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纠纷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程晓燕法学博士合资的目的宗旨获得先进技术节约费用、节省时间提升管理能力扩大市场占有量减少投资、风险分担其他eBizService&Solutions15%35%60%Lastingmorethan4yearsLastingmorethan10yearssucessful合资效果一览表合资公司冲突矛盾•文化冲突•技术侵权篡夺•管理控制权冲突•商业目的冲突•法律观念冲突诉讼+非诉讼成功解决合资公司纠纷的案例:美国上市公司合资公司现金市场现金技术供应商地位确定中方客户律师介入时公司基本情况客户质量索赔关联公司债务诉讼(庭审结束)公司停产停业(资不抵债)关联公司(独资)供货准备SolutionStep1Step2Step3第三人参加诉讼小股东知情权诉讼非诉讼谈判第三人参加诉讼法律依据全国审判现状判决结果最高院案例Step1小股东知情权诉讼Step2法律依据判决结果非诉讼谈判Step3外方收购中方注资出资谈判1股权转让合同修改2实际履行3谢谢联系方式Tel:0431-88562418Email:xiaoyan.cheng@dachenglaw.com《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最高院公报2011第8期李淑君、吴湘、孙杰、王国兴诉江苏佳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查阅权行使的范围包括会计账簿(含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和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最高院公报2011第7期第三人参加诉讼宁夏瀛海集团宁夏瀛海银川公司宁夏化工厂宁夏瀛海集团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债权债务诉讼主讲人程晓燕民商法学博士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员吉林省律师协会对外投资与国际贸易专业委员会主任长春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国际贸易专业委员会主任长春市政协委员、立法协商顾问组成员长春市政府立法复议法律顾问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春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