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运城市口腔卫生学校关于庆七·一歌咏比赛的通知各班团支部:为庆祝建党90周年,增强我校学生对党、对祖国、对社会主义的深厚感情,激励我校学生坚定爱国信念、树立远大理想、培养高尚情操、创造青春业绩,展现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我校定于“7.1”前夕举行“歌颂祖国歌颂党,红色歌曲大家唱”暨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把心中的歌献给党”歌咏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题:歌颂祖国、歌颂党。二、比赛时间:2011年6月28日三、比赛地点:教学楼大厅四、比赛规则:1、每班出两首歌曲:一个必唱,一个选唱。以班级为单位参赛,要求班上学生全部参与。2、比赛要求:(1)必唱歌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选唱曲目要求符合本次比赛主题.内容是歌颂祖国、歌颂党。(2)演唱者表情自然、大方,着装要统一、整洁、美观。(3)各班可根据歌曲内容自行设计动作和准备道具。(4)合唱歌曲必须每班有一名指挥,指挥手势要到位,节拍感强。(5)比赛顺序:各班抽签决定比赛顺序。(6)计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3、评分标准:(10分)1、曲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体现时代风貌(2分)2、声音宏亮,节奏准确,吐字清晰。(2分)3、情感动作表现得当,歌曲技术处理合理。(2分)4、指挥准确,富有激情。(1分)5、合唱人数符合规定,队员站位整齐合理,进、退场速度快秩序好。(1分)6、演唱时精神饱满,着装统一美观。(2分)五、奖励办法:按成绩奖励前三名。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