中都占据一定的位置,它们相互依赖、彼此制约、协同进化。生物群落及其生存环境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改变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势必会对其他要素产生直接或间接、或大或小的影响。在编制环境规划时,要充分认识各种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考虑气候、水文、地理因素和动植物群之间的关系,考虑资源开发、经济发展与各种环境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及对整个生态系统的影响,从而采取对环境影响最小的方案。(2)负载有额律任何生态系统的负载能力都有一个界限(限度),包括一定的生物生产能力和吸纳污染物的能力。当生态系统所供应的生物超过它的生产能力时,它就会萎缩乃至最终解体。在编制环境规划时,不仅要对重点污染和破坏的治理做出安排,还要以环境承载力为约束条件,实现清洁生产和废物最小化,在环境承载力的范围之内对区域产业结构和经济布局提出最优方案,使人类社会的经济行为与相应的环境状态相匹配,使环境在发展中得到保护和改善。(3)时空有宜律每个地区都有其特定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各不相同的生态特征,构成独特的生态系统;而同一区域生态系统也随时间发生变化。因此,在编制环境规划时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生态特征,因地制宜地制定环境治理及保护的重点,而不能搞一刀切。(4)最小因子原理影响一个地区生态结构、功能的因子很多,但往往是处于临界量的生态因子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发挥具有最大的影响力。一个地区环境状态往往是由处于最脆弱的环境因子决定的。有效改善其量值,会大大增强系统的功能。在编制环境规划时要寻找出最脆弱的环境因子,做好保护和防治措施,防止进一步恶化。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各级政府都有责任在工作和各项活动中认真贯彻。制定环境规划及实施环境规划的整个过程都要充分体现环境保护的国策地位。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人类对“人类-环境”系统的辩证关系,对环境与发展问题长期反思的结果。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规划制定过程中要体现以下思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当代与后代兼顾的思想;效率与公平兼容的思想。环境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资源开发与环境恢复治理并举,贯彻“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环境保护战略方针,以科技进步为先导,遵循地质环境规律,最大限度地降低资源开发的环境代价,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坚持以生态理论为指导,以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为核心的原则自然生态系统是客观存在的,有其自身的规律。在制定环境规划时,必须遵循并利用生态规律及理论,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核心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指将环境保护的重点放在事前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之上,同时也要积极治理现有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以保护生态系统的安全和人类的健康。“防”是立足于预防产生环境问题的根源,而“治”是着眼于解决已经出现的环境问题。把防和治有机地结合起来,才是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途径,也是环境规划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经济状况差别很大,在制定环境规划时,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提出恰当的环境保护目标,而不能搞一刀切。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可行的环境规划方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环境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支撑条件。环境问题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紧密的联系,因而环境规划也与其他规划密切相关。但是环境规划又与这些规划有差异,具有自己独立的内容和体系。环境规划和其他规划的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国家或区域在较长一段时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安排,它规定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总任务及发展的重点。防治环境污染、保持生态平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所涉及的重点内容之一。●环境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规划是同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规划可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人口控制和经济发展的合理政策,促进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合理化,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上级环境规划是下级政府制定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依据。国土开发整治规划是对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进行的全面规划,内容包括土地、水资源、矿产和生物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此时的环境规划是国土开发整治规划的组成部分。国土开发整治规划作为经济建设综合开发方案性的规划,受上级或同级环境规划的制约。上级或同级环境规划是编制国土开发整治规划的依据。●环境规划与国土开发整治规划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矿山环境保护政策和战略的具体体现。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依据主要有:1、政策法规依据。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国家产业政策等;《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国家规划和本省(区)综合规划的依据。包括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本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3、矿山环境状况的依据。包括矿山环境现状、发展趋势等。三、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依据与思路编制依据规划方案与措施调查评价预测弄清问题确定目标确定方案方案优选确定目标方案评估制定最小费用规划图1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思路编制思路矿山环境问题的产生和解决分别是研究、制定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弄清问题是研究、制定规划的首要任务。通过矿山环境调查评价,分析研究主要矿山环境问题及其发生原因、分布情况,按矿山环境问题的轻重缓急进行排序。通过预测研究弄清随着经济发展,矿山环境问题的发展趋势和动态变化,对于提出规划目标和制定对策是至关重要的。●弄清问题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目标是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综合体现,是各级政府、矿山企业的共同行动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