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购房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码:电话:通讯地址: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13808893372通讯地址:见证人:身份证号码:电话:通讯地址: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房产总价款元人民币(小写¥元)。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和产权分配比例:甲方出资元人民币(小写¥元),所占房产份额为百分之50%。乙方出资元人民币(小写¥元),所占房产份额为百分之50%。三、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甲乙双方共同投资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即房产证上仅须依法载明乙方即可,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四、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屋买卖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等的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乙方依法出具经过第三方见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五、购置物业税费承担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证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六、物权行使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七、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50%。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一方决定出售房产,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应书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接到出售房产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予积极配合。八、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1、购房首付款元(注:含定金)人民币,占房屋总价款的%,由甲乙双方各付50%;2、主贷人为乙方女士;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年;4、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各自承担50%,存入还款账号(开户名:;账号:;开户行:)。十、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十一、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二、本协议变更或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十三、争议解决办法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向(不动产所在地)提交起诉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十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十五、本协议有关甲乙双方合资购房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本合资购房协议签定的第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本协议自甲乙和见证的第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见证人(第三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