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一、电子合同中的要约1、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在活动和对处贸易中又称为报价、发价或发盘。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一项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符合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要约和要约邀请要约邀请也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5条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3、要约的效力(1)《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对受要约人的效力要约对要约人的效力,是要约生效后,在其期间不得变更或撤回的效力。(3)对要约人的效力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效力,是指要约经受要约人的承诺,合同即告成立的效力。受要约人于要约生效时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1)要约的撤回,指要约人在其发出的要约生效前,取消要约,从而使要约不生效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撤回要约,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约人。”(2)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5、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合同法》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二、电子合同中的承诺依照我国《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诺应符合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间内作出。1、承诺的生效承诺的时间是指承诺的意思表示到达要约人支配的范围内时,承诺发生法律效力。承诺不需要通知,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2、承诺的撤回所谓承诺撤回,指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承诺。《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3、要约和承诺如何对应《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向对方提出合同条件作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称为“要约”,而另一方如果表示接受就称为“承诺”。一般而言,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合同就成立了。并且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作出。三、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1、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1)要约和承诺生效的时间:传统合同法主要存在两种规则A.到达主义,为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和国际公约所采纳,它注重保护交易安全。B.发送主义,为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它注重交易效率。我国对要约生效和承诺生效均采用的是到达主义。我国对要约生效和承诺生效均采用的是到达主义。(2)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关于数据电文的发出时间规定:“除非发端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一项数据电文的发出时间以它进入发端人或者代表发端人发送数据电文的人的控制范围之内外的某一信息系统的时间为准”。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关于数据电文的到达时间规定:“除非发端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的收到时间按下述办法确定:(a)如收件人为接受数据电文而指定了某一信息系统:①以数据电文进入该指定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②如数据电文发给了收件人的一个信息系统但不是指定的信息系统,则以收件人检索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收到时间;(b)如收件人并未指定某一信息系统,则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一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3)我国《合同法》和《电子签名法》对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或承诺的到达时间作了明确的规定:“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4)值得注意的几个细微处有:①不同的信息系统间数据的格式有可能不是完全兼容的。②点击合同中,承诺人一旦点击确认图标,承诺在瞬间即到达点击合同的提供者,承诺人很难获得撤回的机会③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收件人和发件人有时可能使用的是同一信息系统。2、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1)《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2005年《电子签名法》则充分借鉴了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接收时间进行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时,“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接收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发送或接受者接收地点。”案例分析2007年6月1日北京时间9点,RAINBOWCOFFEE(甲)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纽约CATHY(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400吨咖啡豆,1800$/吨。特别注明有效期为7天。纽约时间6月1日上午CATHY(乙)公司发现该要约,并派人员了解同类咖啡豆的市场价格。6月7日,CATHY(乙)公司指示汤姆发出接受通知,因在出差途中,汤姆于纽约时间当天晚上8时许发出承诺通知,并表示已经做好履行合同的准备。RAINBOWCOFFEE(甲)公司发现该邮件的时间是北京时间6月9日上午11时许,计算机显示的接收时间是北京时间6月8日上午8时22分。此时,RAINBOWCOFFEE(甲)公司发现该咖啡豆国际市场价格开始上涨,遂将该批咖啡豆价格提高到2000$/吨并通知CATHY(乙)公司,CATHY(乙)公司拒绝接受。随后,RAINBOWCOFFEE(甲)公司将该批咖啡豆以2300$/吨的价格卖给了美国的丙公司。CATHY(乙)公司于是向北京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案例中甲公司是否违约?请说明理由。相关法律条例:1、《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人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5条:发出和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和地点:非发端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一项数据电文的发出时间以它进入发端人或代表发端人发送数据电文的人控制范围之外的某一信息系统。3、《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案例分析:第一:本案例中甲乙是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即电子合同。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要约作出承诺,故乙公司的承诺是有效的。第二:甲公司以2300$/吨的价格将该批咖啡豆卖给了美国的丙公司构成了对乙公司的违约。因为:1.甲、乙双方已在规定的6月1日至6月8日的7天有效期内签订了电子合同,合同一形成便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受到电子商务法律的保护,故甲公司并未在有效期内对乙公司的承诺或双方的合作作出回应,履行合同中的义务。2.甲公司计算机显示的接收时间是北京时间6月8日上午8时22分。此时合同成立生效。3.现行的《合同法》第11条将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列入书面形式的类型之中,从法律人确认电子合同具有等同于书面合同的效力总结:甲公司通过E-mail向乙发出要约,且乙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承诺,届时合同已形成,但甲却未在有效期内履行合同,却在有效期过后,根据正上涨的国际MP再次通知乙使之拒绝,此后甲又将以另一价格与丙达成交易。从而形成违约。四、确认收讫规则1、确认收讫定义:指在接收人收到发送消息时,由本人或指定的代理人或通过自动交易系统向发送人发出表明其已收到的通知。2、联合国电子商务法》对确认收讫的应用规定了以下五项原则:(1)确认收讫可以用任何方式或行为进行;(2)发送人未要求以确认收讫为条件,在收到确认前,视信息为未发送;(3)发送人要求以确认收讫为条件,并在合理期限内未收到确认的,可通知接收人并指定期限,在上述期限内仍未收到的,视信息为未发送;(4)发送人收到确认的,表明信息已由收件人收到,但不表明收到的内容与发出的内容一致;(5)确认收讫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或各国自己决定。3、我国《电子签名法》第10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数据电文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发件人收到收件人的收讫确认时,数据电文视为已收到。”姓名:***分工:确认收讫原则组长组员1号组员2号我们的行动组员3号组员4号姓名:***分工:电子合同中的要约姓名:***分工:电子合同中的承诺姓名:***分工:案例分析相关条款姓名:***分工:案例分析相关条款姓名:***分工:案例分析相关条款组员5号组员6号组员7号我们的行动组员8号组员9号姓名:***分工:资料整合姓名:***分工: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姓名:***分工:资料整合姓名:***分工:PPT制作组员10号组员11号姓名:***分工:发言人姓名:***分工:发言人心情愉快,学习进步,事事顺心,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