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1/22井开区中韩产业园项目监理部施工现场管理措施江西省赣州昌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7-07-112/222/22目录第一节监理人员工作形象与工作纪律3第二节、施工现场旁站监理规定4第三节日常巡视检查监理制度6第四节、图纸会审监理规定7第五节、第九节、现场工程例会制度11第十节、单位、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11第十一节、监理自检自评制度13第十二节、建立监理日志制度14第十三节、监理月报制度15第十五节、监理资料管理制度16第十六节针对施工单位各级人员职责及处罚办法1763/223/22中韩产业园项目监理部施工现场管理措施随着工作的逐步推进,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只有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管理,与参建各方通力合作,才能保证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按照计划目标完成。为规范本项目相关人员职责及各项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一节监理人员工作形象与工作纪律: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偑戴标有“监理”标识的专用安全帽;2、隐蔽检查、巡查、旁站时须随身携带卷尺、笔、笔记本和必要的检测工具;3、检查发现的问题视情况严重性及必要性可口头通知,口头通知两次以上无效果的情况以《监理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的书面形式提出,并限期内整改及回复;4、提高预控工作在监理工作中的比重;5、监理人员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须说到做到,做到记录到。6、监理人员须挂牌上岗;7、不得在办公室闲谈;8、严禁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赌博;9、办公(资料)室内资料非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许可,不得带出办公室;10、不得泄漏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4/224/2211、维护公司利益和监理机构内部团结;12、除业主要求外,严禁与推销员洽谈,推销资料由资料员保管;13、不得擅自接受业主额外的津贴;14、不得接受所监理工程承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任何津贴;15、不得接受所监理工程承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不适当的宴请;16、不得向所监理工程承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索、拿、卡、要;17、不得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或其它单位兼职;18、工作期间不得饮酒;19、采取监理考勤制度及人员去向告知制度;20、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第二节、施工现场旁站监理规定一、本工程所涉及必须旁站监理的部位:1、地基处理;2、土方回填;3、预应力管桩施工4、基桩静载试验过程;5;后浇带及其他结构砼施工,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6、防水砼浇筑;7、卷材防水层;二、旁站监理细则制定:1、监理组建后二十一天内完成细则制定,报公司审查;5/225/222、公司七天内完成审批并发回监理部执行;三、旁站监理人员:1、旁站监理在项目总监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具体实施。四、旁站监理实施:1、对旁站监理部位的施工进行现场跟班检查;2、对施工中的连续作业,应安排人员换班,不得中断现场旁站监理工作;3、旁站监理人员不得离开施工现场。五、现场问题处理:1、发现施工企业违规操作,应责令其立即整改;2、施工企业拒绝整改时,立即向项目总监报告;3、项目总监接到报告后,立即处理;4、不能有效制止施工企业违规行为时,应将情况上报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六、旁站监理记录:1、认真填写旁站监理记录;2、旁站监理记录必须有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签字;3、旁站监理记录每班一份,当天完成。6/226/22第三节日常巡视检查监理制度一、日常巡视检查监理工作范围:1、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检验、验收、实物计量、协调等工作,均属于日常巡视检查监理工作。二、日常巡视检查监理时间要求:1、监理人员每日必须上、下午各巡视检查不少于一次,累计巡视检查时间不少于四个小时。2、每周进行一次专项的安全巡视,并做好巡查记录。三、监理人员巡视检查监理工作责任:1、保证巡视检查时间;2、填写有关记录;3、发现问题,立即向项目总监报告;4、拟写整改(预控)监理通知,报项目总监批准后发出;5、跟踪落实。四、巡视检查监理发现问题的处理:1、发现施工过程违规操作,应责令其整改,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2、发现危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应立即向项目总监报告,由项目总监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发出整改通知;3、发现对后续施工或其他专业工程产生质量或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同时发出整改通知。7/227/224、不能有效制止施工企业违规行为时,应将情况上报业主和建设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处罚措施。第四节、图纸会审监理规定1.图纸会审包括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两种形式。专业会审一般是通知承包商自行组织,问题汇总后,在综合会审中解决。2.综合图纸会审由总监负责组织也可由业主代表工程师组织,参加单位有质量监督、业主代表及相关的施工单位、设计院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等。3.综合图纸会审由施工单位负责做好记录,记录整理后参加各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正式技术文件,与施工图有同等效力。4.图纸会审记录应在会审后一周内送发给各有关单位。5.图纸会审提出和发现的问题,设计单位或有关单位应及时解决。第五节、工程开工审批制度1.开工审批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建筑主管部门签发的施工许可证。(2)有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有完备的施工图或按组织设计规定分阶段所必须具备的施工图纸。(3)《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4)有施工安全监督站核发的《施工安全监督登记表》。(5)已签订施工合同。(6)已签订监理合同。(7)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批准。8/228/22(8)已完成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9)基本完成施工阶段的组织、材料、机具、劳动力和技术的各项准备工作。第六节、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1.隐蔽工程检验的标准应根据工程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其它有关标准或规定执行。2.在本道工序完成之后,下一道工序开始进行之前,由施工班组负责人填写自检记录,施工员和现场质检人员检查合格签注意见后,再交由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检查;(1)隐蔽工程检查是分项工程质量检验的重要工序,应检查被隐蔽的材料数量、质量、合格证书和复验报告的编号等。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合格后签字隐蔽。3.工程在隐蔽前,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经检查合格签证后方准隐蔽。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监理工程师未按上述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且不参加验收,乙方可以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工程师应予承认。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监理工程师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4.隐蔽工程在签署意见前应查明工程部位和实物工程量、施工材料所用标准及合格与否、混凝土、砂浆、沥青等配合比、操作人员、误差尺寸等,不得简单签署“合格”、“按图纸施工”等字句。9/229/225.未按规定填写隐蔽工程记录,监理人员有权制止下道工序施工,未经检查擅自隐蔽的工程,监理人员有权拒绝在记录上签证。由此造成的质量事故及返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6.基础和主体工程完工时,要分别组织中间验收,汇同有关部门对质量等级作出评定意见。第七节、原材料送检制度原材料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为了加强原材料的检查验收,严格把好材料关,确保投入工程使用的材料符合设计及现行规范、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1.严格遵照国家、现行规范、规定、条例等的要求进行原材料的有见证送检。送检由双方共同执行,即由监理单位的送检见证人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员共同按要求进行取样并送检;2.材料质量检验取样必须有代表性,即所取样品的质量能代表该批材料的质量。在采取试样时必须按规定的部位、数量及采选的操作要求进行。3.当对材料性能不清楚、或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对成批生产的构件,均应按一定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或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4.工程中主要的原材及构配件必须具有厂家的批号和出厂合格证。钢筋混凝土成品构件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5.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绝10/2210/22缘材料、保温材料等配合比,应先经有见证送检,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6.主要材料取样批量、取样方法、取样数量按项目监理部已制定的送检计划执行执行。第八节、工程变更处理制度:1.设计变更指由设计单位、业主提出的设计图纸修改,而工程变更指由承建商提出的设计图纸修改。2.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审核。3.监理单位对“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的审查重点在于是否符合现行规程、规定,技术是否可行;对工期有无影响,对工程投资有无影响;与工程合同是否相符;变更的性质(设计错误、施工错误)等。4.重要的变更或涉及经济问题(数额较大)应征得业主的同意。5.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不得避开业主单位直接与设计单位联系变更事宜,监理单位除业主委托以外。11/2211/22第九节、现场工程例会制度1.工程例会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和经常性监理例会,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开工前进行,开工后如无特殊原因定为每周的星期三上午十点召开监理例会。2.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主持,参加人员应包括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承包商项目经理、工程实际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及其它相关专业分包人员及班组长和有关人员。任务主要围绕着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现场管和协调工作、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会议纪要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整理,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认可,然后分发给有关单位并签收。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1)会议地点和时间;(2)出席者姓名、职务及其所代表的单位;(3)会议参加单位提出的主要问题;(4)议决事项(包括何人何时执行)。4.除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外,还应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一些专业性协调会议,由监理单位或业主主持。第十节、单位、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1.验收条件: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如因特殊原因,工程虽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对投产、使用影响不大,在征得业12/2212/22主和监理同意的情况下,也可将承建的建设项目报请竣工验收。2.验收程序:承建商作竣工预检:其中包括基层承建商自检、项目经理部自检、公司级预检、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单位初验:由总监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初验阶段可邀请业主和设计单位以及质量监督部门参加。正式验收:以业主为主,监理单位协助,组织设计、施工、质检部门等参加,并由质检部门认定质量等级。单位工程的监理验收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项目交接:项目竣工并通过监理工程师的竣工验收后,由监理工程师协助承建商向业主进行项目所有权的交接,并由监理单位签发“竣工移交证书”。工程交接时,还应将成套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制建档后移交给业主。在办理工程项目交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竣工结算书,以此作为依据向业主结算最终拨付的工程价款。竣工结算书应通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核、确认并签发“工程结算审核表”,同时还须经有关论证部门核准。3.工程资料的验收:工程资料的验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提供全套竣工验收所必须的工程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质检站审核后,方可安排竣工验收。13/2213/22(1)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2)试验、检验资料;(3)核查隐蔽工程记录;(4)审查竣工图。第十一节、监理自检自评制度1.本制度是指:在质监部门组织进行分部分项验收及竣工核验之前,由公司监理部牵头组织项目监理组对所监项目进行的分部分项及竣工自评自检工作制度。2.监理自评自检分为: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及竣工初验,及其他有关重要的分部分项。3.监理自评自检的依据为:有关现行工程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设计文件。4.在监项目施工进展情况达到规定的分部分项及竣工验收阶段,监理部适时组织项目监理组对现场施工质量及工程资料档案进行监理自评自检,针对现场及资料整理的检查情况向承建商提出整改意见。5.项目监理组应根据监理自评自检提出的整改意见,督促并检查承建商及时整改,将整改情况上报业主和公司监理部,作为项目进行交验的参考依据。14/2214/22第十二节、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