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历史必修一知识资料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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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单元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第1课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一.王位世袭制:1、创立---禹死后,启用王位世袭制取代禅让制。2、意义----这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历史的进步。从此“公天下”变为“家天下”。(中国早期国家政治制度开始于夏朝。夏商时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中央---商朝设立参与商王决策的相、卿士。在地方,封方国首领为“侯、伯”等。夏商的早期政治制度对西周宗法制和分封制有直接影响。)二.分封制:1、目的:为了维护周王朝的有效统治。2、内容:(1)周王把王畿以外的广大地区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让他们建立诸侯国,保卫王室。(2)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缴纳贡赋、朝觐述职的义务。(3)诸侯享有征收赋税、军队和行政等权利。3、作用:(1)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扩大了统治区域;(2)国家政权也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4、衰落:诸侯有很大的独立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诸侯国势力日益强大,同时周王室的衰微,分封制逐渐衰落。到西周后期,分封制瓦解。三.宗法制:1、目的:(1)为了加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2)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2、定义:宗法制是用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3、特点:最大特点(或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4、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两者互为表里,宗法制在政治方面的体现就是分封制。5、内容:(1)王位和爵位等须有嫡长子继承为大宗,其他儿子为小宗,大宗可以命令和约束小宗,小宗必须服从大宗,大宗和小宗是相对而言的;(2)周天子是天下的大宗,也是政治上的最高领袖。6、嫡长子与分封下去的众子有双重关系:在血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又是君臣关系,形成严格的宗法等级秩序:天子→诸侯→卿大夫→士7、作用及影响:保证贵族在政治上垄断和特权地位,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形成了中华民族尊宗敬祖、认祖归宗等传统。第2课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一.建立的条件:公园前221年,秦灭六国,统一中国,结束了自春秋战国以来的割据混战局面。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秦朝,定都咸阳。二、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1、中央政治制度:(1)皇帝制度:秦始皇首创皇帝制度,规定:皇位世袭皇帝独尊、皇权至上。(2)中央官制:秦朝设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三个最高官职。(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是负责全国军务,丞相之下还有九卿。)2、地方政治制度:推行郡县制。(郡县制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1)特点:郡县的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命,官位不世袭,地方绝对服从中央。*分析比较郡县制与分封制的不同:分封制郡县制实施的条件(1)与宗法制相联系(2)以血缘关系为基础(1)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2)按地域划分官吏的产生及权利(1)诸侯王位世袭(2)拥有封地和相应的爵位(1)官吏由皇帝任命,官位不世袭(2)官吏只有俸禄,无封地地位及影响(1)诸侯国有很大的独立性(2)容易发生为格局势力(1)郡县是地方行政机构,绝对服从中央(2)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三.作用和影响:1、有利于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封建经济的发展(例如秦朝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文字等);2、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2-3、建立了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专制统治,秦的暴政造成秦朝的短命而亡。第3课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一.中央集权制的演变(中央与地方的矛盾):1、汉代:(1)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地方权力增大,威胁中央,出现了“七国之乱”。(2)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削弱王国势力,加强了中央集权。2、唐朝:唐中后期,地方设立节度使→出现藩镇割据局面,严重削弱中央集权。3、北宋:削弱地方权力,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有:(1)军事上:把主要将领的兵权收归中央,强化中央禁军;(2)行政上:由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长官,同时设通判负责监督;(3)财政上:地方赋税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全部由中央掌控4、元朝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除河北、山东、山西由中书省直接管理外,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行省之下分别为路、府、州、县,边远民族地区设宣慰司进行管理。(1)作用和意义:①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②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二、君主专制的演变(皇权与相权的矛盾):1、汉代:(1)汉初:丞相权力较大,集决策、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2)汉武帝:设立尚书令、侍中,削弱相权,加强皇权。(内朝制度)2、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该制度形成于魏晋南北朝,确立完善于唐朝。(1)主要内容:中书省(决策)皇帝——“三省”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六部”:吏、户、礼、兵、刑、工(2)特点:相权一分为三,三省分工明确,既有合作,又相互牵制和监督。(3)作用:相权一分为三,保证了君权的独尊,同时提高了办事效率,为以后历朝基本沿袭。3、宋朝:最高行政机构是中书门下,权力较大。为削弱相权,加强皇权:设参知政事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使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三司使分宰相财权。4、元朝: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行使宰相职权。三、选官、用人制度的变化1、汉朝:主要实行察举制,主要内容以孝廉等品行为主。2、魏晋南北朝:选官主要采用九品中正制。这一制度的特点是重视门第,控制权掌握在世家大族手中,使得出身低微的人很难做到高官。3、科举制:(1)隋文帝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方式选官;(2)隋炀帝时,增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3)唐宋元:完善科举制;(4)作用和影响:该制度重视考试成绩,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加强中央集权,为历朝沿用。第4课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一、明朝:1、明太祖时:(1)在中央,废除丞相,权分六部→加强君主专制;(设置殿阁大学士)(2)在地方,废除行中书省,设立“三司”→加强中央集权。2、明成祖时:(1)设立“内阁”——是皇帝的顾问、咨询、内侍机构。(2)对内阁的评价:内阁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它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可能对皇权起制约作用。二、清朝:1、皇太极:仿明制,设内阁,置六部,并使用“议政王大臣会议”→皇权受制约2、康熙帝:设南书房,将中枢机构一分为三,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南书房三足鼎立。3、雍正帝:设军机处(1)直接原因:为适应西北军务的需要。(2)职能:跪受笔录,传达意旨,承旨办事。(3)意义:军机处的设立,标志着君主专制制度达到顶峰。*评价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1.包含的两对矛盾:中央与地方之间矛盾;皇权与相权之间矛盾。-3-2.形成的原因: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发展的需要;维护多民族国家统一的需要;法家思想的影响。3.核心(本质特征):君主专制4.发展趋势:中央权力不断加强,地方权力不断削弱;君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直到明朝被废除。5.作用与影响:①有利于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民族融合;(最主要的作用)②有利于国家组织发展经济文化;③绝对的君主专制,使皇帝的决策具易出现失误和暴政④明清时期,君主专制制约着民主思想和商品经济的发展,造成近代中国的落后。第二单元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第5课古代希腊民主政治一、形成条件1、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希腊临海,海岸线曲折,天然良港众多,海岛星罗棋布,同时希腊半岛上重峦叠嶂,山势陡峭,难以翻越。这种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使希腊出现了许多“城市国家”即“城邦”,其特征是小国寡民、独立自主。这一特征有助于古希腊民主政治的建立。2、经济条件:雅典奴隶制工商业发达3、阶级条件:新兴的工商业奴隶主阶层出现二.雅典民主政治形成过程:1、梭伦改革(公元前6世纪初)——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基(1)内容:①根据财产多寡,把公民分为四个等级,财产越多等级越高,权力越大;②规定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各级公民均可参加;③建立四百人议事会,只有前三等级公民可参加;④建立公民陪审法庭;⑤废除债奴制。(2)作用:改革动摇了旧氏族贵族世袭特权,保障了公民的民主权利,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了基础。2、克利斯提尼改革(公元前6世纪末)——确立起民主政治(1)内容:①建立十个地区部落,以部落为单位举行选举;②设立五百人议事会,由各部落轮流执政;③成立十将军委员会;④继续扩大公民大会的权力;⑤实行陶片放逐法。(2)作用:改革基本铲除了旧氏族贵族的政治特权,雅典的民主政治确立起来。3、伯利克里改革(公元前5世纪)——雅典民主政治发展到顶峰(1)内容:①所有成年男性公民可以担任几乎一切官职;②进一步扩大五百人议事会的职能;③陪审法庭成为最高司法和检察机关;④鼓励公民积极参政,向公民发放工资;⑤为吸引公民观赏戏剧,还发放观剧津贴。(2)作用:伯利克里改革使雅典的民主政治发展到顶峰,进入“黄金时代”。三.评价:1、实质:古代希腊民主政治维护的是奴隶主贵族的统治地位和利益,其实质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之上,只是对广大奴隶专政的政治制度。2、特点:人民主权、轮番而治、集体统治、直接民主、法律至上、公民内部相对平等。3、影响:(1)积极方面:①雅典民主为近现代西方民主政治奠定了最初的基础(如:选举制、比例代表制、议会制、任期制);②使雅典在精神文化领域取得了辉煌成就。(2)消极方面:①雅典民主仅限于占城邦人口小部分的男性公民,对妇女、奴隶、外邦人而言,民主却是遥不可及。②过于泛滥的直接民主,易成为政治腐败、社会动乱的隐患。4、灭亡(1)时间:公元前338年,希腊被马其顿王国灭亡。(2)原因:①雅典民主制的自身局限所致;②城邦之间的战争;③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奴隶制民主必然灭亡。第6课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罗马法指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一.法律的演变过程1、罗马历史:公元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建立起来;公园前27年,罗马帝国建立。至1世纪后期,罗马帝国控制欧、亚、非三大洲广阔疆域,统治了许多民族。-4-2、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1)形成阶段(主要体现在表现形式上):①习惯法:罗马共和国早期,当时罗马只有习惯法,法律与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界限。习惯法的弊端:由于贵族垄断着立法和司法大权,贵族常常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保护自已,损害平民利益。②成文法:《十二铜表法》的制定——标志着罗马成文法诞生。这一成文法的制定是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的结果,它使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受到限制,平民利益得到保护。(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2)发展阶段(主要体现在适用范围的变化上,公民法→万民法):①公民法:主要适用于罗马共和国境内的罗马公民。②万民法:主要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的原因(了解):a.在征服过程中,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显现出来。b.随着版图的拓展,在政治经济活动中也产生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c.为统治如此庞大的国家,罗马帝国的皇帝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把法政大权掌握在自己手里。(3)完备阶段: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査士丁尼组织法学家编成了《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二、评价罗马法1、罗马法制定的目的:为了维系罗马帝国的统治。2、作用或影响:(1)作用:罗马法缓解了社会矛盾,稳固了社会秩序,保护了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2)影响:①罗马法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系统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影响深远。对近代欧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要影响。②近代时期资产阶级根据罗马法中的思想,制定出法律。作为反对封建制度、推进资本主义发展的有力武器。(3)局限性:罗马法也保护奴隶制度,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和压迫。东西方古代政治制度的比较:比较内容中国古希腊、罗马发展趋势趋向专制走向民主、法制政治改革法律制度加强君主专制、法制是维护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工具古希腊进一步实行民主,并以法律作保障。古罗马先是共和,法律限制其专制,后是独裁,对君主专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文明延续与否与政治制度的关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当时有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科技文化进步,并成为统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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