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责任制一、矿长是矿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矿山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三、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全面抓好矿山安全、技术生产,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五、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及时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和日月产量。六、对矿山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督促工作。七、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督促上报。八、负责落实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经常深入第一线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安全卫生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状态。九、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督促检查各职能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十、切实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时严肃查处“三违”。安全矿长责任制一、积极主动配合抓好全矿安全工作。二、主管全矿生产、人事、安全保卫工作(包括炸药库房的安全保卫)。三、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四、负责安排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下井,并排表公布。五、对跟班下井人员的差勤、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记录、考核。六、发生事故,应第一个赶到现场及时报告,协助查处。生产矿长责任制一、协助总经理,配合矿长抓好全矿生产工作。二、主管全矿生产纪律、质检、安全、设备、后勤工作。三、加强对设备、后勤工作管理,做好采掘所需物品如民爆物品供应工作,确保生产、生活正常运转。四、协调生产、安全管理人员与一线生产人员(外包工)之间的关系和当地的工农关系,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外部环境。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期保质完成生产计划。六、配合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生产岗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七、认真做好设备检修记录和整改记录。八、发现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报告协助查处。工程师责任制一、全面负责本矿的开采技术和产品质量。二、积极收集整理地质矿床资料,控制采场的边界,指导坑采人员采矿,确保分化率在59%以下及矿石回味采率在85%以上。三、组织测量人员做好测量工作,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放好中心线、腰线、标高线。四、根据地质的要求搞好采场管理工作,及时提供采掘施工图,确保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并切实做好矿藏资料的保密工作。五、认真做好监选工作,及时掌握原矿、精矿、尾矿的情况,对跑槽、跑铜现象提出监控和整改措施。六、根据地质情况,提出安全生产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安全员责任制一、服从公司领导,服从主管安排,当好助手。二、组织全矿人员学习《矿山安全法》,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三、全面掌握全矿不安全因素,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四、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杜绝盲目生产,杜绝违章作业。对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止生产,并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五、定期开展大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当班能整改的责令当班整改,当班不能整改的,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予以监督。爆破员责任制一、必须对领用的爆破器材负责,不得转借,转送他人或遗失,不准滥用,剩余爆破器材要如数退库,不得乱放或带回工棚、宿舍、家中、严防丢失、被盗的事故发生。二、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三、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对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四、爆破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要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盲炮要及时处理,作业现场不能留存残余的爆破器材和险情。民爆物品管理员责任制一、协助矿长,分管矿长工作,按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要求,层层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二、组织制订矿山民爆物品使用、管理计划,不断完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使用制度。三、主持召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使用会议、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的调查。四、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爆物品进行管理检查。五、发现问题,及时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压风工责任制一、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责任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二、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压风工技术操作规程,及时送风、停风,服务井下正常生产。三、努力学习操作技术,积极参加操作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四、认真保养机械,适时加油加水。保持机械清洁卫生。五、交班时,严格办理好交接班手续。风钻工责任制一、风钻工必须在有关部门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的前提下。才能上岗作业。二、必须了解作业地点的技术要求,坚持正规作业,不违章,按工程设计施工。三、保证作业面空气良好,照明良好。四、保证机械正常运转。五、作业前要检查作业面的各种情况。发现有问题要及是处理才能开工。六、下班后要向班长或调度员,安全员汇报作业情况。采出矿工责任制一、上班前要做好各种准备和带好应急灯等防护物品。二、装车前要洒水,严禁干式作业,同时要处理好浮石。三、向矿车装碴时,要推稳,严禁伤人。四、推车时注意来往行人,车过弯道、巷道交叉口、斜坡和过风门时,车速要慢,并要发出信号,运输巷道无照明时,车前要挂照明灯。五、装碴时如在碴堆上发现残炸药、雷管,应捡出来放在安全的地方。发现工作面有盲炮,在交接班时要交待清楚。六、要服从班长和安全员的管理领导,遵守安全生产的纪律和制度。副井井乘罐制度一、候罐人员必须在井口5米以外等待,并严禁站在井架边,严禁进入卷扬房,严禁嬉笑打闹,大声喧哗,干扰信号工操作。二、所有乘罐人员必须听从信号工的指挥,不准自行打点信号乘罐,不准强行乘罐凡不遵守入坑规定和乘罐规定者,信号工有权监督制止。三、罐笼每次载人限量6人,载物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吨,严禁超载。四、出入罐笼必须待罐停稳,信号工发出停罐铃,打开罐笼和井口安全门之后,罐内外人员方可依次出入;升降信号发出后,严禁再次出入罐笼,罐笼在井筒中意外停止运行时,未经信号工与卷扬工联系好严禁从罐笼中钻出。五、乘罐人员应手扶把手,面向罐门,身体任何部分不得伸出罐外。六、升降爆破材料时,应避开交接班和人员集中乘罐时间,禁止将爆破材料放在井口。七、用罐笼升降超长材料、大型设备或爆破材料前,信号工必须与卷扬工和运送目的地的信号工联系好,说明材料名称品种、数量、起止地点和用罐时间等情况,禁止用罐笼同时升降人员,材料或爆破器材。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二、掌握矿山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定。三、准确了解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知识。四、熟悉安全生产设施的性能,生产工艺流程。五、吸取其他矿山发生的事故及经验教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各矿井必须具有专班人员进行每周的全面检查和安全大检查工作(如卷扬工,线路,井巷等),并有记录。二、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每天检查本矿的安全情况。三、对安全检查出来的隐患,必须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上报和销案。交接班制度一、严格遵守矿纪矿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二、坚持按时交接班,按规定标准穿戴齐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三、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好原始记录。做到记录不填写完不交班,设备不擦洗好不交班,物料不堆放整齐不交班,不清楚不交班,隐患不处理妥当不交班。四、做好各项记录并向接班人说明运行工况。五、对本班内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和不向下班接班人员说明情况而发生事故负责。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一、当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工作负责,认真细致,对影响安全生产因素的每一细节都要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登记日志。二、当班负责人对发现的隐患要迅速查清隐患的性质、程度,当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准确上报隐患情况。三、发现隐患,要迅速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订整改方案。指定负责人限期整改完毕,并及时上报整改结果。四、在隐患整改的同时,要迅速查清造成隐患发生的原因,根据情节处理相关责任人。五、隐患整改后,要认真进行总结。记录隐患发生的原因、隐患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联保互保职责一、互相督促: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动和每天班前、班后会,熟记有关安全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二、互相监督:严格执行《职工安全准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岗位标准,《交接班制度》等各项安全制度。三、互相检查:正确使用并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安全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提醒对方安全注意事项,随时纠正对方违章、违纪现象,保证双方无违章、无事故。劳动管理制度为维护公司形象,保障公司安全、高效、快速运转,增强全员战斗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一、所有管理员工要牢固树立为一线生产工作人员热情服务的观念,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一线管理人员实行轮流跟班制,与采选和采矿工人同步跟进。后援管理人员作息时间为: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上班期间不得离岗、串岗。二、因事因病需要请假者,须履行请假报批和销假手续。一线管理人员请假须报总经理审批,后援管理人员请假须报董事长审批。所有请假人员应将请假条或医院证明交董事长办公司备案,并如期履行销假手续。三、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到矿区、选厂。四、工作期间一律不准饮酒,不准斗殴,不准赌博或进行棋牌娱乐活动,不准带小孩上班,不准工作时间睡觉,不准看书报。五、违规处罚:1.凡迟到、早退者,每次扣款10元,累计达五次者予以辞退。2.病假超过五天,扣发当月奖金。3.事假一天,扣20元,超过三天者,扣发当月奖金。4.无故矿工者,一天扣30元,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辞退。5.工作期间饮酒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辞退。6.在工地打架斗殴者,第一次罚款30元,累计达三次者,劝退。7.工作期间赌博或进行棋牌娱乐活动的,第一次罚款50元,累计达三次者辞退。8.因违规违章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9.带小孩上班或看书报者,一次扣款10元。10.私自离岗、串岗者,一次罚款30元,超过三次者,辞退。上岗作业“八不准”一、不准私自脱岗、离岗、串岗。二、不准在班前、班中饮酒及现场打盹、睡觉、打闹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三、不准非岗位人员触动或开关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四、不准在机电设备运行中进行清扫及隔机传送工具。五、不准私自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区,并严禁在易燃易爆区抽烟。六、不准桶架超载(限载6人)。七、不准赌博、打架斗殴。八、不准在井下生产场地不带安全帽,不穿工作服、工作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