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万融现代建筑产业有限公司管理制度Q/DGZD-部门号-规章制度号-公布日期安全生产组织制度编制:审核:批准:2014—04—30发布2014—05—01实施沈阳万融建筑产业有限公司发布安全生产组织制度1.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明确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制度。2.组织机构2.1公司成立安全工作、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法人代表或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总经理和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委员由公司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2.2由于人员变动,公司每年公布一次领导小组的人员任命。在年度中发生个别人员变动,应由相关的职务变更人替代。领导小组不专门下文任命。2.3安全工作、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放在安全管理中,日常事务由安全管理中部长负责。2.4公司各部门行政第一管理者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2.5各部门根据工作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2.6各作业班组设班组安全员。3.职责分工3.1安全工作、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对公司安全生产、防火、防盗、防职业危害工作进行管理和决策。具体职责如下;3.1.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指示,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目标和规划,统一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3.1.2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提出工作要求和措施;3.1.3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计划,解决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3.2安全管理部根据安全工作、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要求,统一组织公司的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3.2.1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与协调;3.3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安全工作、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要求,具体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3.3.1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的决定和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3.3.2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竞赛活动;3.3.3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工作;3.3.4组织对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4专职、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活动和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具体职责按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班组安全员安全、防火职责》。沈阳万融现代建筑产业有限公司管理制度Q/DGZD—130501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制度编制:审核:批准:2014—04—30发布2014—05—01实施沈阳万融现代建筑产业有限公司发布职业安全培训制度1.总则:为加强员工职业安全培训,明确公司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培训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培训内容2.1新进公司员工三级安全培训;2.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培训;2.3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安全培训;2.4班组长安全培训;2.5变换工种和“四新”安全培训;2.6职业安全健康培训;2.7全员安全培训;2.8复工人员安全培训;2.9安全管理人员培训。3.职责分工3.1安全管理部职责:(一)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以及培训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二)负责对公司各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三)负责新进公司员工三级安全培训中的公司级培训;(四)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五)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六)负责组织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及全员安全教育。3.2人力资源部职责:(一)根据公司员工培训计划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培训计划的审批并监督实施;(二)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管理部对新员工(包括临时工、代培人员、实习人员)进行公司级安全培训工作;(三)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办证、培训及相关费用的审批;(四)负责组织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部配合实施;(五)了解和掌握技术部、设备动力部等相关单位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教育培训工作。3.3技术部在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3.4设备动力部在采购新设备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3.5相关单位职责:(一)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本单位职业安全培训档案的建立和管理。4.生产人员安全教育4.1公司安全教育实行公司级、工厂(部室)级、班组级“三级”管理,“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4.2公司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对新进公司的员工、临时工、代培人员、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全管理部实施。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关事故案例等。4.3工厂(部室)级安全教育由工厂(部室)领导负责,安全员具体组织教育。教育内容为:本单位生产工作概况;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案例等。4.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教育内容为:班组生产概况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等。4.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规定执行。4.6因工作需要而改变工种、调整作业岗位或休假、息工半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在上岗前,由单位人事员通知,安全员对其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教育,班组长对其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教育,内容按工厂(部室)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执行。4.7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由实施单位制定安全教育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由技术工艺部、资产管理部对相关人员进行“四新”教育。5.职业健康安全教育5.1由安全管理部组织实施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以及相关单位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形式以分期培训授课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教育。教育内容为: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应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以及自救、互救的常识;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公司职业为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工程技术人员应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的工程技术措施,以及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康相关知识。周期为每两年一次,目标值为90%。6.管理人员安全教育6.1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以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重要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首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目标值为100%。6.2安全管理人员教育,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编制安全教育计划,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组织实施。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以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等方面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管理经验;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重大/重要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公司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分布、危险程度,并根据其理化特性应采取的防护技术、措施和方法。首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6.3班组长教育,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编制安全教育计划,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是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常识、岗位危险源和危害因素控制要点等,一般情况下一年一次。目标值为100%。7.班前安全讲话教育分三种:公司级安全讲话教育、工场级安全讲话教育和班组级安全讲话教育。7.1公司级安全讲话,由生产副总组织,每月进行一次。内容包括公司及分场每月主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7.2工场级安全讲话教育,由工场负责人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内容包括公司及工场每周主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7.3班组级安全讲话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天开工前负责组织进行,时间约5分钟,地点为生产现场,员工要列队站立,姿式要规范整齐,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安全讲话要有明确的提纲和内容,在《班组管理手册》上填写记录。8.事故或违章后安全教育8.1发生事故或出现违章,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事故或违章的性质、责任和危害,预防措施和注意事项。8.2工伤痊愈的员工复工前,须持医院医疗证明到安全管理部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复工人员要写出书面认识材料,交安全管理部存档,责任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分场(部室)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填入安全教育档案。9.全员安全培训9.1全员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由安全管理部编制安全知识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由各单位组织判卷并将考试成绩汇总后上报安全管理部,卷纸由各单位保留备查。9.2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管理部、各单位分别建立登记簿,以备核查。9.3员工安全培训档案要按项目登记,安全培训档案由单位安全员统一管理。9.4公司内调动人员,由调入单位负责进行分场(部室)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按单位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执行。沈阳万融现代建筑产业有限公司管理制度Q/DGZD—13050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2014—04—30发布2014—05—01实施沈阳万融建筑产业有限公司发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总则1.1为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条件、体检、培训、复审和管理等内容,特制定本制度。1.2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即为特种作业人员。2.职责分工2.1安全管理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办证和安全资格的认定等管理工作。2.2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审批及签定劳动合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审批和培训经费的审定。2.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3.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及条件3.1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3.2从事电焊、气焊、气割作业人员。3.3从事天车、龙门吊、塔吊、轨道吊、、电梯等各种起重设备的操作、指挥、司索人员。3.4从事各种公司内行驶的挂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场内牌照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3.5在基准面2米(包括2米)以上高处从事架设安装、拆除作业人员。3.6从事射线操作人员。3.7从事油压机压力管道操作人员。3.8从事危险物品作业及国家批准的其它特种作业。4.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其从事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四)符合本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5.体检5.1被单位安排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要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已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在特种作业复审时也必须进行身体检查。5.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身体检查由安全管理部统一组织到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安全管理部根据医院检查结果按照有关文件,确定员工是否能够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6.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办证6.1经身体检查合格后的员工,由本人所在的单位提出培训办证申请,到安全管理部领取特种作业人员办证申请书,分别到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6.2公司每年由安全管理部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前由安全管理部到市主管部门办理培训办证审批手续。6.3培训前一周,由安全管理部下达培训通知,并将办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上报安全管理部并组织人员参加培训。6.4对公司有资格培训的工种,由安全管理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指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进行;对公司无培训资格的工种,由安全管理部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参加市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6.5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将本单位参加复审培训人员名单报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将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