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GB30000-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主讲人:陈金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2014年6月6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GHS相关链接工信部:网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GHS物理危害分类爆炸物不稳定爆炸物1.11.21.31.41.51.6易燃气体类别12化学性质不稳定气体AB气溶胶类别123氧化性气体类别1压力下气体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溶解气体易燃液体类别1234易燃固体类别12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ABCDEFG型自燃液体类别1自燃固体类别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23氧化性液体类别123氧化性固体类别123有机过氧化物ABCDEFG型金属腐蚀剂类别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GHS健康、环境危害分类急性毒性类别12345(经口经皮吸入)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1A1B1C)2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2(2A2B)呼吸或皮肤过敏类别1(1A1B)生殖细胞突变性类别1A1B2致癌性类别1A1B2生殖毒性类别1A1B2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123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类别12吸入危害类别12对水环境的危害急性类别123慢性类别1234破坏臭氧层物质类别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GB3000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1概述2区别与联系3注意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1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2~30000.29)概述2013年10月10日发布,2014年11月1日实施。代替《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GB20576~20599、20601、20602),共28个。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1)物理危险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1GB30000.2-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部分:爆炸物GB20576-20062GB30000.3-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3部分:易燃气体GB20577-20063GB30000.4-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4部分:气溶胶GB20578-20064GB30000.5-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GB20579-20065GB30000.6-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6部分:加压气体GB20580-20066GB30000.7-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7部分:易燃液体GB20581-200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7GB30000.8-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8部分:易燃固体GB20582-20068GB30000.9-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GB20583-20069GB30000.10-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0部分:自燃液体GB20585-200610GB30000.11-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1部分:自燃固体GB20586-200611GB30000.12-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GB20584-200612GB30000.13-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GB20587-200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13GB30000.14-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GB20589-200614GB30000.15-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GB20590-200615GB30000.16-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GB20591-200616GB30000.17-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7部分:金属腐蚀物GB20588-200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2)健康危害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17GB30000.18-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急性毒性GB20592-200618GB30000.19-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GB20593-200619GB30000.20-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GB20594-200620GB30000.21-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GB20595-200621GB30000.22-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GB20596-200622GB30000.23-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3部分:致癌性GB20597-200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23GB30000.24-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4部分:生殖毒性GB20598-200624GB30000.25-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5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GB20599-200625GB30000.26-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6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GB20601-200626GB30000.27-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7部分:吸入危害(3)环境危害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27GB30000.28-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GB20602-200628GB30000.29-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2区别与联系《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GB20576~20599、20601、20602)是按照《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2003年版制订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2~30000.29)是按照(GHS)2011年版(第4修订版)制订的。技术内容与GHS(第4修订版)完全一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标准名称和标准号发生变化如:《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爆炸物》调整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部分:爆炸物》,GB20576调整为GB30000.2。GB30000.1《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通则》预期将代替GB13690-2009,GB30000.30《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预期将作为AQ3047-2013《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的升级版本。《化学品危险信息短语与代码》已报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与原标准区别增加化学不稳定气体子类别易燃气溶胶改为气溶胶,并增加子类别增加呼吸和皮肤过敏子类别增加吸入危害类别增加对臭氧层的危害类别总体同GHS2011对GHS2003区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物理危险主要差异:1.4项的图形符号现行标准:1.4(底色橙色)修订版本:UN为选择项1.5项的信号词和危险说明现行标准:警告;燃烧中可爆炸GHS第4修订版:危险;遇火可能整体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物理危险主要差异:增加了新的类别,即化学性质不稳定气体(分2个类别)A类:在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时,化学性质不稳定的易燃气体;国家标准:化学不稳定性B类:温度超过20℃和/或压力大于101.3kPa时,化学性质不稳定的易燃气体。化学不稳定性的判定,根据TDG《试验和标准手册》(第5版)第三部分的第35节所述进行试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已确定不稳定气体的清单A类不稳定气体乙炔、环氧乙烷B类不稳定气体溴代三氟乙烯、1-丁炔、三氟氯乙烯、甲基乙烯基醚、丙二烯、丙炔、四氟乙烯、三氟乙烯、溴乙烯、氯乙烯、氟乙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物理危险主要差异:分类名称发生改变现行标准:易燃气溶胶修订版本:气溶胶增加了一个新的类别(第3类)即非易燃气溶胶,不符合类别1、类别2的其它易溶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物理危险主要差异:第3类气溶胶的标签要素类别3无警告带压力容器;如受热可能爆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物理危险主要差异:混合物的判断方式现行标准:计算氧化性(O)修订版本:计算氧化力(OP)OP的计算公式(详情见GB/T27862-2011)Xi:混合物中第I氧化性气体的摩尔浓度;Ci:混合物中第I氧化性气体的氧气当量系数;KK:惰性气体K与氮气相比的当量系数;BK:混合物中第K惰性气体的摩尔浓度;n:混合物中氧化性气体总数;P:混合物中惰性气体总数。pkkkniiniiiBKxCxOP1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物理危险主要差异:分类名称发生改变现行标准:压力下气体修订版本:加压气体加压气体的定义现行标准:是指20℃时压力不小于280kPa的容器中的气体或成为冷冻液化的气体。修订版本:是指20℃时压力等于或大于200kPa(表压)下装入贮器的气体,或是液化气体或冷冻液化气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暴露方式单位类别1类别2类别3类别4类别5*经口mg/kg55030020005000经皮肤mg/kg5020010002000气体mL/L0.10.52.520蒸气mg/L0.52.01020粉尘和烟雾mg/L0.050.51.05*第5类的标准旨在识别急性毒性危险相对较低,但在某些环境下可能对易受害人群造成危险的物质。这些物质的口服或皮肤LD50的范围预计为2000-5000mg/kg体重,吸入途径为当量剂量。健康危害主要差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将呼吸过敏物质再分为1A子类,强过敏物质;1B子类,其他呼吸过敏物质。第1类呼吸致敏物质在以下情况下该物质划为呼吸致敏物质:(a)如果有人类证据,该物质可导致特定的严重呼吸致敏和/或(b)如果适当的动物试验结果为阳性*1A子类物质在人群中过敏的发生率高;或根据动物或其他试验,可能发生人的高过敏率*。反应的严重程度也可考虑在内1B子类物质显示在人类中过敏的发生率为低度到中度;或根据动物或其他试验,可能发生人的低度到中度过敏率*。反应的严重程度也可考虑在内*目前还没有公认和有效的用来进行呼吸致敏试验的动物模型。在某些情况下,对动物的研究数据,在作证据权重评估中,可提供重要信息。健康危害主要差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将皮肤过敏物质再分为1A子类,强过敏物质;1B子类,其他皮肤过敏物质。第1类皮肤致敏物质在以下情况下该物质划为皮肤致敏物质:(a)如果有人类证据,显示有较大数量的人在皮肤接触后可造成过敏(b)如果适当的动物试验结果为阳性1A子类物质在人群中过敏的发生率较高;或根据动物或其他试验,假定有可能在人类身上产生严重过敏。反应的严重程度也可考虑在内1B子类物质显示在人类中过敏的发生率为低度到中度;或根据动物或其他试验,假定可能发生人的低度到中度过敏率。反应的严重程度也可考虑在内健康危害主要差异: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