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了建立稳定的和谐的劳务关系,完成劳务承包各项工作内容,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诚信、合作互利精神,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执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结构类型: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争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二、工程内容:消防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消防工程(消防管线等预埋工程、消火栓及喷淋系统、防排烟及通风系统、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公共及事故广播系统等)的施工与管理直至该工程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竣工验收为-2-止(还包括气体灭火、档烟垂壁等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安装管线施工图纸不明确的,乙方施工至出外墙外边线1.5m止(仅限消防安装部分,不包括土建和市政承担消防安装部分)。三、工程总造价:以上施工内容总承包价暂定为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施工内容综合结算单价按实际建筑面积方式计取:(1).商品房(含裙房、商场及地下室等)施工内容综合结算包干单价按13元/㎡(若为已经预埋的扣2元/㎡);(2).安置房(含裙房、商业及地下室等)施工内容综合结算包干单价按11元/㎡(若为已经预埋的扣2元/㎡)。以上单价只包括第二条所包括的工程内容,因工程内容需增加时,所增加的每项工程内容费用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实际建筑面积按2002版《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相关计算规则计算。综合结算单价包含其它直接费、管理费、综合费、社保费(含劳保费)、利润、规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缩短工期措施费、风雨高低温季施工措施费、生产机械工具使用费、工程交点费、场地清理费、材料装卸费、短途搬运费、工地内自身机具保管费、除主材外的所有辅材(主材详见附件1)、耗材(乙方购买的辅材、耗材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和消防技术要求)、个人所得税、风险费、赶工费、加班点心费伙食费、法定节假日工人加班工资费、降温费、保险费、暂住费、卫生费等。综合结算包干单价为固定包干价,双方均同意不因施工工艺难易、工程量大小不分、栋号楼层多少、层高高低工效差等进行调整,也不因施工期政府政策性文件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上下调整而调整,也不因施工期市场人工工资、机械费、材料价格上下浮动而调整。建设单位的设计变更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因功能性变更造成乙方已施工完毕工程返工-3-的,且劳务费在100元以上的,甲方按相关部门确认的实际发生的劳务费并在乙方应进行签证后最终结算后付清;在乙方未施工之前有设计变更的可不计取劳务费。四、甲方职责和权益1、监督、指导、检查、协助乙方控制好该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工期、成本、管理等施工生产方面的管理工作。2、甲方保证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资金、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合格的材料设备等按乙方施工进度及时支付或供应到位。若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上述资金款项、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材料设备未能按时支付或供应到位造成误工、停工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3、所有甲供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不含乙方承包的辅材、耗材等。4、甲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5、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1套。6、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开工条件。用水、用电设备、电器、机械、工具、电线、电缆、灯泡、配电箱等由乙方自行解决,施工水费、电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只负责隔层设置一个二级箱,其余均由乙方负责)。7、甲方协调各工作点关系,保证乙方顺利进场施工。8、甲方对施工现场、设备进行规范管理。9、甲方协助乙方对设备材料计量、整理、审核。10、因乙方施工技术或管理不符合甲方要求,拒不整改或一次整改后仍未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乙方剩余工程款不予发放,用于甲方补偿其它施工队伍进场施工费。11、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对乙方施工中的违规行为,有权告知乙方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的罚款,该罚款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4-12、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负责与主体施工单位对已完工的部分工程进行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五、乙方职责和权益1、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标段消防正式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负责向甲方提供该标段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材料进场计划。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和指令,组织本项目工程的施工生产活动,并在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的检查和监督下,负责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及强制性条文,对该工程现场施工的质量、安全文明、工期、材料使用、技术措施等进行严格管理,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完成本工程的消防报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直至该工程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为止。3、乙方负责工程全部内业资料和安全内业资料的整理,在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肆份竣工资料(含竣工资料光盘)。4、乙方根据工程的实际开工情况,成立项目部。乙方应按与甲方协商的配置标准配备项目管理所需的各类人员,其中项目经理、技术员、资料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应将按甲方要求编制的所有结算资料报送甲方。6、乙方负责安装工程的保修工作。质保期限从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之日算起两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在移交给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后,若是人为损坏,其材料费由甲方负责,人工费由乙方负责。7、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消防工程施工图纸进行优化。8、乙方现场代表经常主动和甲方代表联系,协调施工中各方关系,听取甲方代表对施工的意见,确保工程验收合格。9、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本工程,自带技术员负责施工指导和基础资料整理,施工负责人必须保证常驻工地。-5-10、施工生产所用的电器、机械、工具、电缆、电线、灯泡、配电箱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提供。11、伙食费,住宿费、生活用水、用电费均由乙方承担。12、施工期间直至本工程移交给物业公司之前,乙方负责看管并保护自己的机械设备等成品和其他工种成品,同时不能破坏现场其它成品,若机械设备等成品被盗窃或被破坏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和赔偿。13、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必须统一购置安全帽、工作服等劳保用品,时时处处维护公司形象。同时出入工地及上岗必须佩戴出入证。14、乙方必须配备仓管员负责保管甲供材料及自身材料,若材料被盗窃则由乙方负责赔偿。15、乙方人员有特殊工种的必须持证上岗。六、工程质量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乙方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强制性条文,要做到分项工程质量一次性合格率100%,单位工程竣工交验一次性合格率100%,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因甲方强制要求而不符合质量验收规范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2、若甲方或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的监控中发现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存在安装质量问题,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其返工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3、在甲方墙面抹灰泥水班组准备进场施工前,乙方必须将所有线管、线盒及箱体预埋完毕,否则每发现一处处以1000元罚款。七、安全文明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各级部门颁布的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甲方(或监理单位)规定的内部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应争创-6-市级安全文明达标工地。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甲、乙双方商定好的配置标准配好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同时督促务工人员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种法律政策、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操作规程的规定施工,确保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2、乙方对甲方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直至整改完毕。3、乙方应建立安全值班制度,配备工地安全员负责工地日常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内业资料。4、乙方工人进场应编制职工花名册,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乙方不得招聘“三无”人员(工人)进场,所有进场工人必须持有身份证、务工证、特殊工种证、暂住证、婚育证(费用自理)。进场工人进行自身安全教育。应听从甲方项经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接受甲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及安全三级教育、文明施工的检查、监督。违反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多次违反者清退出工地。5、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遵守工程建设生产安全有关管理规定;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遵守项目部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遵守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按规定要求购买农民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乙方不能遵守以上条例造成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6、甲方项目部及建设单位所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自觉遵守,否则甲方有权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对乙方进行处罚。7、乙方负责在民工宿舍及生产地点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八、工期要求:开工日期:按甲方的要求双方另行约定。-7-阶段控制:严格按照甲方施工总进度完工,不能按时完工的每栋楼每延期一天罚款壹仟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或单项工期书面通知进行安排施工,配足必要的施工人员及机械,不得因为机械、人力不足而影响工期。若工期达不到进度安排要求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加班、加点、增加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施工,其单价按本合同单价的贰倍(材料按市场价的贰倍)从乙方已完工程量进度款中扣除;若乙方工期严重滞后(即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差距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的合同,乙方必须在两天内无条件退场,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并且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及建设单位的一切损失。工程完工日以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为准,若部分工程预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标准,乙方需无条件返修直至达到本合同要求标准,其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施工完毕后10日内,乙方报请甲方进行内部验收。九、材料:1、乙方应提前15天向甲方上报材料使用计划,合理安排材料进场时间并负责验收。甲方供应材料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经双方确认后交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使用,乙方应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下料,并以定额损耗量为范围控制目标,确保不浪费材料,并合理使用材料。超出定额损耗范围的材料或下料错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结算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节约的材料按二八分成(甲方80%,乙方20%)十、劳务1、乙方应具有相应的建筑劳务资质,不得私招乱雇。严禁使用童工和年满55周岁的老人,若发现每人次处以1000元罚款。2、乙方农民工进场必须造花名册于甲方处备案,乙方应按月及时发放施工班组及农民工工资,并发放至每个务工者手中,同时上报甲方存档。乙方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甲方按实际金额代为发放,并从乙方剩余工程款中按实发金额的两倍扣回。-8-3、工程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务类发票。其税费应在二七区税务局缴纳。十一、付款办法1、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所有人员及设备必须进场;2、主体预埋阶段按2元/㎡控制,按单栋楼体每完成五层为基数付已完成量的80%;3、安装阶段每月28日上报工程量(完成量截止每月28日上午八点半),于次月10日之前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给予拨付劳务款(在甲方确定的劳务费基础上);具体核算办法如下:A、楼号具备完整的系统(即报警、喷淋、消火栓、排烟)计算比例a、防排烟系统占安装造价(即9元/㎡)的19%,若只安装主管或支管则占该系统的85%;b、喷淋系统占安装造价(即9元/㎡)的34%,若只安装主管或支管则占该系统的85%;c、报警弱电系统占安装造价(即9元/㎡)的28%,若只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