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1YCZFCG2007-32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家具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2007年11月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实验室设备及家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编号;YCZFCG2007-32二、招标内容:见报价清单。三、招标范围:招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四、供应商资质:1、具有该项目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金实力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企业。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质须提供证照原件副本。如果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是法人代表,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如不是法人代表,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07年11月9日至2007年11月23日下午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七、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7年11月28日15:00。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07年11月28日15:00岳池县财政局小会议室。十一、联系方式:电话:0826一5220445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3传真:0826一5220445招标单位联系人:尹刚电话:0826-5222804采购单位联系人:何常清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定义:(一)、“招标人”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即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人”指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投标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所述产品。(四)、“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二、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一)、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投标人法人代表应亲临现场并出具其身份证明,若本人不能出席,则须委托他人参加,被委托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及本人身份证。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5五、招标文件的修改(一)、在投标截止期前,招标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通知招标人。六、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须编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和“副本”叁份,每份投标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必须表述一致。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所有投标文件内容均由A4幅面的纸打印而成,手写无效。(三)、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加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鉴。字迹模糊、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四)、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予以密封,密封接口处要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报价单独密封)。(五)、各投标人须单独准备一套完整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销售合同,委托代理资格证明的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要加盖相关核发部门的鲜章。资质证明材料应独立包装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6在外,与投标文件一起同时递交,以用于评标前的资质审查,对资质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与评标。(六)、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各项:(1)、投标函;(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投标供应商情况概述;(4)、投标产品说明及报价一览表;(5)、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应提供的资料:(6)、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承诺;(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8)、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销售合同、委托代理资格证或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七)、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开标现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七、投标内容编制说明(一)、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制作。(二)、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对其中任何资质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八、投标报价(一)、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投标报价均应包含了购买产品和相关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和相关的运输等费用。(二)、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格式填写报价和其他事项,由法人代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7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大写与小写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修正。不同意修正的报价方,报价将被拒绝。九、投标保证金(一)、每个投标人应提供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交纳,开标现场提交。(三)、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交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四)、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对本项目的执行承担保证责任。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协议的;(3)、中标人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的。十、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十一、开标(一)、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开标。招标人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二)、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并进行身份验证。十二、比较与评价(一)、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出满足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二)、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实质性偏离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8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三)、评标过程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定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四)、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五)、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十三、投标的澄清: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十四、评标(一)、依照“公平、公正、科学、合法、保密”原则(二)、评标方法:(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招标方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3)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4)评标程序: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91、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3、技术评议;4、价格评议;(三)、成交原则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原则是:供应商对所投项目进行一次性报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推荐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注册资金规模大小排列。十五、授予合同1、最终审查(1)最终审查的对象是采购项目的预中标商,即评标小组最终确认并推荐为候选中标的报价供应商。(2)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中标商的服务、技术、管理、信誉以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做进一步考察,以确定是否能圆满的履行合同。(3)接受审查的预中标供应商,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方的询问和考察,并提供相关资料。(4)如审查确定该报价供应商不能圆满履行合同,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对下一个最合理价格的报价方的中标资格作出类似的审查,依此类推。2、中标通知(1)最终审查结束3日内,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发出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10《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生法律效力。(2)《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签订合同(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否则、按评标开始后撤回报价文件处理。(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11第三部分招标产品技术及要求一、交货期及地点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2、交货地点: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二、付款方式本次招标的所有产品,按采购方实际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95%,所剩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三、验收由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四、项目要求1、总体要求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2投标人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招标人鉴定投标人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与要求不一致时,在投标文件中又未作出说明,则视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要求。1.3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设备一览表中需要的设备及技术要求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技术要求规定以外的品牌及标准的执行。2.1除招标人指定的品牌外,投标人可以提出采用的主要材质及配件品牌,但其技术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必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12要的证明文件以及证明该产品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及耐用性。使招标人完全满意。2.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标准执行。3、产品的技术要求。3.1外形尺寸:长、宽、高误差≤3㎜;邻边垂直度:台面对角线1000㎜≤3㎜;2000㎜≤4㎜;3000㎜5㎜;地角平稳性:≤2㎜。3.2工艺要求3.2.1木质贴面和封边部件应严密、平整,不允许脱胶、鼓泡、凹陷、压痕以及表面划伤、麻点、裂痕、蹦角和刃口,外表的圆角、倒棱应均匀一致。3.2.2钢制柜体或钢结构部件表面必须经环氧树指喷涂处理,平整光滑,不允许有喷涂层脱落、鼓泡、凹陷、压痕以及表面划伤、麻点、裂痕、蹦角和刃口等。钻孔和倒角后应去毛刺。3.2.3各种配件安装应严密、平整、端正牢固,结合处应无崩茬或松动。金属配件应作除锈和防腐处理。4、材质要求4.1中央台、边台台面:台面采用“荷兰千思板”13㎜厚的实验室专用理化板,边沿加厚至26㎜。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