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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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工作教案提纲征兵工作教案提纲征兵工作基本知识当前征兵工作面临形势及问题成因化解征兵工作面临问题的对策征兵工作基本知识一、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二、征兵工作的基本程序三、征兵工作的基本特点、原则和政策规定四、对违反征兵工作条例,应如何处罚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源头工程,是关系国家安全与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群众赋予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每一年的征兵工作都有新的要求。当前,国内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形势很好。国际形势总体上继续趋向缓和,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天下并不太平,局部冲突不断,西方敌对势力始终没有放弃对我“西化”、“分化”和遏制我国的战略图谋;周边国家与我国围绕领土和海洋权益的斗争十分激烈;境内外“三股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恐怖主义势力)活动猖獗,这都对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周边环境,面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我们必须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军队全面建设,确保国防安全。因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下搞好征兵工作的重要性,从国家安全的高度,从国防和军队长远建设的高度,认真做好征兵工作,为维护祖国的安全统一和繁荣稳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征兵工作的基本程序(一)宣传教育在兵役工作中开展宣传教育,并贯穿征兵工作的始终。主要内容包括:爱国主义思想教育、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兵役法制教育和端正入伍动机教育。宣传教育的方法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舆论宣传形式,如举行报告会,组织参观,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标语、横幅、黑板报、画廊宣传等。一类是思想教育工作形式,如座谈会、家访、谈心、跟踪教育等。兵役登记主要是了解掌握当地适龄男性公民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具体工作由基层武装部组织实施,基层公安、卫生等部门选派人员参加,一般在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兵役登记站。登记时一般由适龄公民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个人一寸免冠近照前往,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登记的,应由其亲属或委托人代为登记。初检、初审主要是了解掌握当地适龄男性公民的身体、文化、现实表现情况。具体工作由基层武装部组织实施,基层公安、卫生等部门选派人员参加,初检一般情况下在兵役登记站组织实践,也可由县、区人武部统一设站组织。征兵工作的基本程序(二)确定预征对象县、区兵役机关在对适龄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和体格初检、政治初审的基础上,按一定数额选定本年度的预定征集对象,选定时应实行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区)三级把关责任制。首先,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数额,经集体研究,全面衡量,择优向乡(镇、街道)推荐预征对象;其次,乡(镇、街道)对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推荐的预征对象,应认真进行审查,本着合理负担、择优选定的原则,按规定的数额向县(区)兵役机关推荐预征对象;第三,县(区)兵役机关对基层推荐的预征对象,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审查,确定本县(区)当年的预征对象,并书面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体格检查征兵体格工作在政府领导和兵役机关的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由卫生部门负责,应征公民上站体检时,应携带三证一照。即: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一寸免冠近照。体检开始后,要在候检室检查其户口本和毕业证,并在体格表上张贴本人照片,进行统一编号,防止冒名顶替。征兵工作的基本程序(三)政治审查征兵政审工作在政府领导和兵役机关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由公安部门负责。一般采取县、乡、村三级政审和区域联审。对外出打工经商的要采取去人、发函、查问知情人等方法搞清现实表现情况,对有疑点的青年,问题一时查不清的,一律不批准入伍。部队家访部队家访在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下,由兵役机关工作人员陪同接兵部队干部到体检、政审双合格的应征青年家中进行走访,了解该青年的家庭和现实表现情况,是应征青年了解部队和接兵干部熟悉应征青年的重要措施。实施过程中,必须由兵役机关和接兵部队共同派人进行家访,并且不许接受应征青年家庭的吃请和礼物。服装发放由兵役机关统一组织,实施的时间一般在新兵审定后和新兵集中前,以接兵部队为单位,本着先走先发,后走后发的原则发放新兵被装给新兵本人,并现场组织试穿,做到衣履适体。征兵工作的基本程序(四)新兵运输由兵役机关和接兵部队共同完成,实施时。首先,由兵役机关以接兵部队为单位编造《新兵花名册》,并在新兵起运前一天将《新兵花名册》和新兵档案移交给接兵部队;其次,在新兵起运前三到五个小时将新兵移交给接兵部队,交接的地点一般在车站、码头等交通方便的地方;第三,新兵起运前,要对新兵进行乘车(船)常识教育,防止途中发生事故。起运时,各县、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欢送。跟踪了解义务兵被征集后,作为地方政府及其兵役机关和出兵单位将开展跟踪教育,协助部队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并实施管理、服务工作,使义务兵人人安心服役,个个争当优秀士兵。跟踪教育主要有6项工作内容:(1)基层人武部与义务兵定期通信了解情况;(2)每年统计核查在役义务兵人数;(3)受理义务兵及其家属来信来访并及时处理;(4)基层人武部或分管兵役工作的部门进行家访;(5)上报、汇总和交流跟踪教育、管理与服务情况;(6)了解义务兵受奖惩情况,慰问、奖励获奖人员。总结验收兵役机关适时、认真地搞好征兵工作总结,正确估价工作情况,科学分析存在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切实吸取经验教训,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对征兵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拒绝服兵役的青年和拒绝完成兵役任务的单位,依照《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征兵工作的基本特点、原则和政策规定(一)征兵工作的基本特点征兵工作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平时兵员征集工作,它具有四个基本特点:一是政府行为。按《兵役法》规定,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是兼同级地方政府的兵役机关,行使政府的兵役职能。二是法律行为。征兵受法律保护,依法服兵役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拒绝、逃避兵役义务的,将受到惩处。三是社会行为。征兵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军事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四是群众行为。《兵役法》规定,凡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因此,征兵又是一种普遍的群众依法服兵役的行为。(二)基本原则1.服从需要原则。征兵的根本目的是向军队输送优秀人才,以保持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因此,征兵工作必须从部队建设需要出发。2.确保质量原则。征兵必须坚持质量要求,切实把提高兵员质量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来抓。3.征储结合原则。要通过开展退伍军人服预备役登记和建立专业技术兵储备区,把平时征兵与后备兵员储备和战时兵员动员结合起来。4.均衡负担原则。考虑到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在实际分配征兵任务时,一般根据部队需要和各地人口数量、经济、教育发展水平等情况,综合考虑,合理分配。5.协作配合原则。兵役机关、政府其他部门和接兵部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征兵工作。(三)政策规定根据立法形式不同,征兵工作有四个层次的法规政策依据: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发的法律。如《宪法》、《兵役法》等,是开展征兵工作的基本依据,具有最高的权威性。二是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制定的行政法规。如《征兵工作条例》、《现役士兵服役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这类法规是对基本法规的细化,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在我国兵役法规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三是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军委各总部制定的行政规章。如《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廉洁征兵若干规定》等,都是对征兵工作某个问题的具体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四是省和各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我省的《安徽省征兵工作条例》《安徽省征兵工作实施细则》等,数量很多,只在本区域内有效,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对违反征兵工作条例,应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惩处”规定:第六十一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升学。战时有第一款第(二)、(三)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二条现役军人以逃避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战时逃离部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扰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伍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碍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第六十四条扰乱兵役工作和军人在兵役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一)收受贿赂的;(二)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三)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的。当前征兵工作面临形势及问题成因一、征兵工作面临的形势二、问题的成因三、征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征兵工作面临的形势1、近年来由于高校不断扩大招生,适龄年青人减少,普高生基本上大学,符合条件的预征青年中,职高学历和在高三学习的人员较多,合格兵源不足,兵源的整体素质有下滑趋势。2、兵源要求学历要高,体检标准对视力要求相对高,由于高学历青年视力不符合标准被淘汰的人员多,矛盾比较突出。征兵工作面临的形势3、政审条件要求严格,政审淘汰的人员较多。4、人员流动大,召回困难,预征对象教育管理难落实到位。5、适龄青年参军积极性有明显下降趋势,生活条件越好积极性越低。问题的成因主观方面的原因:1、当前进入适龄阶段的青年在家中大多数为独生子女,父母视子女为心肝宝贝,娇生惯养,养尊处优,习惯了无拘无束,一旦应征入伍,家长担心子女无法适应部队艰苦生活,怕出什么意外,因此,情非得已,都想把子女留在身边,好有照应。这是人的本性,无可厚非。2、现代青年是开放的一代,他们的价值观和对自由及现实生活的追求同计划经济年代的价值观和追求有着本质的不同。现代不少青年的思想当中首要的是怎样找一份好工,怎样做老板,而对于怎样奉献、尽义务想得的确不多,当面临的抉择同他们理想中灯红酒绿、放荡自由生活有冲突时,他们理所当然会选择更适合自己的人生道路。3、对军人的生活知之甚少,印象中当兵只不过是打打枪,学学操步,锻炼身体,生活枯燥无味,两年后还是要回到老地方,何必白白浪费两年的时间。没有对这种生活的激情,当然也没有积极性。问题的成因客观方面的原因:1、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前进,当兵不再是为求出路的好办法。所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现代青年有条件的都被父母送到高校深造,为将来打算。即使不能进入高校的,父母也早早为他们找工作,找出路,希望他们可以养家糊口,帮补父母。而且,目前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还较低,导致部分适龄青年觉得“应征当兵,不如打工”,而当兵的待遇当然没有一份工作的待遇好,权衡得失,大多数人还是选择出外打工攒钱。2、和平年代社会普遍存在国防观念的淡化,尤其是在教育或宣传方面,都有欠缺,不到位,平时冷,征兵时热,使一部分公民国防观念有所淡化,一些适龄青年价值取向发生变化,只讲索取,不求奉献;只贪图安逸,不愿意吃苦;对应征入伍反应冷漠。3、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年年扩招,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逐年提高,征兵挑选的范围越来越小,征集普通高中毕业生难度也越来越大,从当前看,征兵难已是一个必须正视的现实问题。4、国家实行两年兵役制后,绝大部分战士考不了学,提不了干,不仅使适龄青年感到“当兵没盼头”,而且觉得“当兵吃亏”,退伍后还得“重打锣鼓另开张”,不如不去当兵。另外,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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