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经济理论目录政府规制理论的发展自然垄断的政府规制社会垄断的政府规制政府规制理论的发展一、公共利益理论和规制俘获理论二、规制需求理论三、利益集团理论四、可竞争市场理论五、规制博弈理论规制(regulation)是指政府根据一定的法规对于市场活动所做的限制或制约。规制属于政府对市场活动的具体干预,规制经济学是一门新兴的经济学分支。“市场失灵”:为什么干预?采取什么措施干预?干预是否有效?规制失灵时找到次优选择。什么是规制?•1970年,卡恩——《经济规制学》•施蒂格勒——《经济规制论》•佩尔兹曼——《走向更一般的规制理论》•贝利——《法规性制约的经济理论》•鲍莫尔和奥茨——《环境政策理论:外部性、公共部门、支出与生活质量》•植草益——《微观规制经济学》•托里森——《规制与利益集团》一、公共利益理论和规制俘获理论公共利益理论认为市场存在失灵,规制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公众的福利,即弥补市场缺陷带来的效率损失,并得到更为社会认可的收入分配状况。公共利益学说是一种规制的规范分析框架,主要解决应该怎么规制的问题。它主张政府规制是对市场失灵的回应。假定政府规制的目的是通过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以增进社会福利。对该理论规范分析最严厉批评来自现实世界的大量被规制产业既不是自然垄断产业,也不具有外部性这一事实。作为一种经济规制理论,公共利益理论本身是不完善的:它无法解释清楚市场失灵一旦出现,是通过什么而成为修正性政策的对象。规制俘获理论是建立在三个假设基础之上的:1、所有相关的利益各方都是纯粹的经济人,都是收入最大化的追求者;2、所有相关利益各方都具有理性的预期;3、规制是没有成本的。该理论本质上是一种极端的论断。它认为促使政府进行规制的仅代表社会的某一特殊利益集团,规制的整个过程最终将变成是为被规制的产业服务,规制者被被规制者所俘获。政府规制俘获理论的总体影响是增强了反政府规制的倾向。实践证明,公共利益理论和规制俘获理论都不全面,过于片面化,从而出现了其他的一些政府规制理论。施蒂格勒于1971年提出了规制需求理论。他认为规制的存在是社会对规制有需求和供给,在这种关于是否规制的经济中,各个利益集团要求政府做出符合它们各自利益的结果,被规制的垄断企业与消费者集团争夺对政府的影响。二、规制需求理论佩尔兹曼对规制需求理论进行了发展。从三方面进行了阐释:1、政府规制的实质,是将垄断理论最终归属的决定权授予政府规制当局;2、在政府规制条件下,受规制者往往能够对规制结果作出较为准确的预测,致使一个理性地产业显然会花光所有的垄断利润而只保留政府认可的利润;3、在政府规制条件下,真正发生明显变化的不是受规制产业的产量和价格,而是收入在各相关利益集团之间的分配。三、利益集团理论贝克尔从另一个角度探讨了规制经济模型,他认为,政客政党和选民无非是传递各利益集团的压力,而规制理论的根本所在无非是规制被用来增加最有影响力利益集团的福利。作为经济利益组织的成员,公民们不再是对政治无能为力的普通选民了,他们的选票和捐助有力地影响着选举。施蒂格勒的中心思想是,作为一种制度,政府规制是产生所需并为其利益服务而设计和实施的。他使用标准的经济供求分析来解释政府规制的存在,确立了一个以工商企业或消费者为需求方,政府为供给方的供求分析框架。他还观察到,在美国,政府规制在许多场合并不符合公共利益理论,许多产业总是试图谋求政府的强制力。四、可竞争市场理论可竞争市场理论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鲍莫尔等人首先提出的,该理论为判定一个产业是否具有可竞争性提出了理论依据。它将进入和退出视为促进竞争的力量。在这种可竞争市场中,长期均衡要求没有任何潜在进入者的进入以及任何现有厂商的退出是有利可图的。可竞争市场的基本假设:1、企业进入和退出市场是完全自由的,新进入者和现有经营者之间处于平等而对称的地位;2、潜在进入者能够根据现有企业的价格水平评价进入市场的盈利性;3、进入和退出市场的成本为零,潜在进入者能够采取“打了就跑”的策略。五、规制博弈理论李立威从博弈论的角度看待规制,认为规制的产生可以是一个增值的博弈。在这个博弈中,各方都是赢家。这之所以有可能,是因为具有强制性权利的政府能够迫使各方合作,监督合同的履行。李立威的规制博弈理论意味着,由政府来监督私营法人之间的合同的执行能给它们节省非常多的成本。一、自然垄断产业的政府规制政府规制可以分为经济规制和社会规制经济规制:它是在存在着自然垄断或信息不对称向现象的行业,以保证服务供给的公平性和防止资源配置低效率为主要目的的,通过认可和许可等手段,对企业的进入、退出、价格、服务、的质量和数量等方面的活动进行规定或限制。社会性规制:是以保障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卫生、以及保护环境和防止灾害为目的,对物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伴随者提供它们而产生的各种活动制定一定的标准,并禁止、限制特定行为的规定。(一)自然垄断的内涵1、传统的自然垄断理论是用平均成本持续下降来定义自然垄断。在自然垄断的产业中由于存在着规模经济,企业的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的持续下降,并且边际成本一直小于平均成本。但是,传统的自然垄断理论只适用于生产单一产品的企业,而现是生活中生产单一产品的企业是很少见得。2、现代自然垄断理论1982年包默尔、威利格和潘查用劣加性重新定义了自然垄断。假定在某个行业中有m个企业,n种产品,C(Q)为成本函数,其中任何一个企业可以生产任意种产品,同时每个企业的产出向量分别是Q1,Q2,Q3……Qm,i=1,2,3….m,且满足Q1+Q2+Q3+……+Qm=Q,如果C(Q)<C(Q1)+C(Q2)+……+C(Qm)成立,则称该产业的成本是劣加性的,那么该产业属于自然垄断产业。根据此定义,平均成本持续下降只是自然垄断的充分条件,而并非必要条件如图所示横轴为产量纵轴为价格,传统定义的自然垄断只包括Q0点左边的情况,而新定义不仅包括Q0点左边的情况,还包括Q0点和Q0右边的情况。在现代自然垄断理论中,一般将位于Q0点左边的情况称为强自然垄断,而Q0点和Q0右边的情况称为弱自然垄断。(二)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的内在必然性一方面自然垄断产业具有规模经济,这时需要政府对市场的进入规制,以便让一家企业独家垄断经营,以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另一方面,由于企业出于垄断地位,如果政府对企业定价不加控制,企业就会按照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利润最大化原则将价格定在高于边际成本的水平上,以便获得超额垄断利润。根据微光经济学理论,只有当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社会资源才实现了最有效的配置。但是,由于自然垄断产业是成本递减行业,如果按边际成本定价,此时的价格低于平均成本,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这既是自然垄断理论中的定价矛盾,该矛盾使得政府必须要出面进行价格规制,以便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效益之间取舍。而现代自然垄断理论则认为,一方面,由于自然垄断产业具有成本劣加性,此时需要政府对市场实行进入管制,以保证整个产业以最低成本进行生产。另一方面,自然垄断理论中的定价矛盾不再成为必然。根据现代自然垄断理论,在平均成本上升的产业中,边际成本定价既保证了企业不亏损,又实现了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定价矛盾不复存在,但其垄断地位可能会受到潜在进入者威胁,此时潜入者会发现以稍低于该产业中企业的定价但高于最低成本点的某一价格出售产品会获利。(三)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工具传统的规制理论认为,对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主要包括进入规制、价格规制和质量规制。1、进入规制进入规制是指在自然垄断产业中,为确保企业的规模经济效益和提高其生产效率,由规制机构对企业的从业资格、产品及服务的内容和标准进行审查、认证,从而确定一家伙计少数几家企业获准享有特许经营权,并承担该产业的供给责任,不能自由退出。2、价格规制在自然垄断产业中,规制当局为限制企业制定垄断高价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而对产业价格水平进行的规制。主要形式是公平报酬率规制,它是一种低强度的激励制度其公式为:公平报酬率=其中负债资本和总资本的构成比率是根据企业的实际营业状况来确定的,而负债资本率则按长期资金的借入利率加以确定。自由资本的合理利率一般按照长期资本的存款利率来确定。但是,公平报酬率规制会产生“阿尔巴—约翰逊”效应,导致自然垄断企业过度扩张资本,它被认为是规制失去技术效率的主要原因之一。3、质量规制该规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缺乏竞争的自然垄断产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下降。(四)规制失灵与规制改革1、规制失灵(1)企业内部低效率的产生。由于实行公平报酬率规制,企业不再面对外部强大的竞争压力,降低了企业的效率(2)规制滞后是企业蒙受损失由于存在“规制滞后”将会使企业由于自身的行为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而蒙受一定的损失。(3)规制的目的和结果不一致由于规制机构与规制企业相比在各个方面都处于劣势,再加上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出现规制失灵。。2、激励性规制现代自然垄断理论为放松规制提供了理论依据,但是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在平均成本下降的自然垄断产业中规制仍有存在的必要性。因此提出激励性规制主要方法有(1)区域竞争(2)特许投标(3)价格上限规定为解决公平报酬率规制由英国李特查尔德设计了一种新的价格规制方式-----价格上限规制其基本模型如下:Pt和Pt-1分别表示受规制厂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第t和t-1年的价格,RPIt-1为根据零售物价指数计算的上一年的零售物价上涨率,X为由规制者确定的、一定期间内生产率提高的百分比。其具体做法是在规制者和生产者之间以类似于契约的形式签订价格调整合同,将价格变动与零售价格指数和生产效率挂钩,并根据此规定价格的上限,原则上价格调整只能在这个上限一下自有变动。价格上限规制之所以之所以能够激励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生出率,是因为在企业生产率增量中,规制当局预先设定的X归消费者享有,超过X的部分为企业所保留。也就是说企业生产率的实际增量超过规制当局预先设定增量X的部分越大,企业的成本就越低,企业可获得利润就越多。规制或放松规制的成本---收益分析对自然垄断产业是实行规制还是放松规制,采取何种规制方式,应视具体产业而定,并且最终取决于固执的成本---收益分析。规制收益等于非规制中的垄断价格下的生产者剩余与资源配置效率损失之和,而规制成本则有实施规制所消耗的人财物等,机会成本及其他规制的引致成本多构成图在黑板上横轴表示产量,纵轴表示价格,D、MR分别表示需求与编辑收益曲线,AC和MC表示未规制时的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曲线,而AC’和MC’表示规制之后的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曲线。假设规制成本全部通过价格转嫁给消费者,有与规制引起成本增加,平均成本定价中的规制价格由OPt上升至OP’t,此时消费者要负担规制引起的成本Pt’BCPt;非规制中的垄断价格条件下的生产者剩余PnKJPt和资源配置效率损失KJH之和构成了规制收益PnKHPt当规制收益规制收益大于成本时,该规制的存在是有意义的,反之,则有必要放松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