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税收原理8.1什么是税收8.1.1税收的基本属性——税收是国家为实现社会经济目标,按预定的标准进行的非惩罚性的、强制的从私人部门向公有部门的资源转移。•税收是政府机器赖以存在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基础•税收是国家参与并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8.2税收的三性8.2.1税收的强制性征税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常颁布法令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8.2.2税收的无偿性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8.2.3税收的固定性征税前就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征税对象以及统一的比例或数额,并只能按预定的标准征税•三性税收的权威性8.2税收术语和税收分类8.2.1税收术语8.2.1.1纳税人(taxpayer)——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公民或居民个人•法人——依法成立并能独立行使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的社会组织,主要是各类企业(1)负税人(taxbearer)——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税负转嫁时,纳税人不等于负税人•税负不转嫁时,纳税人等于负税人(2)扣缴义务人——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3)税务代理人——依法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代为办理各项纳税事项的人8.2.1.2课税对象(objectslftaxation)——又称税收客体,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所得——所得税•商品——商品税•财产——财产税(1)税源(sourceoftaxation)——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财产税的课税对象是纳税人的财产,而税源是纳税人的财产收益•商品税的课税对象是各种商品和服务,而税源是这些商品和服务的销售收入•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和税源都是纳税人的所得(2)税目(itemsoftax)——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或课税对象的具体划分8.2.1.3课税标准(taxbasis)——又称课税依据,是国家征税时的实际依据,=课税对象-扣除项目8.2.1.4税率(taxrate)——课税深度(1)从价计征•比例税率•累进税率(2)从量计征•定额税率(1)定额税率(fixed-sumtaxrete)——按课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2)比例税率(proportionaltaxrate)——指对同一课税对象统一按一个比例征税,一般应用于商品课税(3)累进税率(progressivetaxrate)——按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三项差别:P217其他分类(1)•名义税率——税法中税率表所列税率•实际税率——去除了免税额、扣除项目后的实际负担税率(2)•平均税率——纳税总额占税基的比例=纳税总额/税基(课税对象)价值•边际税率——随着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加,新增一单位税基价值所需纳税额的比例=税额增加值/税基增加值累进、累退与不变税率•定额税率——随税基价值的增加,平均税率下降——累退•比例税率——平均税率等于边际税率——不变•累进税率——随税基价值增加,平均税率上升——累进流转税的累退性•在税收理论上,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的各种商品服务税通常被视为累退税,这是因为随着收入的上升,消费占收入的比例趋于下降,因此以消费为税基(计税论据)的比例税率相对于收入而言是累退的,但相对于其本身的计税依据——消费而言则并不累退。8.2.1.5起征点(taxthreshold)与免征额(taxexemption)•起征点——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免征额——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异同点:P2188.2.1.6课税基础(taxbase)——征税广度•——指建立某种税或一种税制的经济基础或依据。8.2.2税收分类8.2.2.1所得课税、商品课税、财产课税•根据课税对象的性质8.2.2.2直接税与间接税•根据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8.2.2.3从量税与从价税•根据课税标准8.2.2.4价内税与价外税•根据税收与价格的关系8.2.2.5中央税与地方税•按税种的隶属关系8.3税收负担分析8.3.1税收负担的含义及其衡量8.3.1.1税收负担——指税收收入和可供征税的税基之间的对比关系8.3.1.2税收负担的衡量指标•宏观税负水平——税收总收入占GDP的比重•微观税负水平——纳税人的纳税额占纳税人相关收入的比重8.4税负的转嫁与归宿8.4.1税负转嫁与归宿的含义8.4.1.1税负转嫁(taxshifting)——指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或压低岐进价格的方法,将税负转移给购买者或供应者的一种经济现象。机制:•税负转嫁引起价格升降•税负转嫁导致税负在各经济主体之间再分配,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税负转嫁是纳税人的一般行为倾向8.4.1.2税收归宿(taxincidence)——处于转嫁中的税负的最终落脚点,即最后的负税人。8.4.1.3逃税与税负转嫁•税负转嫁——合法的,税收归宿的变化,税收并未减少或损失•逃税——非法,无人承担税收,税收减少或损失8.4.2税负转嫁方式8.4.2.1前转(顺转)forwardshifting——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通过提高商品或生产要素价格的方法,向前转移给商品或生产要素的购买者。一般来说,前转是税收转嫁最典型和最普遍的形式,通常发生在商品和劳务的课税上。8.4.2.2后转(逆转)backwardshifting——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通过压低生产要素进价或降低工资等方法向后转移给生产要素的供给者。一般发生在生产要素的课税上。8.4.2.3消转(税收转化)diffusedshifting——纳税人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或改进生产技术自行消化税收负担。8.4.2.4税收资本化(资本还原)capitalizationoftaxation——生产要素购买者将所购买的生产要素未来应纳税款,通过从购入价中预先扣除的方法,向后转移给生产要素出售者的方式。主要发生在某些资本品的交易中,如土地交易课税。8.4.3税负转嫁条件8.4.3.1基本条件——价格自由浮动8.4.3.2供求弹性•供给弹性较大、需求弹性较小的商品的课税较易转嫁;供给弹性较小,需求弹性较大的商品的课税不易转嫁8.4.3.3税种的不同•课税范围宽广的商品较易转嫁,课税范围狭窄的难以转嫁8.4.3.4税负转嫁与企业利润增减关系P2318.5征税中的公平与效率8.5.1税收应以公平为本•税收公平的含义——普遍征税与平等征税8.5.1.1普遍征税——指征税遍及税收管辖权之内的所有法人和自然人,即所有有纳税能力的人都应毫无例外地纳税。8.5.1.2平等征税——国家征税的比例或数额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相称(量能纳税)(1)横向公平(horizontalequity)——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同等纳税例:A家庭的夫妇双方均工作,各有700元/月的收入,合计1400元/月,按每人800元/月的扣除标准,不需交所得税;B家庭中仅夫工作,收入为1400元/月,妇慢性病休养无工作,按同样的扣除标准,每月应交600*5%=30元。(2)纵向公平(verticalequity)——纳税能力不同的人不同等纳税要求:课税对象的确定;课税方法与课税基础的确定;累进程度的确定8.5.2征税必须考虑效率•效率的含义——制度效率与经济效率8.5.2.1制度效率——征税进程本身的效率,即以较少的征收费用、便利的征收方法筹集到充分的收入。•税收收入额及时、准确入库•税务审计效率•逃税处罚力度•征税成本——政府税务部门的费用(公务员工资、津贴、办公设备用品等)•纳税成本——纳税人申报成本、核算成本、聘请税务顾问费用、律师费等•政治成本——改变税法的努力,由政府和纳税人共同承担8.5.5.2税收的经济效率——政府通过税收制度在把数量既定的资源转移到公共部门的过程中,尽量使不同税种对市场经济的运行产生不同程度的扭曲所造成的福利损失最小化。即实现税收中性(1)税收中性(neutrality)•含义:国家征税使社会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他的额外负担或损失;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收成为超越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决定因素。(2)税收超额负担(excessburden)•税收超额负担是指政府通过征税将社会资源从纳税人转向政府部门的过程中,给纳税人造成了相当于纳税税款以外的负担。•马歇尔-哈伯格三角形•P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