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协议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甲方为完成燕山--太行山区1:5万水文地质项目中的水文地质钻探,委托乙方在工作区内施工水文地质钻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任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钻探施工及劳务”工作。第二条技术指标与质量要求1、工作内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施工水井,累计有效钻探进尺1200米。工作内容包括协调地方关系,钻机搬迁、泥浆坑开挖及处理、钻进、管材、下管、砾料、洗井、水电费、配备设备和人员协助甲方开展抽水试验等一切工作。2、技术要求钻探执行项目设计书的要求和《工程地质钻探规程(DZ/T0017—91)》、《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94)》等地质行业有关规程、规范等技术标准。孔径:201--350mm。孔斜:100米内≤1.0°,大于100米的井段,每百米顶角偏斜的递增速度≤1.0°,累计孔斜≤2.0°。孔深:误差≤2‰。3、工期要求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第三条权利与义务1.甲方及时支付施工费。2.关于征用施工场地的相关费用(包括进场、征用场地、平机台、青苗补偿等费用)由取芯钻探施工方和乙方均摊,若存在水井钻探场地变动,各自自行支付。水井钻探后,产生的废弃石渣,由乙方负责清理。3.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如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负经济和法律责任。4.乙方应根据甲方审定的委托业务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并应按规定时间提交工作成果和相关原始资料。5.乙方在水井钻探开工前及完工前,需提前告知甲方,在甲方人员到场,查验合格后,方可开工及离场。同时在钻机离场前,负责安排好抽水设备、提下泵、抽水用电、人员、抽水设备离场等问题。乙方需全程跟进,直至抽水试验彻底完成。在抽水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及电缆损耗等相关费用,均有乙方承担。6.经甲方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7.钻探施工验收完毕后,按照甲方要求,砌筑井台。第四条委托业务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本次施工价款采用分段计量。按400元每米计算,预计总价款在48万元左右,最终价款以实际结算为准。2.每个井施工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施工情况办清结算手续后,给付80%的施工费。3.经项目验收合格15日内,乙方负责提供符合财务制度的正规票据,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施工费。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在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2.经甲方检查发现乙方未按实施方案或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做工作,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资料成果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索全部工作款,解除协议,并追究赔偿责任。第六条争议的解决履行本协议时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其他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协议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协议的组成部分。甲方:签字地点:日期:2017年月日乙方:(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日期: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