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高危儿童管理实施方案为促进我区儿童保健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高婴幼儿生长发育质量,重点加强高危儿童的管理,根据我科2010年高危儿童管理工作计划特制定我科高危儿童专案管理实施方案。一、任务和目的:制定本方案是为了提高我区高危儿童的发现率、及时管理率,转归率、目的是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进一步降低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二、高危儿童的筛查和管理:1、高危儿范围: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消瘦、严重慢性营养不良、生长发育监测曲线连续两次平坦或向下倾斜、中度以上肥胖、中度以上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的患儿,均属于高危儿范畴。2、高危儿的发现:在健康体检工作中及时发现高危儿童,及时登记并专案管理。基层儿童常见病门诊要及时将新发生的高危儿信息报告卫生院防保组,促进高危儿的及时专案管理。三、高危儿的管理促进及行政干预1、人员配置:提高我科儿童保健工作人员的资质(能力)。配备2-3名专(兼)职的医护人员担任儿童健康体检、保健宣传和管理工作。2、加强高危儿工作的宣传:要加强高危儿童管理宣传,提高非儿保医护人员对高危儿的认识,掌握高危儿的管理、指导要求,共同做好对高危儿的上报、治疗、指导及管理。3、转诊:高危儿经规范治疗管理后病情无明显好转,要及时转诊到上一级医疗保健部门做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并做好追踪随访工作。转诊时要填写转诊单交由高危儿童家长交到接诊单位。4、对于已经恢复正常的高危儿应及时转入正常儿童系统保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