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爆电气设备(安标)管理体系介绍科研管理部:王苏卫2内容简介•一.基本情况与申请资料要求•二.审核管理程序•1.定型与未定型产品管理程序•2.技术审查程序•3.技术文件消化•4.现场评审程序•5.安全标志证书•三.监督管理•四.工厂申办安标产品的情况•五.现场审核评分标准31.1管理机构情况•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授权,承担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包括受理安全标志申请,组织实施技术审查、现场评审、产品抽样检验,核发安全标志和企业持证后的监督管理。•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秉承“公正公开、科学高效、严谨保密、廉洁热情”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程序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现设综合部、技术审查部、现场评审部、检验管理部、进口产品协调部、监督管理部等6个业务部。4附: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在京成立•••2006年9月12日,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正式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显政、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院长王金华为安标国家中心揭牌。51.2管理机构表61.3支撑体系71.4检测检验机构•1国家安全生产抚顺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2国家安全生产上海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3国家安全生产重庆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4国家安全生产北京矿山支护设备检测检验中心•5国家安全生产太原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6国家安全生产唐山矿用泵检测检验中心•7国家安全生产常州矿用通讯监控设备检测检验中心•8国家安全生产北京凿岩机具检测检验中心•9国家安全生产北京锚杆检测检验中心•10国家安全生产北京矿用油品检测检验中心•11国家安全生产淮北民用爆破器材检测检验中心•12国家安全生产邢台矿用防爆柴油机械检测检验中心•13国家安全生产长沙矿用安全仪器检测检验中心•14国家安全生产南阳防爆电气检测检验中心•15国家安全生产南京民用爆破器材检测检验中心•16国家安全生产徐州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中心•17国家安全生产洛阳矿山机械检测检验中心•18国家安全生产佳木斯防爆电气备检测检验中心•19国家安全生产西安钻机检测检验中心81.5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二类•按国际IEC标准和我国防爆标志GB3836.1的规定,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二类,•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二类,•即I类: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II类:其它用电气设备。•除I类场所之外,II类场所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序又划分为“0级区域”.“1级区域”、“2级区域”三个等级,其中0区危险程度最大。91.6矿井下的基本环境条件(I类)•煤矿井下采掘过程中:空气里主要含有瓦斯(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氮、氨及其它碳氢化合物,其中高瓦斯(甲烷)含量达85%以上。当空气中的瓦斯(甲烷)含量达到5~15%时,遇上+650℃以上的高温或具有足够能量的火花,便会发生气体爆炸的危险。•在采掘过程中还会引起大量煤尘的飞扬,当煤尘粒度在0.75~1mm以内,其浓度在30~2000g/m3范围内时,遇上+700℃以上的较大热源,使可能发生爆炸的危险。这两种爆炸是伴生的,一般在瓦斯爆炸后引起煤尘爆炸,而煤尘爆炸造成的破坏更为严重。•《煤矿安全规程》对煤矿井下的空气成份与井巷中风流速度都作了严格的规定。•GB3836.1《通用要求》中规定电气设备环境温度在-20℃~+40℃时能正常运行。•I类电气设备规定必须按国标GB/T2423.4标准《交变湿热试验方法》进行测试。101.7II类场所•煤炭、石油、化学、纺织等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很重要的地位,这些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爆炸性气体.蒸汽或爆炸性粉尘,这种场所均称为爆炸性危险场所。111.8防爆型式•定义:防爆型式是为防止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而对电气设备结构所采取特定的安全措施。•其防爆型式有(9):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正压外壳型“p”、油浸型“o”、充砂型“q”、“n”型、浇封型“m”、特殊型“s”、混合型(上述类型的复合,例d[ib]I)。•我国煤矿井下常用的型式以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特殊型及混合型为主。•在我国煤矿井下还使用着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KY”。•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属非防爆型电气设备,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2005年版)的规定,可使用在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巷或主要进风巷。121.9隔爆外壳的基本防爆原理•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将电气设备的带电部件放在特制的外壳内,该外壳具有将壳内电气部件产生的火花和电弧与壳外爆炸性混合物隔离开的作用,并能承受进入壳内的爆炸性混合物被壳内电气设备的火花、电弧引爆时所产生的爆炸压力,而外壳不被破坏;同时能防止壳内爆炸生成物向壳外爆炸性混合物传爆,不会引起壳外爆炸性混合物燃烧和爆炸。这种特殊的外壳叫“隔爆外壳”。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为“隔爆型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具有良好的隔爆和耐爆性能,被广泛用于煤矿井下等爆炸性环境工作场所。隔爆性电气设备的标志为“d”。•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为隔爆型电气设备。131.10本质安全型•本质安全型电路是指在规定条件(包括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条件下)产生的任何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路。•本安型电气设备,是指由本安电路组成的电气设备。全部电路都是本安电路的电气设备为单一的本安型电气设备;局部电路为本安电路的电气设备为复合式本安型电气设备,例隔爆兼本安型电气设备。•装有本质安全电路和非本质安全电路,且结构使非本质安全电路不能对本质安全电路产生不利影响的电气设备称为关联电气设备。关联设备可以是隔爆型或其他防爆类型,也可以是矿用一般型,这取决于关联设备的使用场所。•本安型电气设备有以下特点:结构简单、体积小、重量轻;安全性能可靠;制造、维修方便、造价低。由于受到电路使用功率的限制,本安型电气设备主要用于一般控制、信号、通讯装置和检测仪表。•本安型电气设备及其关联设备,按本安电路场所和安全程度不同分为ia和ib两个等级。141.11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规则: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关于发布《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政法字〔2001〕108号。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另外:《煤矿安全规程》.标准:国际IEC79等标准与我国防爆标志GB3836-2000MT661-1997《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T14048.1-2000《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T11022-1999《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GB2706-89《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GB/T16927.1-97《高电压试验技术》GB/T2423.4《交变湿热试验方法》15附:相关标准代号•我国标准分为: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标四类。国家标准为“GB”。•安全监管局发布的安全类标准用的是“AQ”,煤炭行业类用的是“MT”,机械行业类用的是“JB”,在国家和行业标准代号的基础上加上“/T”表示是推荐性标准。地方标准的代号是“DBXX”,“DB”表示是的“地方标准”,“XX”是区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如北京市为110000,江苏省为320000等。而企业标准的代号为“Q/XXX”,“Q/”表示“企业标准”,16附件:原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煤炭工业局文件煤安技装字[2000]第15号•《关于加强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9]104号文件确定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职能,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止可能给煤矿安全带来隐患的产品进入煤矿生产过程,从矿用装备的源头上防止煤矿灾害的发生,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调煤矿矿用产品必须执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司负责煤矿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管理及监察工作。171.12申请资料要求•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生产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第一次申请时须填写);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申请产品登记表);•填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并附下列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产品技术文件,包括标准、图纸、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使用说明书等;•③产品照片等其它相关文件。18二.审核管理程序•安全标志申办产品分类•1.已定型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已定型产品或安全标志有效期满需换证的产品申办安全标志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技术审查、现场评审、产品抽样检验、综合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有效期为2~4年的安全标志证书。•2.未定型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未定型产品申办安全标志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技术审查、定型检验、现场评审、产品抽样检验、综合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有效期为2~4年的安全标志证书。19已定型产品安全标志工作流程申请技术审查现场评审抽样检验综合审查初审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不合格整改整改整改终止不合格申请单位消化技术文件申请现场评审合格合格合格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公告整改合格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发放安全标志证书省局备案20未定型产品安全标志工作流程图申请技术审查定型检验现场评审抽样检验综合审查初审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整改整改整改终止不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申请单位消化技术文件申请现场评审整改不合格公告合格合格合格不合格发放安全标志证书省局备案212.1技术审查及定型检验(依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组织技术审查专家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技术审查细则》要求,对产品进行技术审查。•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依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抽样检验细则》要求,对产品进行定型检验(防爆试验+型式试验)。对技术审查和检验结果出具《技术审查报告》和《产品定型检验报告》。技术审查或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审查或检验。22隔爆型电气设备防爆试验.防爆试验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中的各项试验隔爆型设备须进行强度试验和隔爆性能试验:本安型电气设备及其关联设备须进行火花试验。注1:检验单位认为必要时可以用改变试验气体、电极材质等办法达到所规定的安全系数进行。试验项目试验气体混合物浓度%(体积比)试验次数备注动态强度CH49.8±0.53预加压力1.5×105Pa隔爆性能CH4、H258±1、42±15以均不传爆为合格火花试验CH48.0%~8.6%8000(交流)1600(直流)[注1]23隔爆型电气设备防爆试验另外:•(1)外壳水压试验试验项目和方法在GB3836.1~4中有明确规定。•(2)材质理化试验•主要是指用HT250灰铸铁及轻合金材质制造的外壳和零部件,须由制造厂提供理化试验报告(化学分析及材质强度)。•(3)隔爆接合面结构参数检测•按批准的图样与技术条件进行实测检查。•(4)引入装置的密封性能试验。•(5)观察窗的透明件采用密封结构的参数检测。•(6)外壳的紧固要求和检测(GB3836.2-10)。•(7)插接装置的结构参数检测(GB3836.2-12.3)242.2技术审查及定型检验(工作期限)•工作期限:•自发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文件的初审;向相关检测检验机构发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技术审查及检验委托书》;向申请单位发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技术审查及样品检验通知书》。•申请单位自收到《安全标志技术审查及样品检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寄出样品。•检验机构自收到样品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