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费用的核算及涉税处理2费用的核算第六十五条费用,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小企业的费用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3一、营业成本营业成本,是指小企业所销售商品的成本和所提供劳务的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小企业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已予确认的,应当将已销售商品和已提供劳务的成本作为营业成本结转至当期损益。4(一)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是指小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成本。月末,小企业可根据本月销售各种商品或提供各种劳务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劳务成本工程施工(结转提供劳务成本)(结转建造合同成本)(结转销售商品成本)5(二)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是指小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等。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原材料、周转材料累计折旧累计摊销6二、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7三、销售费用销售费用,是指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商品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等费用。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也构成销售费用。8销售费用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期末结转本期发生的销售费用本年利润9小会计: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直接计入发生当期的“销售费用”科目。1、广告费用与业务宣传费《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10注意!第十条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中的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11小准则:小企业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在“销售费用——手续费及佣金”明细科目归集反映,据实列支。2、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12四、管理费用的核算管理费用,是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等)、业务招待费、研究费用、技术转让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产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等费用。13管理费用本年利润企业发生的期末结转本期管理费用发生的管理费用月末无余额141、开办费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相关人员的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162、业务招待费小准则: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管理费用”中据实列支。《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17【例4-40】永安公司2013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21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投资收益2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万元,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收入100万元。本年度该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业务招待费25万元。则永安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250000贷:银行存款250000【税务处理】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25×60%=15(万元),但最高扣除限额=(2100+300+100)×5‰=12.5(万元),故只能扣除业务招待费12.5万元,年终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5万元(25-12.5)。18小准则:小企业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等科目。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月末,应将“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2、研究费用19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116号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八、关于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的处理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213、技术转让费小准则:据实列入管理费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224、财产保险费小准则:据实列入管理费用。税法:条例第四十六条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23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发生的支出。小准则:据实列入管理费用。《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5、劳动保护费24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条例:第四十九条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第五十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计算分摊的,准予扣除。25七、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是指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费用(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银行相关手续费、小企业给予的现金折扣(减享受的现金折扣)等费用。26财务费用本年利润月末无余额发生的利息费用、汇兑损失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取得的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折扣等贷方差额借方差额27【例】永安公司2013年向非金融企业借款200000元用于生产经营,支付利息18000元,金融企业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为8%。则永安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借:财务费用18000贷:银行存款18000税务处理:该公司允许所得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为:200000×8%=16000(元),年终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为:18000-16000=2000(元)。28汇兑损失的税务处理条例第39条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29利润及利润分配一、利润形成的核算二、利润分配的核算30一、利润形成的核算(一)利润的构成利润,是指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或减去投资损失)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31(二)营业外收支的核算1.营业外收入的核算营业外收入,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322.营业外支出的核算营业外支出,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33(三)政府补助1.政府补助的概念政府补助,是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主要有如下两大特征:(1)无偿性附有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①政策条件;②使用条件(2)直接取得资产但直接取得资产的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比如,政府与小企业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直接减征、免征、抵免税额、加计扣除等。342.政府补助的形式政府对小企业的补助表现为政府向小企业转移资产,通常为货币性资产,也可能为非货币性资产。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小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比如,财政部门拨给小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小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小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均属于财政拨款。(2)财政贴息(3)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小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体现了政策导向,但并未直接向小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政府补助。353.政府补助的分类小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根据其政策效应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小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非流动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是指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相关。其他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364.政府补助的确认(1)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2)小企业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①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发生亏损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②用于补偿小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