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企业标准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无线通讯基站2007-10-15发布2007-10-15实施发布前言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无线通讯基站是研制生产的产品,该产品是用于煤矿井下无线通讯,确保矿井运输安全的一种新产品。鉴于该产品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按照国家关于企业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使企业组织生产、交货验收有依据,特制定本企业标准。本标准的结构、技术要求及表述规则按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编写。本标准的技术内容符合MT209«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210«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在防爆安全方面严格遵守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电气设备“d”»的有关规定。本标准参考了下列文件:RCRSTD-28V4.1个人手持式电话系统标准信息产业部[1998]649号关于PHS和ECT无线接入系统共用1.9GHz频段频率台站管理规定的通知。U接口的接口规范物理层标准ITU-TG.961-1993附件2链路层标准ITU-TQ.921-1997网络层标准ITU-TQ.931-1998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起草人:本标准发布日期: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无线通讯基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无线通讯基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无线通讯基站(以下简称基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2000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3836.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条件GB/T10111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GB9969.1-199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MT209-90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210-90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方法AQ1043-2007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3产品分类3.1防爆型式型式为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Exd[ib]I”3.2型号基站登记序号无线通讯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3.3质量及尺寸(见表1)表1项目名称参数外形尺寸L×b×h380×230×100mm重量约10kg4技术要求4.1使用条件基站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0℃~+40℃;b)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c)大气压力:86Kpa~106Kpa;d)无显著振动和冲击的场合;e)煤矿井下有甲烷爆炸性混合物,但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的场合。4.2基本要求4.2.1基站中所用原材料应符合GB3836.1-2000中有关规定,并应有质量保证书,必要时应进行抽样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4.2.2基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2.3基站所用关键外购件和外协件应附有质量保证书,应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4.2.4基站所用关键原材料需要有质量保证书,应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3外观要求4.3.1基站外壳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痕、裂痕和变形;表面涂镀层应均匀、无起泡、龟裂和脱落。4.3.2标志、铭牌应清晰,端正,安装牢固。4.3.3零部件无松动,且不得有锈蚀、毛刺、裂纹等机械损伤。4.3.4防爆结合面不得有划痕、砂眼等缺陷。4.4结构要求4.4.1基站隔爆外壳材质应符合GB3836.2-2000中附录C的规定。4.4.2紧固件应有防止自动松脱的措施,且符合GB3836.1~2-2000中的规定。4.4.3金属零部件应进行防锈、防蚀处理。4.4.4基站外壳应设有内、外接地螺栓,并符合GB3836.1-2000第15条的规定。4.4.5电缆引入端子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3-2000第4.3条的4.4条的规定。4.4.6本安回路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4中6.4的规定,见表2。表2部位距离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本安接线端子与非本安接线端子间50——非本安接线端子与外壳间—58本安接线端子与外壳间—33本安电路与非本安电路裸露导体之间(非本安DC96V)—58印刷线路绝缘涂层下——0.74.5电气性能4.5.1技术指标见表34.5.2功能可实现手机呼叫、通话等功能。表3技术指标项目数值额定输入电压DC96V(由主站通过矿用通信电缆提供)工作电流≤70mA接入方式TDMA/TDD调制方式π/4shiftQPSK天线阻抗50Ω载波频率稳定度优于±3ppm接收灵敏度16dBV时,误码率≤110-2调制精度(RMS矢量误差)≤12.5%传输精度优于±5ppm占用带宽≤288kHz邻道泄漏功率≤800nW(±600KHz)≤250nW(±900KHz)载波关断泄漏功率≤80nW瞬态上升与下降时间≤13us载波输出功率20mW(50~120%)工作频率1900MHz--1915MHz传输距离≤2km通信方式二线双工通信协议ISDN电缆型号MHYAV10×2×0.84.6电源电压波动的适应性电源电压在DC72V----106V范围内波动时,基站电气性能应符合4.5的规定。4.7表面温度基站在正常工作和故障状态下,所有元器件以及外壳最高表面温度须不高于150℃。4.8安全性能要求4.8.1绝缘电阻基站的U接口端与外壳之间常态下应大于50MΩ,湿热试验后应不小于2MΩ。基站的天线端与外壳之间常态下应大于10MΩ,湿热试验后应不小于1MΩ。基站的U接口端与天线端之间常态下应大于50MΩ,湿热试验后应不小于1.5MΩ。4.8.2工频耐压基站的U接口端与外壳之间应能承受交流2000V,漏电流≤5mA,历时1min的耐压试验,而无击穿和闪络现象。基站的天线端与外壳之间应能承受交流500V,漏电流≤5mA,历时1min的耐压试验而无击穿和闪络现象。基站的U接口端与天线端之间应能承受交流1500V,漏电流≤5mA,历时1min的耐压试验而无击穿和闪络现象。4.9环境适应性要求4.9.1基站在通电情况下,应能承受按表4规定的条件进行的高、低温工作试验,其外观及性能应符合4.3及4.5的规定。4.9.2基站在不通电的情况下应能承受按表4规定条件进行的高、低温贮存试验,其外观及性能应符合4.3及4.5的规定。表4试验项目温度(℃)试验时间(h)恢复时间(h)低温工作02—高温工作+402—低温贮存-40162高温贮存+601624.9.3基站应能承受严酷等级为高温+40℃,周期12d的交变湿热试验,其外观及性能、电气安全应能符合4.3及4.5的规定。4.9.4基站应能承受频率为10Hz~150Hz,加速度为50m/s2,三个轴向上各振动5次的振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外观与性能应符合4.3及4.5的规定。4.9.5包装后的基站应能承受汽车运输试验,试验后包装应无明显损坏和明显变形,其电气性能及外观应符合本标准第4.5条、4.3条的规定。4.10工作稳定性基站应进行工作稳定性试验,通电时间不少于2d,每工作日作一次检验其电性能应符合本标准4.5的规定。4.11外壳冲击基站的外壳冲击应符合MT210-1990中第26章有关规定。4.12防爆性能4.12.1密封圈应能承受GB3836.1-2000中规定的老化试验,试验结束后按照标准规定的硬度IRHR变化量不超过20%。4.12.2电缆引入装置应能承受GB3836.1-2000中规定的夹紧试验及GB3836.2-2000中规定的密封试验和机械强度试验。4.12.3外壳应能承受GB3836.2-2000第15章规定的外壳耐压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4.12.4外壳精加工后,隔爆腔应能承受试验耐压力为1.0Mpa的水压试验。4.12.5基站通过本安火花试验试验。4.12.6本安参数:定向天线功率不大于24mW。4.12.7特殊元器件要求:隔离电容承受50Hz、2500V耐压1min,无击穿、闪络现象。5试验方法5.1试验环境,除气候环境试验外,其他试验在下列条件下进行。a温度:10~+35℃;b相对湿度:45~75%;c大气压力:86Kpa~106Kpa。5.2外观检查按MT210-1990第5章中有关规定进行。5.3结构检查按MT210-1990第5章中有关规定进行。5.4性能测试5.4.1使用仪器----直流电压表1级0-250V1只----直流电流表1级0-3A1只----MT88011台5.4.2测试结构图(见图2)图2测试结构图5.4.3基站最大工作电流试验基站输入直流72V--106V电压时,测其最大工作电流,应不大于70mA。5.4.4接收距离试验基站+天线工作正常后,手机在基站信号覆盖范围内发射信号,手机与手机、手机与固话之间能正常通讯且无干扰。5.4.5频率、功率等指标用MT8801进行测试。5.5电源波动适应能力试验按MT210-1990第10章有关规定进行。5.6表面温度测量按MT210-1990第11章有关规定进行。5.7绝缘电阻测量按MT210-1990第7章有关规定进行。待测基站MT8801直流电源计算机72--106V串口ClockDala天线5ms5.8工频耐压测量按MT210-1990第8章有关规定进行。5.9高、低温工作试验方法按MT210-1990第23章有关规定进行。5.10高、低温贮存试验按MT210-1990第24章的规定进行。5.11交变湿热试验按MT210-1990中28.2.1和GB2423.4规定进行。5.12振动试验按MT210-1990中第25章有关规定进行。5.13运输实验按MT210第27章的试验方法进行。5.14工作稳定性试验基站处于通电状态,通电时间应符合4.11的规定,每工作日按4.5测量电气性能,应符合要求。5.15冲击试验按MT210-1990中第26章有关规定进行。5.16防爆性能试验由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按GB3836.1、GB3836.2、GB3836.4的有关规定进行。5.16.1橡胶材料老化试验按GB3836.1-2000中附录D的D3.3条进行。4.16.2夹紧密封性能试验和机械强度试验按GB3836.1-2000中附录D及GB3836.2-2000中附录D有关规定进行。5.16.3外壳耐压及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按GB3836.2-2000中15.1条和15.2条的规定进行。5.16.4水压试验基站的水压试验按GB3836.2-2000中第15.1.2.1条和16.3条、16.4条规定进行。5.16.5本安火花试验及本安参数测量按GB3836.4-2000第10章规定进行。5.16.6特殊元器件隔离电容耐压按GB3836.4-2000第10.6条进行。6检验规则6.1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两类。检验项目(见表5)6.2出厂检验6.2.1抽样:出厂检验为全数检验。6.2.2基站必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出厂,并必须附有检验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6.2.3出厂检验各项指标须符合本标准要求:有一项不合格则该产品不合格,若出现C类不合格,允许返修;若出现A类、B类不合格则应返工,并重新试验。6.3型式检验6.3.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定型时;b)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每隔三年进行一次检验;d)停产一年恢复生产时;e)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