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贵州龙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市垭关煤矿2011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矿长:年月日总工程师:年月日生产矿长:年月日安全矿长:年月日机电矿长:年月日编制:年月日1贵州省毕节市垭关煤矿2011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设本质安全型生产矿井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及本矿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矿井建设施工的正常进行,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发展及迅速抢救受灾人员,特编制《2011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垭关煤矿成立救灾领导小组:组长:莫良志〈矿长〉副组长:刘少明〈总工程师〉、李汝利〈安全矿长〉、何彩〈副总工〉成员:黄明鹏〈生产矿长〉、施明昌〈机电矿长〉、调度室正副主任、技术科科长、通风科科长、安全科科长、机运科科长、采掘队队长、防突队员、供销科科长、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部长、保安部负责人等。处理事故的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职责及通知方法和顺序1、矿长:是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公司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灾害的作战计划。2、矿总工程师:是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副矿长:由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及时调集所需的设备、材料。并由安全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数,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24、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6、通风科科长:按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组织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7、生产技术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8、安全科科长:根据作战计划对抢救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进行有效的监督,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事故的高速处理。9、掘进队队长:负责清查本队(部)工作区域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的撤到安全地点,或撤到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展情况等。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上级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10、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事故救灾领导小组,及时向传达矿长命令:通知召集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滞留在井下各地区人数。11、值班考勤和矿灯、自救器发放室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矿灯、自救器号码,查清在井下及撤出的人数和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未持有经指定的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严禁入井。12、后勤部部长:及时准备好救灾材料、物质及工器具,并根据矿长命令,,3迅速送到指定地点。并负责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安排救灾人员食宿及生活事宜,负责调动汽车等运输工具运送救灾物质。13、机电科科长:根据矿长的命令,密切关注机电设备的工作状况,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有关救援任务。14、保卫部人员;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等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等逗留、围观。15、人力资源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及财务部:做好遇难人家属的接待工作等有关事宜。16、住矿医生: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一、矿井情况1、地理位置及交通情况垭关煤矿位于贵州省毕节市西南,属撒拉溪镇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105°06′49″—105°08′18″,北纬27°13′56″——27°16′00″,矿区东西(走向)长2.9公里,南北(倾向)宽0.9公里,面积2。6778平方公里,垭关煤矿位于川滇(东线326国道)公路附近,煤矿有简易公路约1公里至撒拉溪镇永丰村(0.5公里),与326国道相接,至毕节市23公里,交通方便。2、地质构造情况垭关煤矿位于长春堡向斜北西翼,矿区地层走向北东东,倾向南南东,倾角一般15°—25°;断层附近地层倾角有所增大,次一级波状起伏不明显,为简单单斜构造。矿区内见断层6条,落差大于30米的为F1、F3两条,20-304米的为F4一条,10-20米的为F#4一条,其余的饿小于10米。3、水文地质情况垭关煤矿位于长春堡向斜北西翼,属乌江水系落脚河支流发源地带,东南面有长春堡小河,西面有昌德沟小河。垭关煤矿位于北东南西向的大箐梁子到杨柳树的分水岭地带,有利于地下水的排泄,区内多以大气降水补给,受季节性影响大。4、小窑开采情况垭关煤矿煤层露头均出露在标高+1890米附近,历史性小窑开采数量多,时间长,开口位置在煤层露头附近,见煤后沿煤层掘进,因此,小窑内都有不同程度的积水及有害有毒气体;我矿巷道在揭露煤层前及沿煤层掘进浅部巷道时(或巷道穿过含水层和导水断裂时)一定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方式进行。5、煤层特征龙潭组(P21)为矿区唯一的含煤地层,属海陆交互相沉积。龙潭组厚200米左右,含煤12层左右,煤层总厚11.27米,含煤率5.6%,含可采煤层(K1、K2、K3),均为全区可采煤层,集中分布于含煤地层的上段。6、其它开采地质条件1、瓦斯:2010年度进行的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我矿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54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36.35m3/t,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0.54m3/min,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12.75m3/t,按《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规定确定瓦斯等级为高瓦斯矿井。2、煤层爆炸性和煤的自燃性:2008年3月29日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5室对各煤层《煤炭自燃性倾向鉴定报告》,《煤炭爆炸性鉴定报告》,各煤层、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Ⅲ类,为不易自燃煤层。33、煤层顶板:顶板为泥岩、细砂岩,局部为细砂岩或泥岩。4、煤层底板:多为泥岩、粉砂岩及铝土泥岩。二、2011年度生产作业安排计划矿井进行联合试运转工作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检查验收通过煤炭生产许可证颁证检查验收掘进一队:1112运输巷450米掘进二队:1112回风巷480米1112切眼100米采煤队:1111首采工作面进行回采三、本年度可能发生事故的概况1、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全矿井下。2、可能发生事故的性质:瓦斯、煤尘、水、火、顶板、运输、机械、电器设备、放炮等。3、可能发生事故的因素:(1)瓦斯具有窒息性、燃烧性、爆炸性,可能发生瓦斯窒息、燃烧、爆炸事故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煤尘不具有爆炸性,可能发生煤尘爆炸事故。(3)矿井掘进工作面位置离地表较近,工作面接近小窑积水或其它含水层,可能发生透水事故。6(4)煤层为不易自燃煤层,但井下存在可燃材料,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5)巷道围岩破碎及断层、裂隙、淋水影响,工作面顶板支护不及时或不合格,已施工巷道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等,可能发生顶板事故。(6)绞车提升、机车运行、井下推车,运输设备存在故障或违章操作可能发生运输事故。(7)井下施工放炮频繁,可能发生放炮事故。(8)井下机电设备多,可能发生机械和电器事故。四、矿井灾害预防措施1、预防瓦斯燃烧、爆炸措施(1)矿井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和瓦检人员,加强通风瓦斯管理。(2)见煤后配备先进的足够数量的监测、监控设备及仪器、仪表,并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正常使用。(3)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4)加强安全监察力度,按有关规定和指导严格执行。(5)加强通风系统管理,消灭“无风”作业,所有作业地点及硐室都要按要求配足风量,防止瓦斯积聚、超限。(6)每个工作面设专职瓦检员,按时填写瓦斯记录牌板,不允许空班漏检或假报,严禁瓦检员脱岗。(7)严格控制火源入井,严禁入井人员携带烟火入井。入井的电器设备、仪器、仪表等必须经防爆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入井。(8)井口20米内及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等能产生火源或易产生7火源的工作时,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9)加强矿灯管理,严禁失爆矿灯入井,严禁井下撤卸矿灯和撞击矿灯。(10)严格执行防灭火制度,消防器材准备齐全。(11)加强放炮管理,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井下严禁放明炮和糊炮,所有炮眼必须填水炮泥或炮泥,炮泥的填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放炮母线必须使用两芯电缆且不得有明接头。(12)井下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13)严格执行电器设备检查制度,井下所有电器设备严禁出现失爆现象。(14)井下局部通风机得使用必须按“三专两闭锁”的要求严格执行,并有使用和维护制度。(15)贯通巷道两个工作面炮掘相距20米,生产技术部门和安全检查部门必须提前下达贯通通知书,只准一个工作面掘进,但停掘头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放炮前两个头都必须认真检查瓦斯浓度,只有两个头得瓦斯浓度在不超限的情况下,方可放炮。(16)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挂警示牌,防止人员入内。防止煤层自燃预防措施1、开拓开采方面的措施8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之规定,针对本矿井需采取以下预防煤炭自燃的措施:(1)该矿井主要井筒布置在岩层中,采用锚喷或砌碹支护。(2)该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开采,回采率高。采用走向长壁工作面布置,巷道布置简单,便于使用机械化设备,加快回采进度,有较好防火性。顶板采用全部垮落法。(3)在地质构造复杂、断层带、残留煤柱等区域开采时,回采过程中应加快推进度,不丢顶煤,少丢浮煤。采煤工作面来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及时封闭,尽量减少向采空区漏风。(4)对采空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撒石灰或洒石灰水等预防性措施,编制相应的防灭火设计,防止自燃发火。工作面采用人工攉煤,清扫浮煤,尽量使工作面回采率提高,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5)在煤层中掘进巷道时,对巷道中出现的冒顶区必须及时进行防火处理,并定期检查。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6)封闭火区灭火时,应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9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2、通风方面的措施我矿井在通风方面采取了如下措施:(1)该矿为平硐开拓,布置有单独的进风平硐及专用平硐。(2)该矿采区有独立的进、回风系统,工作面与掘进面独立通风。(3)矿井采用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采空区漏风小,有利于防火。(4)我矿井下的风门、调节风门等通风设施均布置在围岩坚固、地压稳定的地点,通风构筑物设置地点的正确选择,同样也对预防煤层自燃有一定的积极作用。(5)准备采区时,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形成完整的通风、排水、运输等系统后方能回采。(6)通风因素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采空区,煤柱和煤壁裂隙漏风,漏风就是向这些地点供氧,促进煤的氧化自燃。采空区面积大,漏风量相当可观,但风速有限,散热作用点在工作面的两巷(回采工作面的运输和回风巷)一线(停采线),煤层变薄跳面的地方有大量的浮煤堆积,最易发生自燃。所以每一煤层回采完毕即进行封闭,以减少浮煤堆积地点的漏风量,防止自燃。良好的通风系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控制自然火灾的发生。该矿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工作面为独立通风,后退式开采有利于防火。3、监测方面的措施(1)火灾监测该矿井在配备了安全监控系统的同时,在回风平硐配备了一氧化碳、温度10等传感器,对能引起煤层自燃的诸多因素进行监测。为及时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