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矿山安全概论•第一节矿山灾害概况•第二节我国矿山灾害治理战略•第三节矿山安全技术发展第一节矿山灾害概况一、非煤矿山灾害基本情况二、煤矿灾害事故基本情况一、非煤矿山灾害基本情况(一)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现状(二)非煤矿山灾害主要类型及致灾因子(三)事故总量分析(四)事故类别分析(五)重特大事故分析(六)非煤矿山事故主要原因(一)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现状种类多、规模小、户数多、分布广、基础差、所有制成分复杂,是我国的非煤矿山的显著特点,这些特点大大增加了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难度,坍塌、爆破、尾矿库垮塌、透水、窒息、冒顶、火灾、机械、爆炸等事故层出不穷。(二)非煤矿山灾害主要类型及致灾因子1.冒顶片帮和坍塌2.地下水灾害3.尾矿坝废石场崩塌、滑坡、泥石流4.采空区失稳和塌陷5.露天矿边坡滑坡6.中毒窒息7.爆破事故8.电气事故9.粉尘危害(三)事故总量分析2009年,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30起、死亡1542人,同比分别减少186起、525人,下降13.1%和25.4%。其中较大事故45起、死亡176人。重大事故4起、死亡70人。2010年1~3月,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3起、死亡209人,同比减少52起、54人,分别下降25.4%和20.5%。其中较大事故11起、死亡50人。(四)事故类别分析图1-12002~2009年全国非煤矿山事故按事故类型分析图a)事故起数b)死亡人数(五)重特大事故分析2002~2009年,重特大事故总数有较大幅度下降,8年共发生21起、死亡959人。从事故类别分析,坍塌、中毒和窒息、爆炸,无论是事故起数还是死亡人数,均居重特大事故前三位。2002~2009年重特大事故中,坍塌事故8起、死亡441人,分别占总量的38.10%和45.99%;中毒和窒息事故5起、死亡351人,分别占总量的23.81%和36.60%;爆炸事故3起、死亡63人,分别占总量的14.29%和6.57%;透水事故2起、死亡46人,分别占总量的9.52%和4.80%;淹溺事故1起、死亡19人,分别占总量的4.76%和1.98%;高处坠落事故1起、死亡26人,分别占总量的4.76%和2.71%;冒顶、片帮事故1起、死亡13人,分别占总量的4.76%和1.36%。(六)非煤矿山事故主要原因1.“三违”现象严重,生产场所环境不良2.开采规模过小,安全生产条件差3.矿山技术力量薄弱,职工缺乏安全知识4.无证非法违法开采现象严重5.应急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扩大6.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监管不到位1.“三违”现象严重,生产场所环境不良据统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简称“三违”)和生产场所环境不良导致的事故占总量的60%左右,其中“三违”导致的事故占35%左右,生产场所环境不良导致的事故占25%左右。2.开采规模过小,安全生产条件差经营非煤矿山的绝大多数是私营小企业,非煤矿山“多、小、散”的状况普遍存在,小型矿山占99%以上,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装备水平和技术含量低,安全管理差,大量的地下矿山未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从事故分析可以看出,事故总量比较大的省(区),多数也是非煤矿山数量多、经济欠发达的地区。2006年18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放炮事故中,有10起为炮烟中毒事故,这些矿井均未实行机械通风,且在作业前未对井下空气质量进行检查。3.矿山技术力量薄弱,职工缺乏安全知识多数非煤矿山是简易投产,短期行为严重,没有配备安全、技术、通风、地质、测量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难以发现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从业人员普遍文化水平低,尤其是大量的小型采石场,几乎都是私营个体矿山,从业人员多数是农民,缺乏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容易酿成事故。4.无证非法违法开采现象严重受矿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巨大利益驱动,目前一些地区无证违法开采、以采代探,一些企业违规开采等行为还比较严重。近年发生的几起特大事故都是一矿出事,危及多矿,教训深刻。矿业秩序混乱成为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源头之一。据统计,2006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中,无证非法违法开采的事故占30%左右。5.应急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扩大导致事故扩大的原因一是未严格执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救援措施不当;二是缺乏应急救援常识,不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要求,不熟悉个人防护和救护的基本方法,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未参加过应急救援演练。6.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监管不到位基层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基层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技术装备欠缺,现场监管缺位问题突出,同时存在着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执法不严、工作落实不下去等问题。二、煤矿灾害事故基本情况(一)煤炭工业的特点和生产结构(二)我国现有煤矿安全形势(三)煤矿灾害主要类型及致灾因子(四)事故总量分析(五)重特大事故分析(六)事故原因分析(一)煤炭工业的特点和生产结构1.煤炭工业的基本特点2.煤矿生产能力结构与利用1.煤炭工业的基本特点煤炭工业是资源性行业,煤炭是不可再生的资源。煤矿的寿命取决于其所拥有的煤炭储量和生产能力,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受其资源条件的制约。煤炭工业是高危险性行业,煤矿地下采掘生产系统管网式的布置,近封闭式的结构,瓦斯、地压、水、火、煤尘等多种致灾因子共存的环境,使煤矿易发多类灾害事故。灾害事故一旦发生,容易引起其他灾害的伴生或耦合,使应急处置、救援救助复杂、困难2.煤矿生产能力结构与利用(1)煤炭产量持续快速增长。(2)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高。(3)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4)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得到进一步提升。(5)安全高效矿井技术指标达到先进水平。(二)我国现有煤矿安全形势1.事故总数逐年下降2.重大事故大幅度下降3.特别重大事故大幅度下降4.百万吨死亡率逐年下降5.职业危害(二)我国现有煤矿安全形势图1-22002~2009年煤矿事故情况与煤炭产量统计图1.事故总数逐年下降2009年全国煤矿共发生煤矿事故1616起、死亡2631人,与2005年相比,事故数减少1690起、死亡人数减少3307人,分别下降26.8%和36.2%;与2002年相比,事故数减少1923起、死亡人数减少3209人,分别下降44.3%和45.9%。2.重大事故大幅度下降我国煤矿发生的一次死亡10~29人重大事故呈现逐年大幅下降的趋势。2002~2009年的8年间,重大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了66.0%、71.1%。但2005年,仍发生重大事故47起、死亡778人。3.特别重大事故大幅度下降我国煤矿发生的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大事故虽总体呈现逐年下降态势,但仍时有发生,造成了重大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2009年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292人,与2005年相比,事故数减少7起、死亡人数减少669人,分别下降63.6%和70.0%;与2002年相比,事故数减少5起、死亡人数减少125人,分别下降55.6%和30.0%。4.百万吨死亡率逐年下降图1-32002~2009年百万吨死亡率与煤炭产量关系图5.职业危害我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形势异常严峻,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人数、死亡人数到新发病人数,在国内工业企业中均居首位,在世界主要采煤国家也是最严重的。目前,我国煤矿尘肺病患者累计在20万人以上,并且每年以4000~5000人的规模在增长,每年因尘肺病死亡2000~3000人。这些数字还不包括职业危害更严重的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煤矿的其他职业危害,如噪声、振动等也相当严重。(三)煤矿灾害主要类型及致灾因子1.瓦斯——瓦斯爆炸2.煤尘——煤尘爆炸3.火——煤矿火灾4.水——煤矿水灾5.顶板6.冲击矿压危险7.热害8.其他致灾因子1.瓦斯——瓦斯爆炸瓦斯爆炸是煤矿生产中最严重的灾害之一,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使爆炸源附近的气体以极高的速度向外冲击,同时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其后果不仅严重损坏井下设施,而且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有时还会引起瓦斯连续多次爆炸、煤尘爆炸和井下火灾。我国陆上埋深2000m以上的煤层瓦斯资源量为314600亿m3,测定的煤层最高瓦斯压力达到13.8MPa。到2009年底,已陆续探明瓦斯储量1700亿m3。煤层的富瓦斯赋存,使我国煤矿瓦斯灾害十分严重,瓦斯是我国煤矿危害最大的致灾因子。2.煤尘——煤尘爆炸矿井煤尘不仅严重影响井下作业环境,而且对人的眼睛、牙齿、皮肤等都有不同程度的侵害,尤其是长期接触煤尘的工人,很容易患上严重的职业病——尘肺病。此外,矿井里的可燃煤尘在一定条件下会引起粉尘爆炸,给矿井带来严重的损害。煤炭生产的各个环节都产生煤尘,其主要危害是造成煤尘爆炸,煤尘爆炸是煤矿的严重灾害之一。世界各国在煤矿开采历史上所受到的煤尘危害是惨痛的。1917年,抚顺大山坑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煤尘爆炸,死亡917人;1942年,辽宁本溪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煤尘爆炸,死亡1723人;2005年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矿难,造成171人死亡,也是煤尘爆炸所致。3.火——煤矿火灾由火引起的火灾事故是煤矿严重自然灾害之一,包括内因火灾(自燃火灾)和外因火灾。火灾危险在我国煤矿普遍存在,且具有较大的危险性。矿井火灾的发生和发展不仅会烧毁大量的煤炭资源和设备,而且产生大量的高温烟流和有害气体,危及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有时还诱发瓦斯煤尘爆炸,进一步扩大其灾难性。4.水——煤矿水灾水是煤矿另一重要的致灾因子,水害的危险性与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矿井涌水量等密切相关5.顶板顶板致灾因子在任何煤矿都存在,其危险性主要与煤矿地质条件、顶板的稳定性和煤层条件相关。6.冲击矿压危险冲击矿压是一种以煤岩体急剧、猛烈破坏为特征的动力现象。冲击矿压发生时,煤岩体在外载作用下产生的变形能瞬间释放为动能,引起煤岩体急剧破坏、坍塌冒落,伴随气体或液体喷出,造成人员伤亡。喷出气体中含有可爆炸瓦斯时,遇火源可能发生爆炸,造成更大灾难。2005年,辽宁阜新孙家湾海州立井“2·14”事故的发生,就与冲击矿压有关。7.热害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围岩温度提高,加之采掘机械化程度提高,机械设备、电器散热等影响,矿井热害问题也越来越突出。8.其他致灾因子煤矿还存在其他致灾因子,如电、辐射、振动、噪声、电磁污染、机械能异常传递等。随着煤矿装备水平和生产集中化程度的提高,机电装备向智能、重型、高能级的方向发展,煤矿井下的电等级和容量增大,与之相关的致灾因子的危险性也在增加,必须采取相应的控制防范措施,以最大限度降低其带来的安全风险。(四)事故总量分析1.按所有制分析2.按区域分析3.按事故类别分析(四)事故总量分析图1-42002~2009年全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图1.按所有制分析图1-52003~2009年全国煤矿事故按所有制分析图a)事故起数b)死亡人数2.按区域分析图1-62005~2009年全国煤矿事故前五省份事故分析图a)事故起数b)死亡人数3.按事故类别分析图1-72002~2009年全国煤矿事故起数分类图a)事故起数b)死亡人数(五)重特大事故分析1.按事故类型分析2.百人以上事故分析(五)重特大事故分析图1-82002~2009年全国煤矿重特大事故统计图1.按事故类型分析从事故类别看,瓦斯、水害、火灾无论是事故起数还是死亡人数均居重特大事故前三位;瓦斯事故总量下降最多,但在重特大事故中的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最高,瓦斯治理仍是煤矿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2002~2009年所发生的煤矿重特大事故中,瓦斯事故221起、死亡5492人,分别占总量的66.57%和73.15%;水害事故60起、死亡1158人,分别占总量的18.07%和15.42%;火灾事故23起、死亡403人,分别占总量的6.93%和5.37%;运输事故5起、死亡59人,分别占总量的1.51%和0.79%;顶板事故7起、死亡113人,分别占总量的2.11%和1.51%;其他事故16起、死亡283人,分别占总量的4.82%和3.77%。2.百人以上事故分析2002~2009年,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百人以上事故9起、死亡1265人。其中,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