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1道德的起源(道德产生和发展的历史)——道德的产生条件§2道德的根源(道德存在的前提)——道德需要的概述§1.1几种伦理学说关于道德起源的解释(1)“神启论”认为,人类的道德是上帝意志的创造,是上帝告戒人类的戒律。(2)“天赋道德论”认为,道德是先验的、是人心所固有的“理性”、“良知”、“情感”的产物。(3)“感觉欲望论”则说,道德的出现是因为能够满足人的生理、心理需要的某种感觉。(4)“自然起源论”或“动物本能论”,以达尔文的进化论为依据,认为道德是动物的某种合群性的本能的直接延续和复杂化的结果。§1.2探究道德起源所需要的方法其一,考古学的方法。通过对史前遗址的考证,获得历史的真实。其二,儿童心理学的方法。通过对儿童的实验和观察来体会人类的道德发生。其三,神话传说的比拟。其四,民族学的方法。§1.3道德起源的合理解释•原始道德的产生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说明:一、人的社会关系的形成和发展,是道德产生的客观前提和直接基础。二、人的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和关键环节。三、客观前提与主观条件必须结合,才能使二者产生结果,这就是社会分工。第一个方面,人的社会关系的形成和发展,是道德产生的客观前提和直接基础。1、人的社会关系首先是与动物不同的关系(与动物区别开来)。马克思说:“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而存在的。”人与人则可能构成“社会”关系,人可以超越动物的本能,人有“行为”,而动物只有“动作”。在这种关系中,人有着本能与理智的冲突,为了制约本能对人的关系的伤害,人的理智就会想方设法设计种种限制本能任意妄为的规范,这种规范在原始社会最初表现为图腾、禁忌以及风俗习惯,这就是列宁所说的“风俗的统治”。第一个方面,人的社会关系的形成和发展,是道德产生的客观前提和直接基础。2、人的社会关系其次不是一种个人的关系,而是劳动关系(与自己区别开来)。劳动使人的社会关系得以形成和发展。从两个方面促成道德的产生:一方面,劳动活动必然使原始群体为了维护自身的存在而需要保持以前那种整体的和谐统一;另一方面,劳动活动又使个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和发展而不得不依赖于这一群体的存在和统一。第二个方面,人的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和关键环节。最初的原始人是没有意识或自我意识的,他们“物我不分”、“人我不分”。原始初民的社会关系只是最狭隘的自然形成的婚配和血缘关系,是生物性的关系,与动物群体里的关系无有几差。第二个方面,人的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和关键环节。这种关系必然制约着他们对自然的关系和意识,反过来,对自然的意识也制约着他们自己社会关系的意识。这种人与人、人与自然不分的混沌的关系、动物式的关系,所产生的只能是“纯粹畜群的意识。后来,随着物质生产的扩大和人口生产(婚育)方式的变化,原始人的思维能力才逐步提高,人与人、人与自然才有所分化。意识和自我意识的形成,不仅使他们区分了劳动的对象即客体,而且使他们给自己的劳动注入了目的和意图,给天然的、本能的活动变为自觉自为的活动。只有到了这时,调整日益发展的个人同他人、同整体的利益的矛盾,就成了人能够意识到他人和整体的存在和利益。于是,社会调节取代了自然调节,行为准则取代了“风俗的统治”,产生了人类社会特有的道德现象,形成了一种真正属人的社会新秩序。可见,道德的产生是人作为意识主体的有意建构关系、作用关系、改变关系,从而使关系成为“为我”的过程。第三个方面,客观前提与主观条件必须结合,才能使二者产生结果,这就是社会分工。(1)生理分工或自然分工:社会分工首先是自然分工即以性别、年龄、体力强弱等为生理特征为依据的分工。(2)劳动特征分工:以劳动(社会)特征为依据的社会分工。这样一来,社会劳动由原来的一体化、整体化变得复杂起来,于是,个人的、团体的、家庭的利益及其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地凸现在人们的眼前。这是社会分工的一大后果;另一大后果是,人类的意识发达起来使人们能够明白对与错、好与坏、利与害、善与恶、应该与不应该等道德观念的雏形。第三个方面,客观前提与主观条件必须结合,才能使二者产生结果,这就是社会分工。(3)智力与体力分工:即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化,阶级的产生,原始道德观念的雏形才使原始的风俗、习惯、传统及原始神话、宗教稳定下来,并积淀为人们的心理成为道德心理,积淀为人们的观念成为道德观念,从而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意识。§2.1“需要”的理解一、从心理学的视角对“需要”的定义:美国学者阿瑟·S·雷伯的《心理学词典》认为,“需要”所指有二:一指某种只要给予就会有助于改善一个有机体的健康幸福的事物或事态;二指有机体内部对事物或事态的需求状态。二、从价值学的视角对“需要”的定义:我国李德顺先生主编的《价值学大词典》认为,需要就是“生物体、人由于内部不平衡状态与环境的不平衡,为维持和恢复平衡状态而产生的一种动态依赖关系和倾向”。三、从词义上看,有两层:一是应该有的或必须有的;一是对事物的欲望和要求。前者表达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必然联系(或主体对客体的依赖关系)。虽然需要的这两层含义有所不同,但两者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和共同本质。其联系表现在主体对客体的主观态度总是直接或间接地以表达主体的必然联系为基础和依据;其共同本质是,凡需要总是表达着因客体对主体具有某种意义或效用而使主体对客体产生的一种心理倾向。在此基础上,假如我们进一步抽象,从最一般的哲学意义上讲,那么,所谓需要,就是事物客观存在的对一定条件的依赖关系。§2.2道德需要的理解大多数学者都是仅从利他性的角度予以解释:罗国杰教授认为,道德需要是“一种把为社会服务、为他人献身、为人类牺牲当作自己需要的一种更高级的需要。”曾钊新教授也说:道德需要“不是摄取,而是付出,是将自身献给社会,为集体效力,为人民造福,它不是站在自身的立场盯着自身的得失,而是放眼广袤的世界,掏出自身的能力去成全人类的幸福”。这些解释并未全面而深刻地揭示道德需要的丰富内涵和本质。根据需要的一般含义,我们可以将道德需要的含义界定为:道德需要是人们基于对道德所具有的满足自我与社会的价值、意义的认识和把握,亦即对道德的价值性认识而产生的遵守一定道德原则和规范,做一个道德人的心理倾向。简言之,道德需要就是人类客观存在的对一定社会道德秩序的依赖关系。为什么社会会有这种特殊的道德现象?为什么人类会有道德需要?(1)人性道德需要:决定道德的必然性(2)社会道德需要:决定道德的必要性(3)心理道德需要:决定道德的可能性(1)人性道德需要:决定道德的必然性我们应该肯定,人类道德正是源于人的本性——自然性。霍布斯和洛克从人性自私的假设出发阐述道德需要。孟子从人性善良的假设出发构建道德需要的。卢梭认为人性无善无恶。但人有自爱之心。功利主义者边沁认为苦乐感情是人性或道德的基础。要真正揭示道德的根源、探寻道德需要最深层的内涵,必须从对人性的科学、全面的把握入手。首先,社会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秩序,是规范人们行为实践的,所以,对道德的探究理应立足于对人的需要体系的把握之基础上。其次,道德需要是建立在人类其它需要基础之上,与人类需要的多样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唯其如此,道德需要才是可能的、才是可以理解的。人类需要是多种多样的:(1)据其产生的根源有自然性需要;也有社会性需要。(2)按需要所指的对象,有物质需要;也有精神需要。(3)依需要的层次性,有低级需要;也有高级需要。(4)据需要所指的方向。一类需要指向外在某一对象;一类需要指向人性内在的需要本身。这种指向人性内在的需要,就其作为一种目的而言,实质上就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就其作为一种手段来讲,就是道德需要。因此,道德需要是人性内在决定的一种必然要求。只因有了这种特殊的需要,人的需要才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人才成其为真正的人。总而言之,所谓道德需要,从人性的层面分析,就是使人的各种需要协调统一的需要,就是人的存在与发展对一定的内在理性秩序的依赖关系。正因为有这一最深层的道德需要,人类社会才会存在特殊的道德现象,人类个体才可能成为实践意义上的道德人。(2)社会道德需要:决定道德的必要性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是道德的普遍目的。相关论述——“道德的普遍目的就是在社会联系中建立起一种秩序”。——“公益乃是美德的目的”。——“道德之立,所以利群也”。——“夫道德之所由起,起于二人以上相互之际,与宗教、法律同为维持群治之具,自非绝世独生,未有不需要道德者”。道德的直接目的——•维护人际行为秩序,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故宫室不可得而居也,不可少顷舍礼义之谓也。”道德的间接的最终的目的——•满足每个人的个人需要。•“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以求。故礼者,养也。”道德产生于社会有序运行的需要,是维持社会活动秩序从而保障其有序运行的手段。正是基于道德对保障社会有序运行和满足个人需要的价值、意义的认识,人们才产生了对道德的需要。(3)心理道德需要:决定道德的可能性个体成为实践意义的道德人,是因为在其心理结构中有一种稳定的推动他表现出一定道德行为的动力机制。这种动力机制的深层结构,就是个体心理层面的道德需要。弗洛伊德(s.Freud)关于“个体心理道德需要”的有关看法:个体人格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部分组成。本我是一种原始的力量来源,是遗传下来的本能,它按“快乐原则”活动。自我是本我的对立面,是个体在与环境接触过程中“本我”发展而来的,自我的动力来自本我,但它按“现实原则”来行动。超我主要指人类个体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伦理道德观、价值观等。作为一种特殊的心理能量,它是在自我的基础上形成发展的。弗洛伊德的“超我”说(即“道德需要说”)具有相当的深刻性,也揭示了“道德需要”的形成与内涵的部分真理。但是,由于他过分地强调了人的本能特别是性欲在“超我”形成中的作用,所以他的“超我”理论也不可能使我们形成正确的对道德需要的看法。本我(快乐原则、遗传)自我(现实原则、习得)超我(伦理、价值,遗传、习得、性欲)我们认为,人的本质在于其社会性。在个体心理道德需要的形成过程中,虽然人的本能(主要指本能需要)起着一定的作用,但起决定作用的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对社会道德规范体系的内化。个体的心理道德需要,本质上是社会道德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式向个体心理层面转化而形成的。社会的道德需要通过社会道德、风俗习惯等的内化而转化成个体心理意义上的道德需要。社会道德需要具体表现为该社会的道德规范体系,所以,个体道德社会化的过程既是社会道德规范的内化过程,也是社会道德需要向个体心理道德需要的转移过程。个体心理道德需要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保守到开放的过程。社会道德个体化的过程,首先表现为个体对社会风俗习惯、道德规范等的接受、内化与认同。当个体把社会道德规范、道德理念当成自己内心的信念进而用它主动调节人的行为时,个体心理的道德需要就形成了。所谓心理的道德需要,就是人们心理上表现的对一定社会道德秩序的依赖关系。在此,道德需要实现了第二次转化即从社会的道德需要转化成了心理的道德需要。§2.3、“道德需要的二重性”•首先,道德作为一种以或多或少的牺牲为前提的行为规范与其它行为规范相比,其调节利益矛盾的根本要求是:自觉地自我约束克制,乃至自我牺牲。•其次,道德需要不仅具有超个人功利性,而且还具有个人功利性的一面。一、道德需要的超个人功利性的特点•道德需要主要是通过对他人的给予、奉献和牺牲来满足的,它主要解决的问题是“我于他有何利”。•也就是说,人能够在通过对他人和社会的奉献中感受和体验到人所独具的精神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