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1制作:王国运主讲教师:王国运TEL:2912562E—mail:kfguoyun@sohu.com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2•本讲内容是对税法的总体概括。其内容包括:税法的概念、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我国税法的立法原则、我国税法的体系及管理体制等。熟悉本讲内容后,会对我国税法有个概括的了解,为学习以后各章打下基础。•学习本讲时,重在理解。•本讲的重点与难点问题主要有: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税法制定与实施、现行税法体系、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本讲授课时间为讲授4课时。内容提要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3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4税法和税收的关系一览表项目定义不同点二者的联系研究对象产生时间税法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指调整一切涉及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税法仅指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等税务管理相对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属于法学的研究对象范围。税法体现的是国家与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的税收权利和义务关系。税法产生在后。税收是税法产生和存在的前提,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并确定着税收的具体内容。二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税收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税收是经济学的概念。税收反映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税收产生在先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5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6项目定义内容权利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①征收机关:I税务机关;II财政机关;III海关。②纳税人:(属地兼属人原则)I法人:a内资企业;b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II自然人:a中国人(在中国和外国所得);b外国人:i在中国常住(在中国和外国所得);ii在中国不常住(仅限于在中国取得的收入)III其他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权利客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亦即征税对象,它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①货物收入或劳务收入——流转税:I增值税;II消费税;III营业税。②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得税:I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③财产税、行为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等。④对自然资源课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和纳税人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它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为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如作为国家税务主管机关的权利主要表现在依法征税、进行税务检查及对违章者处罚等。其义务主要是向纳税人宣传、咨询、辅导税法,及时把税款解缴国库,依法受理税收争议申诉等。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一览表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72、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均有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这里所说的税收法律事实一般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行为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行为。3、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征收机关和纳税人双方的权益)税收法律关系是同国家利益和个人权益相联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实质上就是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8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9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览表项目定义内容总则立法的总说明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纳税人也称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国居民和外国居民等征税对象也称课税对象或纳税客体,它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物或行为。它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财产、行为、增值额、所得额等。税目是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等14个税目等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是衡量国家税收负担是否适当的标志。它是税法的核心要素。1、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2、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3、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资源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4、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10项目定义内容纳税环节主要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如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主要有:按期、按次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三种形式。纳税地点(属地原则)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如,经营地、房产所在地等减税、免税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者免于征税的特殊规定如,不同的经营群体、不同的经营地区、不同性质的企业、不同的行业等的税收优惠罚则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如,偷税、漏税、骗税、抗税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附则规定与该法紧密相关的内容如该法的解释权、生效时间等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11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12税收基本法税收普通法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出统一的基本法如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行为税自然资源税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1、按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分2、按税法的职能和作用分3、按征税对象分如税收征收管理法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房产税等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等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13中央税法地方税法国际税法国内税法外国税法4、按税收收入的归属和征收权限分5、按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分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14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151、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2、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3、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作用;4、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5、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16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17(一)税法与宪法之间的关系:税法按宪法的原则制定;如:宪法规定:公民有纳税的义务;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和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税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民法调整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而税法所调整的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等的,是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基本相同时,一般引用民法的条款,当涉及到税收的征纳关系时,应以税法的规定为准。(三)税法与刑法之间的关系:两法调整的范围不同,刑法对保证税法的顺利贯彻实施起重要的保护作用。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18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19(一)税法的制定1、税法的立法原则(1)从实际出发;(2)体现公平原则;(3)民主决策;(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202、税法的层次: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等);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如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等)地方性税收行政法规(现只能由海南省、民族自治区制定)地方政府税收规章(如地方税实施细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等)。税收部门规章(包括财政、税收和海关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如财政部门制定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等)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213、税法的制定程序:提议阶段审议阶段通过和公布阶段国务院授权税务主管部门负责立法调查研究等准备工作,并提出立法方案或税法草案,上报国务院;国务院负责审议,提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国务院总理的名义发布实施;税收法律以国家主席名义发布。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22(二)税法的实施税法的实施即税法的执行。在税法的执行过程中,对其适用性或法律效力的判断上,应掌握的原则是:1、对于不同层次的法律,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2、对于同一层次的法律,特别法优于普通法;3、国际法优于国内法;4、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23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24税收实体法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5、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2、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缓征)、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一)税法体系构成(五大类,20个税种)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25税收程序法《税收征管法》;《进出口关税条例》和《海关法》。需要说明的是:1、2005年12月29日,十届人大十九次常委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除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2、2006年2月17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废止屠宰税;3、2006年4月28日起,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4、2007年3月16日,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废止199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26(二)我国税法体系的建立与发展1、三个历史时期第一个时期: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即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革改造时期,这是新中国税制建立和巩固的时期。第二个时期:从1958年到1978年底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之前,这是我国税制曲折发展的时期。第三个时期: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的新时期,是我国税制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税制改革不断前进的时期。税法第一讲税法的基本知识2020/1/27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272、六次重大改革(1)1978年以前的税制改革①1953年修正税制;②1958年改革(简化)工商税制,试行工商统一税,统一全国农业税制;③1973年试行简化工商税制(共设7种税)。(2)1978——1982年的税制改革(3)1983——1991年的税制改革(工商税制共32种税)(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