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的概念•民族就是一个带有家园感情与拥有政治自生天生权利得族群,而家园则是他们拥有独占权的地理区域,因此,民族不仅是一种人群范畴,还是一种人们共同体。•民族一般指那些具有自治要求,已被政治疆界化或正在追求政治疆界化的族群。这样,民族已是一种被制度化了的族群人们共同体,一般不像族群那样富于场景的可拆合性。族群•族群是相信分享共同的历史、文化或祖先的人群。•一般来说,族群具有如下要素:(1)共同的名称(2)共同祖先的神话(3)共享的历史记忆(4)共同的文化元素(5)历史家园的联系(6)团结感•一个族群可能是一个民族,也可能不是一个民族;而民族不仅可以称之为族群,还可以包含若干不同的族群。我国民族的发展历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历代统治阶级推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以至后来把许多历史上早已公认的民族都说成是汉族的宗支,致使许多少数民族隐瞒、更改了自己的族称,中国的民族成份一直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实行民族平等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的权利,激发了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长期被压迫的许多少数民族纷纷公开他们的民族成份,提出自己的族名。到1953年,汇总登记的民族名称有400多个。为了使我国各少数民族真正实现民族平等,充分享受民族平等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充分发挥各族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他们的经济文化迅速发展,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民族识别。我国民族识别的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4年。经过深入细致的实地考察和科学研究,这一阶段首先认定了(包括历来公认的)蒙古、回、藏、满、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侗、瑶、白、哈尼、哈萨克、傣、黎、傈僳、佤、拉祜、高山、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羌、撒拉、锡伯、塔吉克、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鄂伦春、保安、裕固、塔塔尔等38个少数民族。•第二阶段:从1954年至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在第一阶段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民族识别工作引向深入。本阶段,对上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所剩族体名称(183个)进行逐一研究,新确定了15个少数民族,即土家、畲、达斡尔、赫哲、仫佬、布朗、仡佬、阿昌、普米、怒、崩龙(后改名为德昂)、独龙、京、毛难(后改名为毛南)、门巴;同时,将普查中自报的74个族体分别归并到53个少数民族中。•第三阶段:从1965年至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在这一阶段中,1965年认定了西藏珞瑜地区的珞巴族,1979年认定了云南基诺山的基诺族。至此,使我国民族大家庭的成员增加到56个。•第四阶段:从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至今。在本阶段,民族识别工作除继续为一小部分族体的认定进行调查研究外,主要进行民族成份的恢复、更改和对某些族体进行归并工作。据统计,自1982年以来,全国恢复、更改民族成份的人数在1200万人以上。•我国民族识别工作的顺利进行,解决了民族工作中一个艰巨而复杂的问题,为党和国家制定民族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我国民族的人口比重•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的统计,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总数为126583万人,其中汉族115940万人.占全国人口的91.59%,少数民族10643万人,占全国人口的8.41%。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1692万人,增长了11.22.%,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523万人,增长了16.70%。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91.99%下降为91.59%,各少数民族人口的比重由8.01%上升为8.41%。我国少数民族的人口数量•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在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在百万以上的有18个民族,他们是: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哈尼、哈萨克、傣、黎等族。其中壮族人口最多,为1600多万人。人口在百万人以下10万人以上的有15个民族,他们是:傈僳、佤、畲、拉祜、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达斡尔、仫佬、羌、仡佬、锡伯等族。人口在10万人以下1万人以上的有15个少数民族,他们是:布朗、撒拉、毛南、阿昌、普米、塔吉克、怒、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基诺等族。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有7个民族,他们是门巴、鄂伦春、独龙、塔塔尔、赫哲、高山、珞巴等民族。另外,还有未被确定的民族成份的人口,共73.4万多人。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的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民族压迫制度的废除,生产发展、生活改善、医疗保健事业得到很大的改善;同时国家对少数民族在计划生育上的要求也比汉族较宽松,因而从根本上扭转了过去少数民族人口下降的趋势,出现了人口兴旺、民族繁荣的景象。1990年—2000年间,土家、高山、羌、毛南、保安、东乡等13个民族人口年均增长率都在2.00%以上,其中高山族和羌族分别高达4.31%和4.26%。蒙古、藏、维吾尔等8个百万人口以上的民族,人口年均增长率也在1.40%—2.00%之间,高于全国总人口年均增长率0.91%的水平。随着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的加快,少数民族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也相应提高。在1964—1982年、1982—1990年和1990年—2000年间,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由5.8%分别提高到6.7%、8.01%和8.41%。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的特点•第一,小聚居和大杂居。少数民族人口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和东北各省、自治区。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宁夏5个自治区和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200多个民族乡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但在这些地区又都杂居着不少汉族,其比例也相当高。如在内蒙古、广西、宁夏三个自治区中,汉族人口都超过了少数民族人口,在新疆,汉族人口占40%强。同样,在各汉族地区也杂居着许多少数民族。近20年来,少数民族杂、散居人口增长快,民族杂散居的县市越来越多。•第二,分布范围广,但主要集中于西部及边疆地区。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各民族平均分布在30个省区,有29个民族分布在全国所有的省区中。全国拥有56个民族的省区有11个,占全国31个省区的35.5%。尽管少数民族分布范围很广,但其人口仍主要集中在西部及边疆地区。2000年人口普查显示,广西、云南、贵州、新疆4个省区的少数民族人口之和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一半以上,再加上辽宁、湖南、内蒙古、四川、河北、湖北、西藏、吉林、青海、甘肃、重庆和宁夏,以上16个省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91.32%。我国陆地边境线全长2万多公里,绝大部分是少数民族地区。•人口为172847人。•锡伯族人主要分布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还有一部分人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及周边地区。•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锡伯族人使用锡伯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居住在东北的锡伯族人使用汉语。•锡伯文是1947年在满文的基础上略加改动而成。大多数锡伯族人通用汉文。•锡伯族人曾信仰萨满教、喇嘛教,现多已不信教。•锡伯族人自称“锡伯”,汉文则有多种译音和写法,如“犀毗”、“师比”、“鲜卑”、“矢比”、“席百”、“席吐”、“锡伯”等。锡伯族人自认是中国古代北方鲜卑人的后裔,最初游牧于大兴安岭的东麓,公元4世纪前后南迁至黄河流域建立改权,后来融入汉族。少数仍然居住在东北嫩江、松花江、绰尔河流域的鲜卑人繁衍下来,成为今天的锡伯族人。1764年,有1016名锡伯族人被征调到新疆伊犁地区屯垦戍边,随军家属2000余人,现在新疆的锡伯族人便是他们的后代。锡伯族人世代以狩猎、捕鱼为生。西迁的锡伯族人以种植水稻为主,兼营牧业。西迁的锡伯族人为保卫祖国,开发建设伊犁河谷,做出了贡献。•乌孜别克族人多信仰伊斯兰教,人口为14502人。。•散居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伊宁、塔城、乌鲁木齐等城市较为集中。•使用乌孜别克语,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西匈语支。有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大多数人通用维吾尔文。•乌孜别克族的先民很早就从中亚迁到中国。14世纪上半期,原属于蒙古帝国的金帐汗国,在乌孜别克汗的统治下国势强盛,因此该国就被称为乌孜别克汗国,其军民被称为乌孜别克人。元代,金帐汗国的乌孜别克人就沿着丝绸之路经新疆来到中国内地经商,一部分人就留居在新疆的一些城市中。18世纪50年代,清朝统一了新疆,中亚的乌孜别克人,特别是商人,来中国的日益增多。直到20世纪初还不断有人迁来,除商人外,还有手工业者、知识分子和农民。因为乌孜别克人多居住在城市中,受教育的机会多,知识分子多、教师多。他们为新疆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人口为7214431人。•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多数聚居于天山以南的各个绿洲,少数分布在湖南省桃源、常德等县。•使用维吾尔语,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有中心、和田、罗布3个方言。用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大多数维吾尔族人信仰伊斯兰教。•维吾尔族是中国西北部的一个古老的民族,他们自称“维吾尔”其意为“团结”、“联合”。维吾尔族人的先民可追溯到公元前3世纪北方游牧民族丁零及后来的铁勒。铁勒是西突厥汗国的一部分,于7世纪建立了回纥汗国,与唐朝保持友好的从属关系。回纥后改称为回鹘,9世纪时迁入新疆与当地的各族居民相互融合,逐渐发展形成了维吾尔族。维吾尔族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擅长种植棉花、葡萄和园艺生产,其经济发展很快。新中国成立后,于1955年10月1日建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经过维吾尔族人民和新疆各族人民的辛勤劳动,自治区在工农业和各个领域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人口为9821180人。•满族分布在全国各地,其中以辽宁省为最多。•使用满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有南、北2种方言。由于与汉族混居、交往密切,因而现在满族人都习用汉语,只有少数偏远的聚居村屯,还有少数老年人会说满语。16世纪末,在蒙古文的基础上创制了满文。现在满族人都用汉文。•满族人曾信仰多神的萨满教,现已消失。•满族是一个有悠久历史的民族,其先民可追溯到2000多年前的肃慎人,其后裔称“”、“挹娄”、“勿吉”等,他们一直生活在长白山以北的黑龙江中下游、乌苏里江流域的广阔地区。“黑水”是满族的直系祖先,后发展为女真。12世纪,建立了金朝。1583年努尔哈赤统一了女真各部,创建了八旗制度,创立了满文,并于1635年定族名为“满洲”。八旗制度具有政治、军事和生产三方面的职能,成为满族社会的根本制度。1636年,皇太极称帝,改国号为清。1644年,清军入关,清朝成为中国统一的中央集权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1911年,辛亥革命后称为满族。满族人对中国的统一、疆域的开拓、经济文化的发展都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人口为141549人。•主要分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少数散居于新疆各地和黑龙江省富裕县。•使用柯尔克孜语,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有南、北2个方言。居住在南疆的人通晓维吾尔语,居住在北疆的人通晓哈萨克语,居住在黑龙江省的人通晓汉语、蒙古语。•有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文字。•柯尔克孜人多信仰伊斯兰教,少数人信仰喇嘛教或萨满教。•柯尔克孜是本民族的自称,是突厥语,意思可以解释为“四十个姑娘”、“四十个部落”或“草原人”。柯尔克孜族人的先民,史称“鬲昆”、“坚昆”、“纥骨”、“黠戛斯”、“辖戛斯”、“吉利吉思”、“乞儿吉思”、“布鲁特”等。原来居住在叶尼塞河上游流域,后来逐渐向西南迁到天山地区,并与当地的突厥、蒙古部落相融合。其居民以从事畜牧业为主,兼营狩猎、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新中国成立前柯尔克孜族人的游牧生活还保留着氏族部落的组织形式,每个部落下有若干个家庭,是其基层生产组织。那时生产粗放、管理原始、生产力低下。如今,他们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柯尔克孜草原出现了兴旺景象。•人口为8602978人。•主要聚居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甘肃省、青海省、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云南省等分布较多有大小不一的聚居区。中国其他地方也有许多回族人聚居和散居。回族分布广泛,可以说回族散于全国各地,是中国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回族人与汉族人长期生活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