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与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标准和法规●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监督●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与生活饮用水有关的标准、规范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相关的法规、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集中式供水经常性卫生监督1、卫生许可证2、检查水源卫生防护的情况3、饮用水生产工艺的卫生监督4、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5、涉水产品使用的卫生监督6、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情况7、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档案8、检查输配水设备维护、渗漏情况。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一、(一)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供水单位是否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是否按要求复核。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复核后在卫生许可证上加盖年度复核章。有效期满前六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换发新证。二、水源防护(一)地面水1、取水点半径100米的水域内,严禁捕捞、网箱养殖、停靠船只、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2、取水点沿岸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设立防护区域,并设立标志3、沿岸防护区域内不得设立化学品仓库,不得使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灌溉(二)地下水地下水构筑物及影响半径范围内,应根据地下水源的位置和土壤结构,地下水半径30米内不得存在各种污染源,特别是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明渠,不得从事破坏深土层的活动。三、净水系统的监督检查、以地面水为供水源(一)检查净水工艺运转情况1、净水工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2、净水材料有无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批件(省级)3、检查净水材料投药情况4、检查滤池滤上水浑浊度和滤后水的浑浊度地下水净化工艺的检查常规净化工艺:地下水—曝气(氧化还原过程)地下水常含有较高成分的铁和锰。曝气过程中将井水中二价铁氧化为三价铁,其产生的氧化物质(悬浮物)经滤池过滤后在进入水库前加氯消毒后进入水库,后经泵站送入管网至用户。关健点:曝气要充分、曝气间应设有机械通风,根据滤池出水水质情况及时调整反冲洗时间。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消毒设施使用液氯消毒卫生要求:1、有专用的消毒间,消毒设施能正常运转。2、加氯间房间应设向外开的门,有观察窗,加氯间照明和通风的开关应设室外开关。室内排风扇设在低位。3、加氯间和库区应有测定空气中氯气浓度的仪表和报警装置以及泄氯的回收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回收液的质量。4、加氯间应配备防突发事故的抢救材料和操作人员的防护用品、用具、放置在操作间的明显之处。5、加氯间应配备检修用的氨水。泄水池、泄水坑旁边应备有氧化钙(石灰)。有喷淋装置的加氯间应有排水设施。6、建立消毒间卫生安全管理制定,有专人负责。7、有条件的供水单位应配备净水洗眼设施8、对出厂水应每小时进行检测一次并有记录。小时检测点应设置在泵站。9、液氯应保存产品出厂合格报告。10、卫生监督人员应配备余氯现场检测仪器对出厂水进行现场监测。1、供水单位所使用的二氧化氯消毒设备必须具有卫生部颁发的健康产品批件(消毒产品批件*注明适用于生活饮用水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批件*注明适用于许多消毒)。*发生二氧化氯消毒液使用的原料级别必须与批件附件上标明的使用原料级别相符,现场索取产品化验单(氯酸钠或亚氯酸钠、盐酸)2、消毒设备应有独立的房间,消毒间应保存良好的环境卫生,并有通风设施。3、二氧化氯消毒间应配备气体报警仪器。4、供水单位、卫生监督人员应配备二氧化氯现场监测仪器。二氧化氯消毒的卫生要求四、水厂化验室的卫生管理1、建立和配备与水厂供水规模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2、水厂化验室应设理化检验室、无菌室、仪器室。无菌室设计应符合卫生要求。3、每日检测项目不得少于8项:浑浊度,色度、肉眼可见物、耗氧量、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游离余氯。对检验结果及时记录4、日供水量>10万立方米的水厂每季应进行一次全分析水质检验,<10万立方米的水厂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分析水质检验。5、不具备水质检验条件的自建式供水单位,应委托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机构按要求进行检验。6、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检验资料的月报和年报,污染应急报告制度。水质检验资料应按有关规定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部门。水质检测资料月报于次月10日前报送,年报于次年的2月10日前报送。五、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1、集中式供水有净化设施的单位所使用的净水材料包括:混凝剂、助凝剂,活性炭、PH调节剂,二氧化氯发生器、与饮水接触的连接止水材料等必须提供省级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批件。2、设立专用的投药间,对每批次产品索取该产品出厂合格检验报告并存档。六、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1、供管水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和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七、卫生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的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水污染报告制度建立防止突发性事故的应急预案对卫生监督机构做出的监督笔录和卫生意见书应建立档案,有专人管理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监测频次要求卫生监督:每季对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每半年对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一次卫生监督卫生监测:水源水:每半年一次监测项目:地面水: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29项,特殊情况下赠加选项地下水:按《地下水》规定的项目进行,39项出厂水:市政出厂水,每季一次自建集中式供水,每半年一次监测项目: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全分析106项或常规项目34项,特殊情况下赠加选项。卫生监督部门对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抽检的样品,制作产品样品采样单,并由供水单位负责人签字,对样品进行确认。对自建式供水单位制作产品或非产品样品采样单(是否销售),由负责人签字对样品进行确认。卫生监督员对出厂水消毒液含量(游离余氯或二氧化氯)进行现场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如实记录在采样单上。或由疾控采样人员现场监测,做好记录,水质检验报告书上的水中消毒液含量应为现场检测值。自建式供水设施参见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监督要求对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监督执法程序要求进行二次供水卫生监督1、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2、管水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情况3、涉水产品批件4、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记录5、水质检验报告6、供水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7、供水设施的卫生管理和使用情况8、周围环境卫生情况二次供水卫生监督(一)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供水设施是否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是否按要求复核。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复核后在卫生许可证上加盖年度复核章。有效期满前六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换发新证。(二)管水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情况供、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三)涉水产品批件检查供水设施所使用的供水设备和有关产品是否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批件(四)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记录供水设施每年清洗消毒1-2次,有无消毒记录。(五)水质检验报告每半年1-2次,消毒后经卫生检验部门水质检验合格后供水。检测指标按《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规定的项目进行。新(换)发证时检测22项水质指标(1)必测项目为色度、浊度、嗅味、肉眼可见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游离性余氯、pH八项;(2)选测项目为总硬度、氯化物、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六价铬、铁、锰、铅、紫外线强度11项;(3)增测项目为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三项.必测项目、选测项目的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紫外线强度>70μW/cm2增测项目标准采用最高容许增加值。氨氮≤0.1mg/L亚硝酸盐氮≤0.02mg/L耗氧量≤1.0mg/L复核证时检测12-14项,基本项目为色度、浊度、嗅味、肉眼可见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游离性余氯、pH、铁、锰、氨氮、耗氧量共12项。根据水箱材质不同,增加相应的检测项目如:内壁为玻璃钢涂料材质加测挥发酚;内壁涂料为章丹加测铅;水泥材质加测铬;不锈钢材质加测地下水源加测总硬度;使用紫外线消毒水箱水质的加测紫外线强度。(六)供水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设施的卫生要求:1、设施周围环境整洁、排水条件好、设施运转正常;2、设施与水接触面不影响水质;3、供出的水感官良好,不含有毒有害物和肠道致病菌.设施设计的卫生要求:1、供水设施应设在建筑物标高正负零以上的单独的房间,供水设施专用2、水箱顶部距屋顶大于80厘米、距墙壁大于70厘米;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入口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清洗和消毒的需要,入口高出水箱面5厘米,有盖,并上锁;内外应设爬梯3、水箱须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距地面20厘米;泄水管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不得与下水管直接相连(空气隔断漏斗)4、水箱材质和内壁涂料无毒无害,不影响感官性状;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48小时用水量5、供水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道相连,不得与非饮水管道、大小便槽相连;水箱2米内不得有污水管及污染源6、二次供水设施须有装消毒器的位置7、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应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的批件(涂料、消毒产品卫生部;板材省级)6、卫生部门必须参加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水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七)供水设施的卫生管理和使用情况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及水污染报告制度,建立出入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水箱房存在污染隐患的供水设施应配置水质消毒设施(八)供水设施周围环境卫生情况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监测频次要求每半年1次对供水单位制作非产品样品采样单,由负责人签字对样品进行确认。卫生监督员对水中消毒液含量(游离余氯或二氧化氯)进行现场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如实记录在采样单上。或由疾控采样人员现场监测,做好记录,水质检验报告书上的水中消毒液含量应为现场检测值。二次供水新型供水设施无负压、无吸程(稳压、稳流)自动供水设备设计要求:管网压力不小于0.1Mpa新型产品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批件新产品不设水箱,无污染,经省法制办同意,可以安装的正负零之下的位置新型产品按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卫生管理及申办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卫生部法监司关于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发放问题的复函(2003年8月19日)卫法监食便函[2003]272号如某单位拥有多套二次供水系统,且其供水范围相互独立,应按照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分别获得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新型材料和化学物质。水杯、水壶、咖啡壶等食品容器不作为涉水产品监管。生产下列类型涉水产品不需获得卫生行政许可:矿化水器或矿化水剂;陶瓷、水泥输配水设备;氯(液氯、氯气);石英砂;水泵、阀门、水表、水处理剂加入器等机械部件。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261号)生产或进口下列类别的涉水产品应事先取得卫生部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一)进口涉水产品;(二)国产水质处理器和防护材料;(三)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生产下列类别的涉水产品应事先取得生产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一)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材质制造的国产输配水设备;(二)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材质制造的国产水处理材料;(三)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材质制造的国产化学处理剂。一、输配水设备(一)管材、管件。(二)蓄水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