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玉琴提供直销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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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直销的历史让我们成为行家的开始直销是DirectSale的中译,又有种说法叫“无店铺销售”。直销是一个被广泛讨论,但是常被误解的主题。有些人会把直销和直效行销(DirectMarketing)混淆,更有些人把直销和老鼠会相提并论。虽然直销可说是人类最早的商业配销方式,但是直销并没有被人好好的了解。在行销的文献中,也几乎被忽略了,例如在一本1993年美国很畅销的零售管理的教科书中,甚至没有提到直销;此外,1994年美国出版的商业字典中,也没有直销的定义。有一些学者曾经对直销下过定义,但是大部份都含混不清,没有把直销的真正特性表现出来。在美国研究直销最有名的两位学者是美国德州大学奥斯丁校区的彼德森(RobertA.Peterson)教授和圣地亚哥州立大学的沃特巴(ThomasR.Wotruba)教授。他们两位对直销研究发表的论文最多,也最被重视。他们在1996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讨论直销的定义,对直销下了一个简单但贴切的定义:直销是一种没有在固定零售点进行的面对面销售”。这个定义和美国直销教育基金会(DirectSellingEducationFoundation)于1992年的定义:直销是一种透过人员接触(销售员对购买者),不在固定商业地点,主要在家里进行的消费性产品或服务的配销方式很相似;不过后者更强调消费性与配销方式。直销定义中有两个要点:面对面销售与不在固定零售点。面对面销售可以让我们了解直销是一种两个人面对面沟通的过程;这种面对面的人员销售特性是直销和直效行销的主要区别。直效行销采用邮寄型录、电话/电视行销、直接响应广告或最近兴起的网络行销等方式来销售产品或服务,没有人员面对面的接触。而不在固定零售点的特性使直销有别于一般零售店的销售,因此直销也是一种无店铺的零售方式。另外一种简单定义是:直销(DirectSelling),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又称“门对门销售”(DoortoDoorSelling)或“人对人销售”(PeopletoPeopleSelling)。直销(directmarketing):是描述没有中间商的行销。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历史人对人的销售方式,是最古老的商业模式,随着社会分工逐渐细化,这种销售方式由于信息搜索成本过高而逐渐被淘汰。但是,在工业革命之后,由于销售渠道费用不断上升,许多厂家开始寻求直接接触消费者的方法。于是,直销便重现商业舞台。1886年,“加州香氛”公司创立(即现在的雅芳公司),以人员直销的方式销售香水,后来其经营业务又逐渐扩展到美容护肤品。这被许多人认为是单层次直销诞生的标志。1945年,卡尔·宏邦创立的纽崔莱公司开始采用多层次直销的方式销售其营养素补充食品,是为多层次直销之始。1959年,纽崔莱公司的两位经销商理查·狄维士和杰·温安洛创立安利公司,迅速成长为美国最大的直销企业。随着安利等公司的成功,模仿多层次直销制度的非法欺诈公司也纷纷出现。1964年,假日魔术公司成立,以拉人头、强行塞货等方式取得迅速发展,但也引起了大量社会问题,被形象地称为“老鼠会”。1971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控告假日魔法公司违法,使其被取缔。老鼠会在美国之外亦有巨大危害,相继被取缔,这也促使各国相继立法对直销加以管理。1979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裁决安利的销售计划合法。之后,直销在世界各国逐步步入正轨,成为正规传统营销手段之外的一个重要的补充销售渠道。在台湾的发展历史1974年,台湾英文出版社用直销的方式销售图书,是为台湾直销业之始。1976年,日本老鼠会头目绪方敬弘在日本被禁止营业后转移阵地到台湾,创立“中华保康爱促进会”。1978年,日本老鼠会“佳线公司”头目川喜田昭雄出逃台湾,创立“台家公司”。这两家老鼠会企业在短时间敛财超过十数亿新台币,一时轰动全台。之后,合法直销公司逐渐进入台湾,1990年,台湾直销协会成立。1992年,台湾颁布“公平交易法”,正式给予直销合法身份。2004年,根据官方统计,台湾直销业营业总额为683.04亿新台币,参与人数为387万7千人,全民加入率达17.09%,高踞世界第一。2006年,美商贺宝芙(康宝莱)在洲际杯及杜哈亚运中皆有赞助中华棒球队成为指定营养品,抢占广告提升知名度。在中国大陆的发展历史1990年,雅芳以“传销”(当时DirectSelling一词的中文译名)申请在广州注册,标志着直销正式进入大陆。之后,各种正规公司和老鼠会均抢滩登陆,一时市场十分混乱。2010年7月,中国第25张直销牌照花落葆婴公司,葆婴公司准许进行直销的主要在北京市。进入直销渠道的产品以保健品为主。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连发通告,开展对该行业违法行为的查处,但是在地方保护主义之下,未取得明显成果。1995年,国家停止了对多层次直销公司的审批。1996年,国家认定了41家公司可以合法经营多层次传销(其中仙妮蕾德等四家次年被吊销执照)。其后,大量地下老鼠会公司疯狂涌现,收编未取得直销资格的广大销售人员,更有公司进行异地炒作,到1998年,许多老鼠会先后崩盘,引起多起社会不稳定事件。在这种情况之下,1998年4月21日,直销在大陆全面被禁。当年7月,在部分企业强大的公关攻势之下,10家企业获准以“店铺加雇佣推销员”模式转型经营。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承诺,中国大陆市场应于2004年12月11日前放开直销业。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国务院于2005年8月23日方才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禁止传销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施行,《直销管理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单层次直销市场方才得以放开。相应地,传销一词在中国被定义成为某种包括层压式推销和多层式直销在内的销售方式。优点与其它行销方法比较,直销拥有许多优点,比较重要的有:弹性:它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随消费者与直销商的方便,在任何时刻、地点都可进行;信息的品质和数量,经由面对面的沟通,所有的沟通感官:听觉、视觉、嗅觉和触觉都可以应用,同时消费者可以说明自己的需求,而由直销商针对客户的需求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使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有充分的了解。因此从活动的角度来看,直销充分应用到关系行销的理念。一个成功的直销商必须学会如何和顾客建立长久的关系,借由现有顾客不断的重复购买,来维持稳定的业绩。缺点1、业绩压力大2、要不断推销3、囤货4、很耗时(上课、训练)5、商品价格偏高6、社会评价不佳7、要进货8、夸大9、要送货10、商品非必需品1雅芳(中国)有限公司2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3宁波三生日用品有限公司4宝健(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5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6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7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8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10欧瑞莲化妆品有限公司11广东康力医药有限公司12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13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14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15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16北京罗麦药业有限公司17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18美乐家(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19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20嘉康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21江苏安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2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克缇(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24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葆婴有限公司更多名单不断更新中.......中国直销公司名单列表单层singlelevel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异同根据权威部门的解释,可以这样理解多层次直销与单层次直销的区别。从渠道的商品流程来看,在单层次直销中,商品流转形式为:生产企业——直销员——消费者;厂家直销员消费者多层的直销:直销公司采用多层制度(multi-level,network,hierarchicalstructure),多层的直销又称传销或多层次传销,其实就世界上通用的名词,单层或多层都是属于直销(directselling)。由于多层制度有更高的激励效果,使得大部份的直销公司都采用多层制度。但是多层制度的设计与执行必须非常小心,因为稍一不慎就会成为猎人头敛财的老鼠会或称非法的金字塔销售术(illegalpyramidoperation)。在多层次直销中,商品流转形式为:生产企业——直销员——……——直销员——消费者。可以说,商品流转形式的差异,是两种直销形式存在巨大差别的根源。厂家皇冠直销员钻石直销员白金直销员消费者网上销售公司消费者消费者消费者消费者直接通过登陆公司互联网平台自愿注册并自由点击选取自己喜欢的产品,整个购物过程在网络完成,公司通过物流配送将产品送往家中,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没有级差、没有价格的区别,身份就是消费者,相对于公司,所有的消费者都是同处于一个平面,所有的分享过程,相互之间没有发生金钱货物的交易行为。销售人员和消费者之间的最大差异就是行为上的不同welllifeInc点击购物会员制消费存在两个问题:1.信任度(消费者如何相信它)2.忠诚度(它如何留住消费者)奖励顾客会员会员奖励顾客相对于众多普通的电子商务公司,welllife的“复合式电子商务”有什么不同?练习直销产品根据调查研究,适合用直销通路销售的产品必须具备三项特点:差异性、需要示范说明、以及必须重复购买;那些成功的知名直销公司销售的产品都至少具备其中的两项特点。但是粗略的检视一下直销公司销售的产品,则几乎任何产品都可透过直销通路来销售。譬如,在日本,新汽车几乎有一半是借由挨家挨户的直销成交的;在美国,从量贩店的会员卡到长途电话公司的客户都有利用直销来推广的。长期以来,直销总要遭受到一些世俗的眼光,许多从业人员在这种世俗眼光的注视下,也经常感到彷徨和苦闷。一方面是外界对直销并不完全理解而带来了偏见,另一方面,许多从业人员往往抱着“投机”的心态,过度地强化了直销的事业机会,急功近利地忙着拉人头,心态的偏差导致选择的偏差、行为的偏差,不但害人害己,还给社会留下了唯利是图的印象,自然会遭受世俗的眼光,并让整个行业声誉受损。但是,做直销就是做“投资”,而不是做“投机”!做“投机”一定会带来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的行为结果,但如果直销从业人员有了“投资”的心态,很多问题会迎刃而解,心态会得到调整,选择的标准会得到调整,从业的行为也会得到调整,世俗眼光里的那些“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等不好的看法,也将会随着从业人员的调整而发生改变,直至尊重这个行业。有了投资的心态,面对纷纭复杂的选择机会,像巴菲特一样,以科学的“选股方式”挑选值得追随一生的事业,宁愿错过机会,也不要抓错机会。然后“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并小心看好她”,通过“长期持有”细心地孵化她,你的事业将会发展得越来顺畅,越来越壮大。金字塔式销售在我国发生的变相传销行为实际就是一种金字塔式的诈骗行为。现在越来越多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显现出其欺诈的本质。各国司法机关称为“金字塔式销售(pyramidselling)”的实质是一种骗局。其架构为:利用所谓某“投资”或“买卖交易”的办法推广组织,利用几何级数的方式,赚取加入这些办法的新成员所缴交的费用,藉以牟利致富。各国司法机关发现的许多相关的诈骗方式,名称琳琅满目,包括「连锁信」(chainletters)、「滚雪球」(snowballs)、「连锁式销售」(chainselling)、「金钱游戏」(moneygames)等等。全球有无数立法机关均明令禁止金字塔式销售法。各相关法规、章程、条例、法案、法令等措词不同,但都包涵下述重要的核心观念:金字塔式销售法是由新加入者(新下线)付费(入会费),以取得未来获利(金钱或特殊利益)机会的一种架构组织,但是其获利机会主要却须由该加入者(和前或其后加入者)再介绍更多人加入这个组织,而非靠销售商品给消费者而来。因此,这种组织的有效奖励方式是来自于增加新会员(新下线)及其投资,而非来自于销售真实的商品给实际使用或消费这些商品的人。它并没有实际买卖真实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发生,而基本上是一种财富从新下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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