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集镇“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方案为推进我镇和谐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的建立,促进和谐农村、文明社区建设。二、目的意义:“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镇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三、组织机构魏集镇“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主任:张永军魏集镇镇长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沈红梅魏集镇党委副书记成员:武建强魏集镇副镇长魏集办事处书记崔艳华魏集镇妇联主任李华武魏集镇文化旅游开发中心主任吴学勇魏集镇计生办主任邢相辉魏集镇党政办主任邢彬魏集镇司法所所长杨延宝魏集镇韩家办事处书记路顺魏集镇宫家办事处书记杨延辉魏集镇曹贾办事处书记陈义伦魏集镇老君堂办事处书记四、评选范围魏集镇范围内符合评选条件的居民均可参选。五、评选条件评选活动本着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原则,符合以下评选标准者均可作为推荐评选对象。“十佳好媳妇”评选标准:1、尊重赡养老人,主动分担家务2、细心养育科学教育子女3、夫妻互敬互爱,理解支持对方工作4、亲友和睦,关怀互助5、计划生育,无超生现象六、评选步骤及奖励(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月30日—2月28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争创“好媳妇”活动。各村、各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好媳妇”的标准的宣传,开展“相互夸”、“相互比”、“相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家庭、乡村、社区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二)推荐阶段(2013年3月1日—3月10日)推荐方式:1、各村推荐本村优秀儿媳2名报办事处,办事处初审后将事迹材料和名单递交镇评审委员会委,最后由镇评审委员会委进行评审复核评出20名。2、群众也可根据所掌握了解的情况,推荐符合“十佳好媳妇”评选条件的人选。推荐要求:1、请各村将候选人的感人事迹(1000-15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及名单交本办事处。2、群众可通过信函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3、推荐实行“实名制”,即提供被推荐人的真实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从事职业、感人事迹等情况主要事迹必须真实、感人。(三)公示(2013年3月11日—3月17日)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十佳好媳妇”20名,在全镇各村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居民如对候选人参选资格存有异议,组委会将协同居委会进行核实。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将处理意见向公众公布。(三)投票由评审委员会委员综合专家、居民的投票确定最终人选。(四)表彰。1、表彰时间:2013年3月20日。2、奖励方式:召开全镇范围内表彰大会进行表彰。组织“好媳妇”报告团,在全镇各村做巡回报告,号召大家向她们学习,在全镇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文明乡镇。魏集镇人民政府二0一三年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