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刑事案件侦查基本程序第一节侦查破案的基本原理一、侦查破案的概念是指法律赋予侦查权的机关,对犯罪事件依法履行立案手续,运用侦查措施、策略和科学技术手段,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最终证实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活动。一是查明犯罪事实;二是收集犯罪证据;三是缉捕犯罪嫌疑人;四制止犯罪活动;二、侦查破案的基本原理1、物质交换原理:指两个客体之间在外力的作用下,直接接触、摩擦、撞击时引起两个客体接触面上的物质成分相互交流的关系和变化状态。在实施犯罪时,作案人身体或使用的工具与犯罪现场上的人和物体发生接触,必然要产生物质交换,这是我们寻找痕迹物证的依据。2、因果关系原理:一定的结果是由于一定的原因发生作用而产生的。因果关系是侦查推理的依据,侦查推理是开展侦查活动的前提。侦查是由犯罪结果向犯罪原因进行回溯推理的过程。因果关系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可以是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人们对事物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认识有限,常常由于错误的认识产生错误的推理结论。3、同一认定原理:事物本身具有的特定性、稳定性和客观性,决定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存在绝对的区别,只能与自身同一。同一认定狭义上是物证鉴定的理论基础,广义上也是侦查破案的基本原理。痕迹物证的鉴定,从物质本身特有的属性进行比较,特征上是否完全重合。侦查破案过程就是根据犯罪过程及结果,寻找犯罪嫌疑人,他的心理、动机、目的、犯罪条件必须与实施犯罪的人条件完全同一。三、侦查破案的模式1、从事到人的侦查模式:指侦查活动是由犯罪结果开始,经过推理和侦查,寻找犯罪嫌疑人的侦察模式。侦察实践中,大多数案件是先发现犯罪结果,被动的立案侦察的过程,该模式是侦察活动的主要模式。2、从人到事的侦察模式侦察初期首先发现犯罪嫌疑人,并不知道其可能实施的犯罪事实,侦察工作围绕犯罪嫌疑人开展,通过调查取证、破获案件的模式。从人到是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预谋案件;主要来自举报。(2)犯罪事实呈现隐蔽状态的案件;(3)某些经济犯罪案件;第二节刑事案件管辖一、案件分类1、案件性质上分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普通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2、从危害程度上分类:•一般案件•重大案件•特大案件二、案件管辖(一)部门管辖1、检察院管辖案件:以贪污渎职罪为主。2、国家安全机关管辖案件。3、军队保卫部门管辖的案件。4、监狱部门管辖的案件:监狱里发生5、海关缉私部门管辖的案件。(二)内部管辖国内安全保卫部——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27)经侦部门——经济犯罪(75)刑侦部门——普通形事案件(114)禁毒部门——毒品案件治安部门——治安管理范围内的犯罪(95)边防部门——国、边境犯罪案件(4)消防部门——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2)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肇事案(三)行业管辖铁路、交通、民航公安——辖区内的刑事案件林业公安——辖区内的刑事案件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走私犯罪案件看守、拘役所——内部服刑犯又重新犯罪的(四)地区管辖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犯罪预备地、实施地、结果地、销赃地)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管辖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由最初受理的管辖,必要时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有争议的或情况特殊的(五)级别管辖县级:本辖区的形事案件地(市)级:重大涉外案件重大经济案件重大集团案件下级机关侦破有难度的重大案件三、案件的受理1、有权受理刑事案件的单位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军队保卫部门;监狱。2、受理案件的要求认真接受举报案件告之法律责任保障报案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填写《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制作询问笔录3、受理案件的处理对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主管机关经审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24小时移送主管机关4、受理案件应该问的问题案件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受害人的情况到达现场的路线追缉堵截通缉通报现场搜索侦查辨认摸底排队资料查询巡逻守候刑嫌控制阵地控制控制销赃技术侦察特情……侦查前期侦查中期现场勘查案件初查案犯特征作案人数时间地点动机目的作案经过痕迹物品人身特征入手时空条件入手因果关系入手作案特征入手痕迹物品入手赃物入手罪后特征入手搜查辨认讯问查询冻结跟踪守候技侦内线取证拘捕破案侦查终结收集线索发现犯罪嫌疑人侦查后期确定嫌疑突破口完善证据案情初步分析第三节刑事侦查的基本程序一、立案立案的条件:•有犯罪事实存在•符合立案标准•属于自己管辖立案的程序填写《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审批——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不予立案的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7日内送达控告人二、对案件的初步处置措施1、迅速赶往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抢救被害人;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2、勘察现场,获取线索了解并记录犯罪后果寻找与犯罪有关的线索和物证三、分析判断案情1、作案时间分析根据现场访问获得的资料;根据现场反映时间的物品推断;根据尸体现象和胃内容分析;根据当事人生活习惯推测;根据现场环境及人员活动规律。2、分析作案地点目的在于分析发现案件的现场是否是第一现场。方法:现场上有无反常迹象;如血迹量与形状。现场上痕迹物证的分布;如搏斗痕迹现场上交通工具痕迹;尸体上附着的异常物体。3、对作案工具的分析根据被害人身上的伤痕;根据现场被破坏物体上的痕迹;根据作案工具的残留物;根据现场目睹人提供的情况;根据现场可疑工具上的附着物。4、对作案人数分析根据现场发现与人身有关的痕迹;从作案人使用的作案工具分析根据现场上被害者数量分析;根据现场被盗抢物品重量体积分析;人数资料。依据目击者提供人数资料推断。5、作案过程分析作案人如何进入和逃离现场;如何寻找作案目标;如何破坏现场上物体及人;拿走哪些现场物品;分析的依据:1、现场上破坏痕迹;2、根据现场上痕迹物证的分布状态。6、作案动机的分析从现场呈现的状态分析;从被害人伤痕、死因分析;从现场损失的物品内容分析;从被害人表现和社会关系分析;7、对犯罪嫌疑人的分析1)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犯罪嫌疑人外表特征;衣着、气质犯罪嫌疑人生理特征(先天的和后天的);如长相、痣、纹身等犯罪嫌疑人病理特征;疤痕、残疾因作案附加特征:如损伤、污迹、气味。(2)犯罪嫌疑人作案条件作案的智力条件;是否是惯犯,预谋作案的体力条件;身体是否强壮作案的技能条件;擅长某种技巧、语言作案的知情条件;是否熟人所为作案的工具条件;是否拥有并且会使用某种工具。8、侦察范围的分析主要指犯罪嫌疑人所在的人员范围、地域范围1)在什么样的人群中寻找犯罪嫌疑人?根据对罪犯条件分析来确定,初犯或惯犯,熟人?2)在什么范围以内寻找犯罪嫌疑人?本地或外地,附近还是远处,四、选择侦查途径1、查找与作案人条件相符的人;2、排查因果关系发现嫌疑人;3、利用痕迹物证发现线索;4、通过查控赃物发现线索;5、通过并案侦察发现嫌疑;6、查控通讯工具发现线索;7、查找情报信息网络发现线索。五、确定犯罪嫌疑对象对各项侦察措施提供的嫌疑对象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作案人条件的重点嫌疑人。1、嫌疑人是否具备作案时间,2、嫌疑人是否具备作案动机,3、嫌疑人是否具备作案证据。六、收集证据(一)证据的内容1、查实嫌疑人真实身份;2、确认嫌疑人作案动机;口供、证言;3、作案工具;经过辨认和鉴定。4、现场上发现的痕迹,经过鉴定;5、查明赃款赃物的下落;挥霍的去向。6、查清嫌疑人在现场活动的详细经过;7、各嫌疑人的分工和实施的行为8、有无罪行轻重或减免处罚的情节。(二)证据的审查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审查证据的相关性审查证据的一致性审查证据的充分性审查证据的合法性七、侦查僵局的突破1、僵局的形成主观方面:勘查不细、分析不透、工作不深入、布署不周密、认识不到位客观方面:条件差、时间长、人力物力紧张、案犯反侦查技能强七、侦查僵局的突破2、僵局的突破组织专家会诊重新分析案情技术复查工作布署调整广开线索来源挂牌上案,竞争破案八、破案与侦察终结1、破案的条件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嫌疑人或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三者缺一不可2、破案的准备审查破案证据制定破案报告选择破案时机:提前破案、暂缓破案、破案留跟完备法律手续3、拘捕犯罪嫌疑人组织专门力量,明确责任、任务认真吃透案情,分析逃犯心理•趋利避害,找可靠的人和处所•因地理环境、交通天气情况、生理需要而影响和制约去向•因社会经验、谋生技能、犯罪动机而有不同行为深入挖掘信息,严密控制知情人多项措施并用,抓住线索不放智取为上,适时抓捕,确保安全4、侦察终结侦查终结的条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性质认定准确–法律手续完备侦查终结的处理:起诉或销案九、复议、复合与补充侦察复议:《要求复议意见书》7日内移送同级检察院复议。复核:《提请复核意见书》7日内提请上级检察院复核补充侦查–由原办案人员进行补充–最多两次–期限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