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介绍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目录一、知识产权的范围二、专利权1、专利权的客体2、专利权的法律特征3、专利权的归属4、专利权取得的条件5、专利权的内容6、专利的申请7、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及侵权8、专利的利用9、其他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四、商标权五、《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介绍一、知识产权范围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商业秘密权、商号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二、专利权1、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的概念:“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的概念:“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的概念:“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2、专利权的法律特征专有性——指在法定范围内权利主体享有独占的而不予其他人分享的权利。地域性——指专利权只能依一国的法律产生,又只能在其依法产生的地域内有效。时间性——指专利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出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即丧失专有权,进入公有领域,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3、专利权的归属(1)合作和委托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权利归属的原则——合同优先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归完成或共同完成者。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归受托人。(2)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归属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①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②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③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署名权——“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取得物质奖励和报酬权——“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4、专利权取得的条件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一)新颖性(二)创造性(三)实用性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1)现有技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2)抵触申请——申请在先、公布在后的相同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创造性:“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在实践中,在判断创造性时,常以下列辅助性判断基准作为参考:(1)开拓性发明(2)发明解决了人们一直渴望解决、但始终未能获得成功的技术难题(3)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4)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5)发明在商业上获得成功实用性:又称工业实用性、产业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并不要求在申请时已经实际实施,由此来证明产生了积极效果也不要求已经高度完善、毫无缺陷实用性涉及的是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本身性质的判断,而不是一种比较性质的判断。外观设计的专利条件(一)新颖性(二)创造性(三)非冲突性5、专利权的内容(1)禁止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2)实施及实施许可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许可类型: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3)转让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四)标示权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6、专利的申请单一性原则: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同一天申请的,协商解决。书面请求原则:优先权原则:申请文件的组成: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申请流程: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公布——实审——授权——公告实用新型和外观:申请——初审——授权——公告发明专利公布且未授权阶段,不享有专利权,但是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专利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使用费。7、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及侵权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不做侵权判定的情况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侵权行为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侵权的判断根据权利要求书的内容确定专利保护范围,只有当权利要求书中要求的所有特征都满足才算侵权。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进口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维权方式行政维权:停止侵权行为,罚款;速度快司法维权:可要求赔偿,甚至刑事责任;速度慢诉讼时效: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8、专利的利用常规性利用:目的在于自身生产;防御性利用:目的在于防止争讼;进攻性利用:目的在于控制市场。技术研发中的利用:1、了解产品状况;2、洞察技术分布等;3、参考相关技术资讯;4、借鉴相邻技术成果;5、调整研发技术思路。6、是否进行二次研发等。9、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三)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四)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3、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四、商标权1、我国允许使用未注册商标《商标法》只保护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一般不享有商标权(驰名商标除外)。2、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前12个月办理续展手续,延展次数不限。3、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4、商标侵权判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