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全省财政地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钱巨炎2012年1月5日同志们:这次全省财政地税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全省财政地税工作,分析当前财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安排2012年财税收支计划,部署2012年财政地税工作任务。省委、省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关心我省财政地税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2011年9月6日在视察省地税局时指出:要围绕“聚财和生财、管理和服务、作风和业务”做好三篇文章。近日又在省财政厅报送的关于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主要精神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这次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很重要,克强副总理和旭人部长讲话针对性、指导性强,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同意所提工作建议,抓紧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和部署。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夏宝龙在2011年12月20日参加省财政厅党组民主生活会时,对财政地税工作给予了“大局意识强、工作作风实、队伍建设优”的充分肯定,强调要树立“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新的正确的理财观,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天下午夏宝龙代省长还将专程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对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厅党组讲几点意见。一、2011年财政地税主要工作回顾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2011年全省各级财政地税部2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坚持依法治税、为民理财、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秉承“实、稳、优”财税核心价值,立足“三基五财”,积极发挥财税职能作用,着力稳增长、抓转型、控物价、惠民生、促和谐,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2011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3150.80亿元,增长20.8%;全省财政支出3842.74亿元,增长19.8%。地税部门组织各项收入4119.39亿元,增长23.6%,其中:税收收入2688.80亿元,增长20.1%;社会保险费收入1144.38亿元,增长32.3%。(一)多措并举,努力促进财税经济平稳增长加强组织收入管理。高度关注、及时跟踪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变化,深入开展经济税源、政策效应、管理风险和预测预警分析,提高服务领导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科学制定组织收入预案,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不断提升税收收入质量,着力保持收入持续平稳健康增长。积极推广应用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软件,开展营业税专项辅导。推进企业所得税专业化管理,加强股权转让所得等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落实非居民所得税等国际税收管理。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将契耕两税征收管理纳入核心征管系统,不断完善房地产交易税收一体化专业化管理。建立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制度,稳步推进政府非税收入信息化建设,强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性收入、彩票公益金和海域使用金的征收管理。持续推进社会保险费、残保金征缴扩面,加强水利建设基金等规费(基金)征管。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省争取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补助资金38.79亿元,成功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7亿元,重点用于完成公益性在建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全面落实3结构性减税政策,贯彻新个人所得税法,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全省(不含宁波)10月份入库个人所得税比前9个月平均入库数减收9.04亿元,减收52.9%;对54.22万户定期定额纳税人调整税额,减负25.4%。提高营业税起征点至上限,全省26.59万户个体工商户营业税纳税人中有24.35万户免缴相关税费。积极落实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做好汽车、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财政补贴工作,加强城乡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城乡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全省兑付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金17.40亿元,拉动城乡消费201.63亿元。落实内外贸发展资金3.50亿元,促进内外贸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加大帮扶中小企业力度。梳理整合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税费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帮扶力度。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取消13个部门的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出台免征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免征政策和社会保险费“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落实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调整政策,集中减征困难中小企业四项社会保险费11.4亿元(不含宁波),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支持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小企业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营业税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省财政出资10亿元组建省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并开始运作,改善企业融资和发展环境。(二)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支持重大战略实施。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省财政安排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省海洋产业基金各10亿元,并积极向中央争取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实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三大国家战略。出台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财税配套政策。加强政策资金统筹,推进“四大建设”、中4心镇、产业集聚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省财政安排小城市培育试点专项资金10亿元,完善小城市培育激励机制;落实省级产业集聚区有关财政扶持政策,梳理整合九大类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省财政安排23亿元,对欠发达地区尤其是重点欠发达县(市、区)和贫困集中区域分类实施特别扶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大财政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省财政新设5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并继续安排5亿元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全省(不含宁波)地税系统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34.56亿元,增长28.6%;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18.73亿元,增长23.2%。贯彻落实全省服务业发展大会精神,筹措落实省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细化落实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开展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全省新增439户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超额完成省政府考核目标,实现营业收入156亿元,地方税费2亿元;全省已分离的2966户服务业企业,累计产生营业收入2061亿元,地方税费收入80亿元。推进人才科技创新。加大人才资金投入,细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和“海鸥人才计划”,推动人才强省。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省财政科技经费增幅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个百分点以上,重点用于科技创新的环境营造、人才培养、条件建设、研发支持等,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支撑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完善省财政补助与市县科技产出挂钩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县推动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积极性。扩大政府性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规模,落实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新兴产业培育和科技成果转化。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已达7.50亿元,组建9个基金,5规模达到35亿元,全省各级政府已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16亿元。加强节能降耗和生态环保。加大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投入,省级生态环保资金51.20亿元,增长11.7%。积极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相关税费政策,加大财税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省重点监控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做好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财政补贴工作,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支持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进污染减排。加大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省级以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19元。完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政策,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规模扩大到15亿元,转移支付范围覆盖至全省所有市县。(三)积极有为,切实加大财税惠民力度支持强农惠农富农。以加大水利投入为重点,着力建立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落实支农惠农财税优惠政策,支持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两区”建设、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省各级财政投入“三农”资金预计增长22.4%;减免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1.11亿元,同比增长21.8%。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全省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107个,开发治理面积78.08万亩。完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大力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各级财政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1亿元,实施项目3000多个。推进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支持欠发达地区实施异地搬迁和“大岛建、小岛迁”工程,开展农户异地搬迁省补助政策扩面试点工作,支持“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发展特色种养业、低收入农户发展来料加工业,拓宽增收渠道。加快教育文化事业发展。积极征收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落实土地出让收入计提政策,拓宽教育经费渠道,按照法定增长要求加大6财政教育投入;落实支持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的税收减免政策。建立符合浙江实际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省财政设立每年1亿元的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引导鼓励学前教育发展。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分别达到650元和450元。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安排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转移支付资金,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安排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2.25亿元,支持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积极做好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投入,支持实施文化下乡“三万工程”、农家书屋、“文化低保”和“广电惠民”工程,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和中心镇图书馆、村文化活动室设备配置等,保障博物馆、纪念馆等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文化产业资金,扩大东方星空文化创投基金规模,全面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文化创意、影视服务等文化产业发展;深化省属院团文化体制改革,支持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整合资源。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基本医疗保障投入,全省所有市县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到285元以上。全面建立与基本药物制度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省财政补助与省级公立医院控费水平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支持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欠发达地区综合性医院和全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设,落实对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等政策,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全省城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全就业体系和社会保障。完善失业就业联动机制,落实大学生创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实行财政补助;积极帮扶残疾人就业,7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13.04亿元,同比增长11.9%。基本建立社会保险费长效征缴机制,扩大我省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全省(不含宁波)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登记户数达60.6万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99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月人均超2000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6元。支持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省各级财政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29.45亿元。调整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落实油价补贴,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圆满完成第八届全国残运会资金筹集和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筹措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等4.74亿元,支持粮食安全体系建设;落实省级储备补贴资金,确保粮油猪肉等重要商品保供稳价。支持推进标准化战略和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加快建设全省百姓食品数据查询系统,推进社会公共安全。加强政法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