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山西省【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9]68号【发布日期】2009-05-19【生效日期】2009-05-1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山西省山西省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晋政办发[2009]6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省国土资源厅制订的《山西省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九年五月十九日山西省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5月)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大,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隐患较多,为了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方案。?一、2008年度地质灾害基本情况?2008年全省共发生突发地质灾害18起,其中滑坡3起、崩塌7起、地面塌陷4起、地裂缝4起,直接经济损失1352.4万元;其中5起黄土崩塌地质灾害造成了人员死亡38人,失踪2人。?2008年我省继续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汛期在省电视台发布了11次三级地质灾害预报信息,使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众有效采取了防灾避灾的措施。同时,我省还进一步加大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力度,成功预报了一起地质灾害,避免了15人伤亡的事件。?二、2009年全省地质灾害主要易发区及趋势分析根据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点以及降水趋势预测分析,做出我省2009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一)2009年全省降水趋势预测?据省气象部门分析预测,2009年5-9月份我省降水趋势如下:?预计2009年夏季全省降水量在228-430mm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中部、南部大部分地区略偏多到偏多,北部地区略少。?5月:降水量介于24~56mm之间,除南部和中部的部分地区偏少1~3成外,其他地区均较常年偏多1~3成。?6月:除北部部分地区较常年偏多1成左右以外,其余大部地区偏少1~2成。?7月:全省降水量为95~130mm。除北部的局部地区偏少1~2成外,其余大部分地区较常年偏多1~2成。?8月: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偏多。?9月:全省降水量为43~76mm,除晋城市较常年略偏多外,其余大部分地区偏少1成左右。?10月:全省降水量为18~59mm,大部地区较常年略偏多。?(二)重点防范期?根据气象资料,我省多雨时段主要集中在6、7、8、9月份,地质环境脆弱的地区在降雨条件下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6、7、8、9月是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防范期。?(三)全省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趋势预测?根据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的发育规律,结合全省降水量预测情况,综合分析以下地区为2009年可能因降水诱发地质灾害的易发区:?1?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区。太行山、五台山、恒山、中条山、吕梁山、丰稔山、太岳山等地区,降水量较为丰沛,地形地貌构造条件复杂,岩土体类型多,发生泥石流、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较多;晋西黄土高原区和黄土丘陵区,由于黄土特性、地形切割严重,沟壑纵深,加之修路切坡、斩坡平基建窑、砖石场取土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易发生黄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山西大面积碎屑岩地区,由于岩体软硬相间,多在顺向坡及切坡地带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因此基岩山区和黄土丘陵区是预防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2?矿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我省是矿业大省,很多矿区存在着因采矿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包括潜在崩滑(不稳定边坡)、采空区可能形成的地面塌陷隐患,极易在降水作用下造成突发地质灾害。因此以下矿区应在重点防范期密切关注,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大同、宁武、河东、西山、霍西、沁水六大煤田地区,分布与之类似的铝土矿区、中条山铜矿区、临汾铁矿区、繁峙金矿区以及各类建材矿区等都是矿区地质灾害调查和预防的重点。大同煤田地区应重点预防南郊区、新荣区、左云县、山阴县的矿区;宁武煤田应重点预防轩岗矿区、阳方口矿区、平朔矿区;河东煤田重点预防河曲、保德、柳林矿区;西山煤田重点预防万柏林区、晋源区、清徐县、古交市等地的矿区;霍西煤田重点预防汾西矿务局、霍州矿区、蒲县、乡宁县、孝义市、介休市等地的矿区;沁水煤田重点预防太原东山矿区、阳泉矿务局、潞安矿务局、晋城矿务局等地的矿区;中条山南麓的垣曲、平陆、芮城等地的矿区。?3?铁路、交通干线地质灾害易发区。太旧路阳泉段:重点防护人工边坡较陡的地段、经过采空区的地段;大运高速公路雁门关段、灵石霍州段等高陡边坡地段,大运路的灵石段、宁武原平段、各国道基岩山区与黄土丘陵区段:主要预防边坡崩塌与滑坡;石太线铁路平定、阳泉段,南同蒲铁路灵石段:重点预防崩塌、滑坡与泥石流;太焦铁路经过的太谷红崖、牛晶坪地段、武乡、沁县山间盆地边缘地段:重点预防崩塌、滑坡与泥石流;其他交通干线经过矿区的地段,注意防范采空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穿越切坡地段也须防范可能发生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根据《条例》的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市、县人民政府2009年应从以下几方面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强化责任,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市、县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调查研究、统一部署、督促检查,认真负责地抓好这项工作。一是对威胁学校、居民点、厂矿企业、交通干线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防灾责任,将防灾责任分解到部门、基层,落实到人。二是县、乡政府要与村委会、学校校长、企业法人代表签订防灾责任书。三是已立项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要加快实施步骤,对未实施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在汛期来临之前,要做好排水、削坡、压脚等应急措施,做好监测工作。四是对已查明的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提前选好人员避让的安全地点、撤离路线,确保发生险情时及时撤离。?(二)共同努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汛期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国土、建设、水利、交通、铁路、气象、安监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协同合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要加强对汛期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工矿企业应加强对生产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的隐患排查,落实防灾责任,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完善汛期监测、巡查、值班、速报、督查等制度,密切关注灾害发生的前兆特征,出现险情,要及时以多种方式(电话、手机、短信、敲锣、广播、鸣笛等)通知受威胁的群众,同时速报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撤离受威胁的人员,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三是各有关部门应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对本行政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并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对“两卡”进行检查,对遗失、不完全的卡片进行完善,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进行填写和发放。四是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影响范围的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三)提高认识,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的需要,铁路、交通、电力等行业及其他工程的建设,势必会对我省相关地段(区)的地质环境造成破坏。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审批单位以及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条例》的规定,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委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有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四)加大投资,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建设单位及个人要加大经费投资力度,积极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有关职能部门要配备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应急调查所需的车辆、通讯和工具等,确保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到位。二是建设单位及个人对在从事工程活动中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规定,进行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五)认真组织,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各地人民政府要在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核查和汛期地质灾害巡查的基础上,结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有关专家,对急需治理的因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区)进行实地调查,做好治理项目的立项、勘查、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