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潞国土资〔2010〕13号潞西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潞西市2010年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为全面贯彻落实《潞西市2010年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潞安委发〔2010〕7号)文件精神,做到“五有五落实十达标”、“合法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范”等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主要内容(一)对有采矿许可证的矿山,必须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达到五有(有工商执照、有采矿许可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安全和环保“三同时”的相关资料、有正规的矿山开采设计)。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和越界开采问题,是否严格按照矿山开采-2-规范和开采设计实施开采。(二)对辖区内无采矿许可证的矿山开采点,要定期排查清理,一旦发现要依法坚决予以制止和取缔,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到矿山业主。(三)安全生产状况是矿山开采生产的前置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矿山,要积极主动配合乡镇安监部门排查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要协助乡镇安监部门依法查处。二、工作情况上报时间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按照本通知要求,针对本辖区内矿山存在的问题,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务必于2010年6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到市国土资源局。二O一O年四月十四日主题词:国土资源矿产整治通知──────────────────────────────────────潞西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2010年4月14日印发──────────────────────────────────────打印:彭忠校对:姜华明(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