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卫办医政转〔2011〕36号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转发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发放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现将《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发放工作的通知》(晋卫办[2011]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做好我市《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发放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一、全市统一换发《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属地管理原则于12月底前向所在县(市、区)卫生局申请换发《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并提交以下材料: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报表;(见附件1)-2-2、《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过的原、复印件;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复印件,如有变更事项的需复印变更事项;4、《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原件;5、其他卫生机构和卫生社团提供民族、工商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批准证书复印件。二、各县(市、区)卫生局按照辖区内卫生机构数量统一领取《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并负责收集、审核、保存《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相关材料,组织、指导本辖区规范做好《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免费发放、代码变更及机构注销登记工作。三、《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见附件2)有效期为五年,每年年检时间咨询各县(市、区)卫生局。《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发生更名、合并、分离、迁址、丢失时,应向发证机关提交《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及变更证明,登记变更。卫生机构(组织)依法注销、撤销时,应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交回《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四、各县(市、区)卫生局完成《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的发放和登记工作后,统一将《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登记表》(见附件3)电子版报送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3-联系人:马广军袁涛联系电话:5625153邮箱:13935140971@139.com附件: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报表2、各县(市、区)卫生局联系电话3、《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登记表》(附件请在市卫生局网站下载服务栏内下载)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主题词:卫生分类代码证发放工作通知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2011年12月16日印发-4-附件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报表申领单位(盖章):申领人(签字):申领日期:年月日-5-此页由申领单位填写:1.1组织机构代码□□□□□□□□-□1.2机构名称(全称):2.0机构属性代码:2.1经济类型代码□□11国有全资12集体全资13股份合作14联营16股份有限公司17私有19其他内资21内地和港澳台合资22内地和港澳台合作31中外合资32中外合作90其他2.2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2.3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营利性医疗机构9其他卫生机构3.0通讯联系:3.1地址:3.2邮政编码□□□□□□3.3电话号码(总机/查询台)□□□□(区号)-□□□□□□□□3.4单位电子邮箱(E-mail):3.5单位网站域名:4.1单位开业/成立时间:□□□□年4.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4.3注册资金(万元):□□□□□5.1登记批准机构:5.2批准文号或注册号:6.0设置/主办单位□1政府2企业3事业单位4社会团体5其他社会组织6个人7.0政府办卫生机构隶属关系□1中央属2省、自治区、直辖市属3省辖市(地区、州、直辖市区)属4县级市、省辖市区属5县(旗)属6街道属7镇属8乡属8.0下设直属分站(院、所)个数□□8.1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个数□□-6-此页由发证机关填写:1卫生机构分类代码:□□□□□□□□-□□□□□□□□□□□□□□2办证日期:□□□□年□□月□□日3作废日期:□□□□年□□月□□日3经办人(签字):4录入人(签字):申领单位代码变更记录序号变更内容旧代码新代码经办人(签字)变更日期12345678代码证废止登记1注销、撤销原因:2批准机关:3交证人(签字):年月日4经办人(签字):年月日-7-填表说明一、填报单位:申办《分类代码证》的所有卫生机构(组织)统一填报本表。二、组织机构代码:已取得《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卫生机构(组织),按证书上9位代码填写(有关部门也称为法人代码)。未取得《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卫生机构,此项由发证机关填写。三、经济类型代码:1.国有全资:不包括联营中的国有联营。2.集体全资:不包括股份合作、联营中的集体联营。3.股份合作:以合作制为基础,由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的机构。4.联营:包括国有联营、集体联营、国有与集体联营、其他联营。5.私有:包括私人独资、私人合伙、私营股份、个体经营和其他私有。6.内地和港澳台合资、内地和港澳台合作、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一般为外经贸部和卫生部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7.村卫生室的经济类型:“村办”填写“12”(集体全资);“乡卫生院设点”按乡卫生院经济性质填写相应经济类型;“联合办”填写“14”(联营);“私人办”填写“17”(私有);“其他”填写“19”(其他内资)。四、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由发证机关填写。五、单位开业/成立时间:填写最早开业时间或批准成立时间。此项不要求筹建单位填写。六、登记批准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填写卫生行政部门;其他卫生机构分别填写领取法人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七、批准文号或注册号:医疗机构填写批准成立文件的文号,其他卫生机构分别填写法人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上的登记号。八、设置/主办单位1.政府:指各级政府举办的承担基本医疗、保健、社区卫生、疾病控制、卫生监-8-督服务、医学科研与教育(包括高等院校附属医院、政府举办卫生机构下设独立的分支机构)。2.其他社会组织:包括联营、股份合作制、股份制、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卫生机构。九、卫生机构分类代码:卫生机构分类代码共22位代码,依次为组织机构代码(9位)、行政区划代码(6位)、经济类型代码(2位)、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4位)、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位)。十、办证日期和作废日期:办证日期填写颁发代码证日期,作废日期从办证日期顺延5年。十一、变更内容:填写行政区划代码、经济类型代码、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机构分类管理代码。十二、批准机关:指批准申报单位注销或依法撤销的机关。-9-附件2各县(市、区)卫生局联系电话各县(市、区)卫生局联系电话小店区卫生局7176297迎泽区卫生局4091827杏花岭区卫生局3382585尖草坪区卫生局5648937万柏林区卫生局6585087晋源区卫生局6592800古交市卫生局5212631清徐县卫生局5722298阳曲县卫生局5521956娄烦县卫生局5322701-10-附件3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登记表市县(市、区)卫生局(签章)编号机构(组织)名称机构(组织)分类代码登记号有效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填表人:电话:报出日期:11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发放工作的通知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卫生行业统计管理,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根据卫生部《关于下发〈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的通知》(卫统发[2002]117号)精神,现就规范《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以下简称《分类代码证》)发放工作通知如下:一、发证范围除卫生行政机关、军队编制内卫生机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所属卫生机构外的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和卫生社会团体,均应申办《分类代码证》。二、发证机关及职责(一)《分类代码证》由省卫生厅统一印制,免费发放。(二)各市卫生局按照辖区内卫生机构(组织)数量统一领取《分类代码证》,并负责审核各县(市、区)卫生局上报的有关材料,组织、指导本辖区规范做好《分类代码证》免费发放工作。(三)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收集、审核及保存《分类代码证》申报表和相关材料、编制代码、发放证书、办理代码变更及机构注销登记。12三、编制代码及登记号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要严格按照《2010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中1.5.4《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WS218-2002)要求编写。《分类代码证》登记号由13位数字组成,格式为xxxxxx-xxxx-xxx”。前六位数字表示发证年(xxxx)和月(xx),中间4位为市级和县级行政区划代码,最后三位案按发证顺序填写。四、办证程序(一)申报表填写及注意事项1.申报表由各级各类卫生机构(组织)登陆国家统计直报系统,从公告栏中下载填写。2.设置/主办单位代码、政府办卫生机构隶属关系代码按照有关文件和实际情况填报。3.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卫生机构(组织)按照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机构名称及其他信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且有连个执业许可证可按两个机构填报。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名称进行填报。有两块牌子的,如xx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码(B100)填报;xx医院(乡镇卫生院),按乡镇卫生院编码(C220)填报。13(二)申报发证1.各级各类卫生机构(组织)申办《分类代码证》时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市、区)卫生局递交《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报表及以下材料: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职业人许可证》复印件;③血站提供《血站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中心血库提供《中心血库采供血许可证》复印件,单采血浆站提供《单采血浆许可证》复印件;④其他卫生机构和卫生社团提供民政、工商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批准证书复印件。2.卫生机构(组织)发生更名、合并、分离、迁址时,向发证机关提交《分类代码证》及变更证明,登记变更。3.卫生机构(组织)依法注销、撤销时,应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交回《分类代码证》。(三)审核发证1.各县(市、区)卫生局对卫生机构(组织)申报表及材料进行审核存档,并对审核通过的打印发放《分类代码证》(打印步骤登陆国家统计直报系统从公告栏中下载)。2.《分类代码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过后继续开业(执业)的卫生机构(组织)或更换组织机构代码的卫生机构(组织)须重新办理《分类代码证》。3.各县(市、区)卫生局对已发证的机构要登记造册,登记主要内容为领证机构(组织)名称、机构(组织)代码、14登记号、有效期等,详见附件3。4.各市卫生局对所辖县(市、区)《分类代码证》发放情况要定期检查核对,确保国家统计直报系统《分类代码数据库》种的机构全部发放到位。五、组织实施(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专门科(处)室及专人负责,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二)各县(市、区)卫生局8月份完成各卫生机构(组织)基础资料收集、审核和基础信息代码库的修改、完善工作;9月20日前完成《分类代码证》的发放和登记工作。各市卫生局无比于9月30日前统一将所辖县(市、区)《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登记表》电子版报送省卫生厅信息管理中心。联系人:孟津鑫张芳联系电话:0351-3580392邮箱:wst3580392@163.coom附件: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报表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式样3.《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登记表》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15附件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报表申领单位(盖章):申领人(签字):申领日期:年月日16此页由申领单位填写:1.1组织机构代码□□□□□□□□-□1.2机构名称(全称):2.0机构属性代码:2.1经济类型代码□□11国有全资12集体全资13股份合作14联营16股份有限公司17私有19其他内资21内地和港澳台合资22内地和港澳台合作31中外合资32中外合作90其他2.2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2.3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营利性医疗机构9其他卫生机构3.0通讯联系:3.1地址:3.2邮政编码□□□□□□3.3电话号码(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